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15年高中陽光招生公告
來源:嶽陽縣人民政府網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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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5-高中陽光招生工作會議的決定,現將我縣高一陽光招生結果及相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一陽光招生錄取原則

  2015-,我縣高一陽光招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普職合理分流,劃塊招生與雙向選擇相結合,所有招生計劃到校的原則。縣一中麵向全縣招生,縣二中、縣三中、縣四中在本校所屬招生範圍招生,嚴禁跨區域招生。各高中學校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成績擇優錄取。全部取消擇校生,全部按分數錄取。

  二、各高中學校縣內招生結果

  縣一中:縣內正取965人,其中籃球特招生5人,音樂專業生8人,體育專業生5人、美術專業生10人;文化生中,按各初中學校參考學生數分配到校的指標生558人,競爭性錄取379人,文化生錄取分數(其中音樂、美術、體育分別折合為10分、10分、20分,下同)最低控製線為855.4分。

  縣二中:縣內正取800人,其中音樂專業生30人,體育專業生30人,文化生740名,文化生錄取分數最低控製線為672.1分。

  縣三中:縣內正取565人,美術專業生35人,文化生530人,文化生錄取分數最低控製線為619.9分。

  縣四中:縣內正取400人,文化生錄取分數最低控製線為622.8分。

  三、縣外回流生招生政策

  1、縣外回流生對象:嶽陽縣普通高中接收縣外回流生的對象為參加嶽陽市2015-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能通過嶽陽市初中畢業生準考證提供網絡查詢成績,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1)具備嶽陽縣戶籍,在縣外就讀的初中畢業生。(2)父母有一方在嶽陽縣有固定工作或從事商業活動的初中畢業生。(3)父母在我縣高中學校招生範圍內能提供房產證明的初中畢業學生。

  2、招收縣外回流生的學校及錄取依據:縣一中、縣二中、縣三中可麵向嶽陽市內嶽陽縣外分別接收回流生200人、80人、60人。錄取依據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總分成績,報名縣一中學生的五科成績不低於501分,報名縣二中學生的五科成績不低於327分,報名縣三中學生的成績不低於276分。

  3、報名時間及方式:2015-6-308:00時至7-112:00,報名學生須本人持身份證、準考證,以及以下相關證明材料之一到高中學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①戶籍原始件、②父母工作單位證明、③家庭戶口本及房屋產權證明、④父母在嶽陽縣從事商業活動的要提供如營業執照、房屋租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