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電力局因保管不善,將嶽縣國用(1991)字第21012017號不動產權證書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嶽陽縣電力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