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南省嶽陽縣人民法院2020年麵向全國公開選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範圍與職位
(一)選調範圍:麵向全國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調職位:法官助理2名(其中執行法官助理1名,男性),綜合文秘1名。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原則;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三、資格條件
(一)報考者應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曆(含試用期),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
4.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6日後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4月16日後出生);
5.報考法官助理,需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有3年以上法院法官助理或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工作經曆者優先;報考執行法官助理需為男性;
報考綜合文秘,需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有3年以上綜合文秘工作經曆、經常在市級以上媒體發表文章的優先;
6.身體健康;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此次公開選調:
1.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 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3.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製性規定的;
4.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 具有任職回避情形的;
6. 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0年4月16日--5月5日,將選調條件和名額、報名方式和時間等內容,在湖南法院網、嶽陽法院網和嶽陽縣人民法院網等網站上予以公告。
(二)報名程序
1.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可直接到湖南省嶽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現場報名(地址:湖南省嶽陽縣城關鎮東方路121號嶽陽縣人民法院辦公樓513辦公室),谘詢電話:0730-7668083;
(2)網絡報名。將報名所需相關證件、資料掃描發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名稱注明“公開選調+考生姓名”。
報名時間:2020年5月6日8:00至2020年5月11日17:30(注:網絡報名以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2.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提交身份證、學曆證、學位證、公務員登記表、相關工作經曆證明、發表文章等有關資料的複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照片電子版備注本人姓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用於製作準考證),並填寫好《嶽陽縣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選調公告附件,用A4紙張打印)。報考法官助理還需提供資格證書。
3.資格初審
對選調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年齡、身份、工作時間等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人員現場領取準考證,網絡報名人員審查合格的(經電話通知)於開考前到嶽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領取準考證。報考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得小於2:1,報考人數低於2:1的,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相應核減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不收取考試費用。
(三)筆試
1.法官助理:重點測試法律知識和法律文書製作;
2.綜合文秘:重點測試文稿寫作能力。
筆試總分為100分。考生接到通知後,憑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將在湖南法院網、嶽陽法院網和嶽陽縣人民法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複審
筆試成績公布後,對進入麵試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本次選調準考證、學曆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嶽陽縣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公務員登記表複印件、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麵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麵試。
(五)麵試
1.麵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麵試人選。麵試人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為2︰1。與麵試入圍對象最後一名的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麵試。放棄麵試者,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經與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協商,可降低比例或核減選調計劃。
2.麵試
麵試在上級法院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由嶽陽縣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麵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麵試順序在麵試前抽簽決定。麵試側重考核應試者的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氣質及與職位相關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
3.成績合成與排名
麵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合成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由嶽陽縣人民法院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要求執行。體檢後,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考察由嶽陽縣人民法院負責實施,由其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麵考察,重點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查閱幹部(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三齡兩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嚴格落實中央關於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有關要求,凡發現檔案塗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人選時,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遞補,並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如果遞補,必須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湖南法院網、嶽陽法院網和嶽陽縣人民法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接受考生的谘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結果的人員,正式確定為調入對象,並按相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為確保選調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嶽陽縣紀委監委第六派駐紀檢監察組、嶽陽縣人民法院機關紀委人員將全程參與監督。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監督電話:0730-7662036,對選調工作中出現的以下行為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或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蒙騙他人、欺騙組織、行賄和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
2、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過程中受賄、徇私舞弊、接受宴請、借選調之機謀取私利的;
3、工作人員在選調各個環節中管理鬆懈、泄露試題、相關材料審查不嚴和為作假者隱瞞真相提供方便的;
4、有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六、其他事項
1、被選調人員原行政職務不保留,原行政職級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2、選調人員需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的協議;
3、選調對象如不服從崗位工作安排,選調資格自行取消;
4、本公告由嶽陽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請致電嶽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谘詢,聯係電話:0730-7668083。
2020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