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完善設施農業用地及農業生產設施權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嶽陽縣設施農業用地及農業生產設施權屬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
根據相關規定,現按程序向社會公示,公開征求意見。
1、公示時間: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
2、公示方式: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3、公示意見反饋方式:
(1)聯係電話:15115021177
(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注明“關於《嶽陽縣設施農業用地及農業生產設施權屬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並留下聯係人和聯係方式。
(3)書麵意見請郵寄到嶽陽縣自然資源局確權登記股,郵政編碼:414100,信封請注明“關於《嶽陽縣設施農業用地及農業生產設施權屬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並留下聯係人和聯係方式。
嶽陽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