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社會保險事管理所因保管不善,將證號為嶽縣國用(2016)字第0001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
公告期:15個工作日(2019年1月17日至2019年3月 2日)
特此聲明
聲明人:嶽陽縣社會保險事管理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