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小霞(張雪峰)不動產權證書/登記證明遺失聲明
來源: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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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小霞(張雪峰)因保管不善,將嶽縣國用(1992)字第210102048號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郝小霞(張雪峰)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