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休閑農莊:
為全麵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製度,落實食用農產品生產者主體責任,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全麵提升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農業農村部《全國試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製度實施方案》的要求,從2020年6月底起,縣農業農村局在全縣範圍內全麵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製度試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什麽是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合格證是上市農產品的“身份證”,是生產者的“承諾書”,是質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製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製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開具並出具的質量安全合格承諾證,是生產主體對消費者、對社會的承諾,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約束力。
2、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單獨開具出具的紙質合格證(附件1):樣式要求上,分設為《客戶聯》和《存根聯》,顏色統一為白底黑字,規格全省統一為A5紙大小(21×14.8CM)。編號管理上,以本縣郵政編碼前四位數+生產者編號+農產品批次號的形式,統一實行數字編碼管理,但《客戶聯》、《存根聯》編碼應當一致(例:414100100009,4141為嶽陽縣郵政編碼前四位,001為生產者編號,00009為其第9批次上市農產品)。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生產者的編號分配,並建立管理台賬,農產品批次號由生產者按序編排並對應記入生產檔案。鼓勵有條件的生產者,在合格證表麵加印“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字樣的水印,作為防偽標識。該樣式中,虛線框內為自選事項,即:注冊商標的農產品,可在合格證上加印品牌LOGO,作為特有標識。實行抽樣檢測的,可直接標明檢測方法和檢測結果,或通過掃讀追溯碼獲取。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可將追溯碼打印或附著在合格證適當位置,射頻卡等電子追溯碼(如畜禽水產品的耳標、腳環、吊牌等)不適宜加附於紙質合格證的,可另行加附追溯標識。有外包裝的食用農產品(附件2):有外包裝、但沒有納入“身份證”管理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應統一印製在包裝物表麵的適當位置,不適宜統一印製的可以合適材質另行印製後粘貼或懸掛在包裝物上,合格證的形狀、規格、顏色由生產者自行確定,但應顯著標示;實行抽樣檢測的,可直接標示檢測方法、結果或通過掃讀追溯碼獲取;另行印製粘貼或懸掛在包裝物上的合格證,應采用前述方式進行編號管理。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的,可將追溯碼打印或附著在合格證空白處,或附著在農產品包裝物表麵其他合適位置。實行“身份證”管理的農產品:不另行開具出具紙質合格證或將合格證印製在包裝物上;但應按農產品品類、分別提交一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報備表》,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錄入“身份證”管理平台,通過對應品類農產品“身份證”二維碼有效讀取,並應按要求將“身份證”二維碼印製在包裝物上。
3、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主體。全縣蔬菜、水果、畜禽、禽蛋、養殖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休閑農莊列入試行範圍,其農產品上市時要出具合格證。鼓勵小散農戶參與。
4、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承諾內容。種植養殖生產者承諾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及非法添加物,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強製性標準,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5、食用農產品開具方式。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是開具出具合格證的主體。單獨出具的紙質合格證,由生產者在銷售農產品時自主開具;合格證一式兩聯,在兩聯騎縫處加蓋公章或簽字,《客戶聯》出具給交易對象,《存根聯》留存一年備查。印製在農產品包裝物上的合格證,由生產者按規範性要求,自主印製標示。實行農產品“身份證”管理的,應提交《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報備表》,對其入駐“身份證”管理平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作出書麵承諾;平台營運管理方負責將合格證以掃描電子文檔的形式錄入數據庫,平台係統支持在對應的農產品“身份證”二維碼中有效讀取合格證電子文檔。
6、食用農產品開具單元。有包裝的食用農產品,應以包裝為單元開具合格證,將其印製或張貼或懸掛在包裝物表麵。散裝食用農產品,應以運輸車輛或收購批次為單元,實行一車一證或一批一證,隨附同車或同批次使用。實行“身份證”管理並提交《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報備表》的,可在“身份證”二維碼中讀取合格證電子文檔,故不另行張貼或懸掛或印製合格證。
7、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開具依據。生產者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執行現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控製要求,承諾提供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未使用非法添加物,對其銷售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8、自覺接受監督。自覺服從各級監管部門管理,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出現隱患積極整改。因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對社會和他人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希望廣大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積極行動起來,主動參與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製度,共同構築農產品質量安全“防火牆”,為保障全縣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今後,凡發現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有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開證、冒用他人名義使用農產品質量合格證的,可向縣農業農村局投訴舉報,舉報電話:0730-7642896。
特此告知
嶽陽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7月2日
附件1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一
(單獨開具出具的紙質合格證)
|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存根聯)編號: 產品名稱:數量(重量): 銷往單位或個人名稱: 地址:聯係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生產者印章或簽名)……………………… 品牌LOGO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客戶聯)編號: 食用農產品名稱: 數量(重量):
生產者蓋章或簽名: 聯係方式: 產地: 抽樣檢測結果:速測□定量檢測□合格□ 開具日期: 我承諾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 □不使用非法添加物 □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 □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
附件2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二
(印製或張貼或懸掛在包裝物上的合格證)
|
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編號: 食用農產品名稱: 包裝規格(數量/重量): 生產單位(蓋章): 聯係方式: 產地: 抽樣檢測結果:速測□定量檢測□合格□ 開具日期: 我承諾對產品質量安全以及合格證真實性負責: □不使用禁限用農藥獸藥 □不使用非法添加物 □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 □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符合農藥獸藥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
注:1、“開具日期”統一標注為“見外包裝生產日期”。
2、抽樣檢測結果和承諾事項,應在□內勾選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