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嶽陽縣新開塘礦區興隆石煤礦10萬t/a石煤開采項目
來源:嶽陽縣人民政府網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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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湖南省嶽陽縣新開塘礦區興隆石煤礦10t/a石煤開采項目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項目概況:項目位於嶽陽縣新開塘興隆村,礦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東經113°10′28.04″,北緯29°12′51.21″,礦區麵積 34900m2 ,開采標高為+60m~+ 120m 。礦山範圍保有資源儲量(122b+333)為1299.65千噸,其中(122b)資源儲量457.60千噸,(333)資源儲量842.05千噸,邊坡壓礦量199.63千噸,可利用資源量為1100.02千噸。

本項目總投資為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356萬元,占總投資的44.5%

本項目開采礦種為石煤礦,采用露天開采,不設計炸藥庫,-采石煤10萬噸,礦山設計服務-限11-。

二、主要的環境影響

本項目環境影響包括:

1、工程建設施工期由於地表植被的破壞對部分自然資源占用,對生態環境產生長期的影響。

2、營運期對環境的影響主要為:表層土剝離對生態及自然景觀的破壞;礦山開采過程粉塵、運輸揚塵對空氣環境的影響;礦石破碎過程產生的粉塵對空氣環境的影響;棄土、廢石的堆存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外排廢水對水環境的影響;礦山開采時挖掘、運輸噪聲對聲環境的影響;產品運輸對沿途聲環境和大氣環境的影響。

三、環境影響概述及采取的措施對策

1、環境空氣

本工程的氣型汙染源主要為礦山露天開采產生的廢氣、石煤裝卸、汽車運輸道路揚塵、破碎粉塵、廢石場揚塵等。

⑴露天開采產生的廢氣

本工程露天開采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采場作業時產生的揚塵,采場作業時通過對露采工作麵設置自動灑水降塵裝置,能有效降低露天采礦廢氣中的粉塵。

 

⑵運輸道路揚塵

在進行礦石、產品裝卸、運輸過程中會產生揚塵,評價要求,派專人對運輸車輛進行管理,禁止超載、超速;運輸車輛經過人口密集區時,應減慢速度,降低揚塵汙染;在遇幹燥和大風天氣,派專人對路麵進行灑水降塵,減小揚塵汙染。

⑶廢石場揚塵

廢石場內表土與廢石分開堆存,經常保持廢石場的濕潤,廢石場揚塵量較小。

⑷工業廣場破碎粉塵

建設方將破碎工序置於封閉式廠房內進行。其中:在鄂式破碎前擬對原礦灑水控製一定的濕度,同時在鄂式破碎時設置自動噴霧降塵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塵的產生量。

高細破碎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後送布袋收塵處理,處理後由 15m 排氣筒外排,外排粉塵濃度為5.0mg/m3外排濃度可達到《煤炭工業汙染物排放》GB20426-20064中的排放限值(80mg/m3)。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後,本工程各揚塵產塵點產生的揚塵對周邊空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2、聲環境

工程采礦生產中的噪聲主要來自於挖機、礦石及產品運輸等過程中,噪聲強度一般為70~90dBA)。采礦生產中的噪聲主要是對工作環境產生影響,通過對操作工人進行個體防護,如配戴耳塞,可減少對操作工人的影響。

工業廣場噪聲主要來源於破碎機、水泵等,噪聲值範圍在80~105dBA),通過對破碎機實施減振、設置封閉廠房等隔聲措施,噪聲強度可降低20~30dBA),可有效的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對操作個人采用配戴耳罩等個體防護措施。距離工業廣場最近居民點位於東北麵 300m ,有山體及樹林帶阻隔,對區域聲環境及周邊居民的影響不大。

3、地表水環境

露天采礦正常情況下,礦坑湧水主要來自地下水,廢水量僅 13m3 /d,礦坑湧水的主要汙染物為pHSS,經中和沉澱後可達到《煤炭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中標準要求後儲存於清水回用池回用於灑水抑塵,不外排,對水環境無影響。生活汙水產生量較小,僅 2m3 /d,經地埋式汙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後外排,對環境影響較小。。

非正常情況下,廢水送至中和沉澱池處理達到《煤炭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20426-2006中標準要求後部分儲存於清水回用池,多餘部分經專管外排至立新水庫下遊。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後,本工程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4、固體廢棄物

本工程固體廢物堆存主要是對生態環境產生的影響,表現為對地表植被的破壞、土地的占壓,自然景觀的破壞、改變。工程對各種固體廢物均采取了適當的處置措施。通過對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規範化處置,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控製。礦山服務期滿後,建設方將對廢石場和其它區域進行土地複墾及植被恢複,可減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5、生態環境

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土地占壓、植被破壞、自然景觀的改變,水土流失及水源涵養減少等,本工程為露天開采,植被破壞麵積較大,最終導致8.1hm2占地,本工程施工對土壤的侵蝕量為278t,導致涵養水減少量為 5751m3 /a。因此,建設方必須重視項目建設中的水土流失的防治,認真落實各項水土保持措施,使工程基建中的棄土、棄渣以及生產過程中的表土、廢石等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製,並對建設中破壞的植被進行恢複,把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工程服務期滿後,按有關規定對露采場、各廢石場進行生態治理,使區域植物資源、自然景觀將得到部分恢複。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礦產資源規劃相關要求。在建設單位具體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汙染物排放可得到有效控製,項目的建設、運行對區域環境影響在可控範圍內。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以在公示後10內通過電話、信函等方式向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查閱環評報告書簡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1、範圍:建設項目周圍居民、關心本項目的相關人員;

2、主要事項:

1)如何減少項目施工期和營運期給周圍居民帶來的影響?

2)對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環境管理上有何具體意見或建議?

3)本項目的建設過程和建成後,如何采取措施保護周圍環境?

七、公眾參與方式和時間

自公告之起10內,通過傳真、電話、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編製單位提出。

八、單位名稱及聯係方式

建設單位:嶽陽縣興隆礦業有限公司

聯係人: 先生                           電話:18570339199

評價單位: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聯係人: 先生                           電話:0745-2732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