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批準,並報嶽陽縣人民政府同意,嶽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嶽陽縣聯社)開展股份製改造,擬改製發起設立湖南嶽陽巴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巴陵農商銀行)。巴陵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以下簡稱籌建工作小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改製相關決議,現將嶽陽縣聯社原社員股金處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處置原則
依據清產核資結果,在量化基礎上,根據社員(股東)自願原則進行依法、公正處置,確保不侵犯老社員(股東)合法權益。
二、處置方式
(一)對符合發起人條件且有意願入股擬組建巴陵農商銀行的嶽陽縣聯社原社員,在自願每股附加出資1.35元用於購買嶽陽縣聯社不良貸款及財務包袱的基礎上,其所持股金在未分配利潤缺口彌補後按1:1的比例轉為擬組建的巴陵農商銀行股本。
(二)對處置期內個人原因申請退股或不符合發起人條件的嶽陽縣聯社原社員,由持股人出具“自願退股申請書”並經籌建工作小組核實其持股情況,履行必要的退股程序後,在未分配利潤缺口彌補後按每股1.00元辦理退股手續。
(三)對在處置期內未辦理轉股或退股手續,無法聯係的嶽陽縣聯社原社員,在未分配利潤缺口彌補後按每股1.00元轉入“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該部分股金不再具有股金屬性,不再享有投票權及股金分紅等權利,今後可憑股金證及有效身份證件辦理退款手續。
三、處置期
2017-6-20至2017-6-27
四、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巴陵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
請嶽陽縣聯社的各位股東相互轉告,如對本公告內容有疑問,可與嶽陽縣聯社改革辦聯係。
聯係人:周宏電話:0730-7653545
地址:嶽陽縣榮家灣鎮東方路56號
湖南嶽陽巴陵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籌建工作小組辦公室
201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