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執法典型案例
來源: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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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來,嶽陽縣市場監管係統嚴格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根據國家四部委關於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的通知要求,加強了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查處了一批有較大社會影響和典型意義的案件,有力打擊了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規範了市場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為展示全縣市場監管領域打擊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工作成效,進一步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篩選出3個執法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發布,現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劉衛東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肉品案

基本案情:根據縣非洲豬瘟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2019年9月4日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嶽陽縣月田鎮大洲村城坪村民組劉衛東經營的冷庫裏發現了冷凍的肉品,共410公斤。當事人劉衛東現場不能提供上述凍品豬肉的檢驗檢疫證明。經調查確認,劉衛東於2019年2月承包大塅小學的豬欄飼養生豬。期間,劉衛東將飼養出欄的生豬自行屠宰,且未經檢驗檢疫出售,違法所得1370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嶽陽縣市場及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未經檢驗檢疫豬肉410kg,處以沒收違法所得1370元、罰款1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2、姚慶林無證照經營食品案

基本案情:2019年8月24日,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嶽陽縣長湖鄉自強村吉祥組的姚慶林的月餅生產小作坊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到達現場時,該作坊有2名工人正在從事生產作業,在該加工現場和成品庫發現有待出庫的蔥油月餅和傳統小酥月餅,流水線上還有半成品正在加工。姚慶林現場不能提供《營業執照》和《食品生產許可證》,且經營場地衛生狀況極差、產品未經檢驗,屬於加工黑窩點。經調查,當事人從2019年7月底開始從事月餅生產銷售,至2019年8月24日,該作坊共生產190件月餅,已銷售150件,貨值金額3500元,違法獲利380元。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月餅40件,沒收生產原料麵粉200kg,沒收用於生產的烤箱1台(品牌:靈煦,型號:LS-D801),沒收違法所得380元,處以5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3、嶽陽縣大園嶺市場天天惠超市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案

基本案情:2011年09月08日,嶽陽縣大園嶺市場天天惠超市登記注冊後開始營業。當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人員程某在其散裝食品區域(有散裝紅、白糖、紅棗、木耳、香菇等視頻)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2019年4月16日,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後發現上述情況,依法向其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立即予以改正。4月24日,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並未按本局要求改正。

法律依據及處罰: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的規定,屬於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違法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之規定,結合當事人的違法情節,鑒於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沒有造成違法後果,違法行為較輕,結合當事人的違法情節,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罰:罰款人民幣5000元,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