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峰因保管不慎,該土地坐落於榮家灣鎮慶豐路,土地證號:嶽縣國用(1998)字第210120045號,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國有土地使用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於峰
2019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