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利用造紙廠廢塑料年生產12000噸塑料顆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來源:嶽陽縣人民政府網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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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利用造紙廠廢塑料-生產12000噸塑料顆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利用造紙廠廢塑料-生產12000噸塑料顆粒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嶽陽縣新開鎮上文村(原6906工廠內

 項目概況: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利用造紙廠廢塑料-生產12000噸塑料顆粒建設項目占地麵積3334m2,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生產車間、原料大棚、成品倉庫以及供水、供電、汙水處理等相關配套設施。

二、項目產生的主要汙染物

水汙染:項目產生的水汙染源主要有生產廢水和生活汙水。

廢氣汙染:項目主要廢氣為熱熔塑料時產生的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以及在廢塑料堆存過程中產生的惡臭。

噪聲汙染:項目主要的噪聲設備有破碎機、塑料擠出機、切料機等。

固體廢物: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分揀雜質、清洗汙泥、廢氣處理產生的廢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三、項目擬采取的汙染防治措施

1、廢水:生產廢水經處理後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汙水經處理後用於農作物施肥。

2、廢氣:項目熱熔塑料時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到《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二級標準後經15m排氣筒排放。廢塑料堆存過程中產生的惡臭較少,采取自動噴霧除臭裝置+車間通風措施後,可達到《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二級標準。

3、噪聲:項目產生的噪聲采用隔聲、減振、合理布局的方式,各廠界噪聲滿足標準。

4、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分揀雜質、清洗汙泥外售,廢活性炭由生產廠家回收處置,生活垃圾送至環衛部門,固體廢物均基本得到了妥善處理。

四、主要環境影響

1、廢水:項目生產廢水經處理後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汙水經處理後用於農作物施肥。對附近水體影響較小。

2、廢氣:項目廢氣經有效收集和處理後,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3、噪聲:項目運行過程產生的噪聲,通過合理布局、隔聲減震後,對區域聲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物: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經外售、回收或環衛部門處理後,對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

五、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在建設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環保法律、法規,執行“三同時”製度,並在建設和營運過程中落實以上各項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從環保角度出發,認為本項目建設可行。

六、項目環評、建設單位

評價單位: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地址:長沙市芙蓉區紫薇路35號

聯係人:朱工

聯係電話:13574858682

E-mail:[email protected]

建設單位: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聯係人:魏總

聯係電話:13575676222

七、公告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對該項目建設予以公示。公眾對本建設項目現狀及以上內容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在公告之起10個工作內,電話、書麵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提出。


長沙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嶽陽市金泰塑料有限公司
201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