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榮因保管不慎,將嶽縣房權證城關鎮字第048075號房屋所有權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房屋所有權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潘金榮
2019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