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嶽陽縣洞庭湖生態環境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反饋問題銷號
一、反饋問題
4處采砂權出讓涉及自然保護區。采區超出規劃許可範圍,采砂產能過剩。采砂船隻管控不嚴,存在非法運砂和銷售行為。
二、整改目標
規範采砂活動,避免采砂對水環境造成破壞。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傳力度。二是加強采砂工程船舶日常管理。三是運用好數字化平台監管。四是嚴格砂石采、運、銷管理。五是加大打擊力度。六是開展公職人員參與涉砂、涉礦經營整治活動。七是調優配強執法隊伍。八是加強巡查值守。九是全麵禁止新增采砂產能。
四、整改效果
1.我縣東洞庭湖水域已全麵禁砂。
2.我縣采砂船舶進行登記造冊,在指定停靠水域(六門閘、南套)進行集中停靠。
3.對東洞庭湖重點水域內出現的采砂船、運砂船、過往通航船舶、捕撈船隻、人類活動等實行智能識別、24小時全天候精準在線實時在線監控。
4.成立了縣砂管辦東洞庭湖河道采砂執法大隊,其主要職責為打擊處理非法采砂行為,實現了對我縣東洞庭湖水域的全方位監管。
5.無公職人員參與涉砂經營活動。
6.自全麵禁采以來無外籍過戶、無新增本地上戶采砂工程船舶。
7.河道采砂專項整治任務已納入河長製工作重要內容,有效規範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五、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5日,共5天。在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麵意見。單位意見須加蓋公章,個人意見須署真實姓名並留聯係方式。
聯係人:張慶芳; 聯係電話:0730-8955989
聯係地址:嶽陽市湖濱月山嶽陽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