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出眾因保管不慎,將嶽集建(1992)字第2106060713號不動產權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申請補發,現聲明該不動產權證作廢,特此聲明。
聲明人:周出眾
2020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