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可以撤銷行政許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管理工作規範》《湖南省道路運輸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開展湖南省道路運輸三級協同管理與服務信息係統數據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經核查,以下道路運輸經營者因存在法定注銷情形,現依法對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予以注銷,並公告如下:
一、注銷事由
1.我縣轄區客運業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超期180天且未提出延續申請;
2.我縣轄區客運站業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超期180天且未提出延續申請;
3.我縣轄區普貨業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超期180天且未提出延續申請。
二、注銷清單(見附件)
三、公告期限
公示期為10個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9日。
四、異議處理
公示期內,相關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可向嶽陽縣交通運輸局提交書麵材料並提供有效證據。逾期未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依法辦理注銷手續,相關證件作廢。聯係電話:0730-7620139、付勃文13762058853。
特此公示。
附件:注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清單(截止至2025年11月10日)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