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15〕631號)要求,
現就組織申報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中央預算內投資備選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
,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發展改革會議精神,強化政府推進節能減排、生態環保的主導作用
,
突出重點,加大對生態文明、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環境保護重點示範和重大工程的投入
,
推動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努力提高節能環保技術裝備水平
。
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作用,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減排工程建設
,
使節能環保成為帶動社會投資的重要力量。
二、申報原則
(一)規劃優先
。
優先安排“十二五”節能減排規劃、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治理規劃等確定的重點工程項目。
(二)示範引領
。
與推動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建設、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築廢棄物綜合利用試點等相銜接,重點支持能夠有效推動示範試點工作
,
具有較強輻射引領作用的項目。
(三)注重實效
。
注重項目實施的節能、節水、節材、減汙效果,注重提高節能環保技術水平
,
加大對有助於推動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項目的支持力度。
(四)條件具備
。
承擔項目單位綜合實力較強,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土地、規劃、能評、環評、資金等前期工作落實
,
配套條件較好,能夠保證在2015-開工建設。
(五)加強監管
。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加強項目監管,督促項目建設進度
,
並按照我委統一要求定期上報項目建設進展情況。我委將運用稽察等多種方式
,
對重大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選項範圍
(一)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重大項目
1、節能重點工程
。
-節約標準煤2000噸以上的燃煤鍋爐節能環保提升改造、電機係統節能、能量係統優化、餘熱餘壓利用項目,重大、關鍵節能技術產品規模化生產和應用示範。
2、循環經濟示範
。
國家循環經濟示範城市(縣)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化示範項目(“城市礦產”開發示範項目、國家再製造產業示範基地內的示範項目、建築廢棄物資源化示範項目)。
3、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
。
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示範基地和骨幹企業產生量大、利用難度大、具有區域集散特點的示範項目。
(二)重大環境治理工程
1、重金屬汙染治理工程
。
湘江流域重金屬汙染實施方案中的曆史遺留重金屬汙染治理項目,優先支持選擇專業環保公司采用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方式實施的項目。
2、清潔生產示範
。
除農業以外的清潔生產示範項目。
(三)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中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
1、節能技術裝備
。
高效電動機及其控製係統、高效燃燒及換熱係統、餘熱餘壓利用及傳熱係統等節能技術、產品、裝備、核心材料、零部件產業化生產項目。
2、環保技術裝備
。
細微粉塵控製、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持久性有機物及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汙泥處理處置、垃圾處理等環保技術裝備,機動車尾氣治理裝備和除塵纖維及濾料、高效膜材料等產業化項目。
3、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裝備
。
再製造技術裝備產業化,稀貴金屬精細分離提純、廢電池全組分回收利用、廢舊熒光燈回收處理利用等裝備
,
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產業化示範(僅限民政部門開展社會家庭廢舊衣物回收利用工作配套的再生加工項目)。
選項範圍具體內容和要求見附件。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組織工作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按照選項範圍和選項條件
,
認真組織遴選備選項目,切實提高上報項目質量。
(二)審核把關和數量控製
1、各市(州)發展改革委應當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是否符合有關政策要求、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項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實等進行嚴格審查
,
對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核查,出具對每個項目現場查看及申報材料真實性的承諾函(加蓋公章)
,
並對審查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2、此前已經獲得中央財政投資或其他部門支持的項目不得重複申報
,
已經申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國家其他部門的項目不得多頭申報。如企業以前曾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
已獲支持項目竣工驗收後方可上報新項目,並隨文上報已獲支持項目的竣工驗收資料
。
在近幾-審計、稽察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嚴重問題的企業不得申報;對發現問題或調整項目較多的市(州)限製申報
。
中央管理企業和非我省注冊企業不由我委申報。省管企業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由當地市(州)發展改革委統一匯總上報。
3、請嚴格按照選項範圍、選項條件、限報數量
,
以及相關規劃、方案要求組織申報。超出專題範圍、超過限報數量的
,
不予受理。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中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業化示範項目
,
全省申報不超過1個。
(三)申報材料
1、各市(州)發展改革委上報的申報備選項目正式文件及備選項目匯總表(一式七份)
。
相關備選項目應前期條件具備,在匯總表中標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能評審查、環評批複、土地預審、規劃選址等審批部門和文號
,
項目按分類和優先順序排列(樣表見附件)。
2、項目單行材料
,
列出目錄並裝訂成冊(列出目錄並裝訂成冊,一式兩份)
。
單行材料內容:
(1)由甲級資質的谘詢設計單位(需提供資質證書的影印件並加蓋公章)編製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2)項目審批(備案、核準)文件的複印件。
(3)企業基本情況表。
(4)項目基本情況表。
(5)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備案表。
3、 “中央投資項目編報係統軟件”(軟件及使用說明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互聯網政務服務中心-下載專區-軟件下載欄目下載最新版本)導出的項目庫文件(後綴為imo)電子版
,
與項目匯總表一並刻錄成光盤(優盤無法受理)上報。請認真核對編報係統軟件導出的電子版
,
相關項目信息必須完整並與項目匯總表內容一致。
(四)信息公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要求
,
對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的項目,將視情況在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上公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等信息
。
凡申報備選項目的企業和單位,視同同意公開相關項目信息
。
不同意公開相關信息的項目,請勿申報。
(五)申報時間
請於2014-4-2前
,
將申報文件及有關材料報送省發展改革委(環資處),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選項範圍的具體內容和要求;2、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2015-備選項目匯總表;3、企業基本情況表;4、項目基本情況表
,
請登錄湖南省發改委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湖南省發改委
201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