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強製執行催告書送達公告
來源: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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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樓區周勝貨運運輸服務部(周勝 432524********7737):

  因你(單位)車輛違法超限運輸,本機關於2025年6月16日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嶽縣交處罰〔2025〕1094號),並於2025年6月16日向你(單位)送達該法律文書,你(單位)收到後至今未履行該決定書內容。因你未提供有效聯係方式,又拒絕簽收交通運輸行政強製執行催告書,現向你公告送達交通運輸行政強製執行催告書(嶽縣交催告〔2025〕1094-1號),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現通過公告方式催告如下:

  一、請你聯係本單位工作人員領取行政強製執行催告書。

  二、請你自收到催告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貳萬捌仟伍佰元整

  三、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製執行。

  四、你可在接到催告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進行陳述或申辯;逾期不陳述或者申辯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聯係人:張佳,15173073651,地址:嶽陽縣榮家灣街道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嶽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