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紀要
來源:嶽陽縣政府網   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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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次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9-21

8-27,縣長張中於在縣委黨校多功能廳主持召開縣人民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研究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研究調整成立有關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人事任免。現將會議形成的一致意見紀要如下:

一、研究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

會議認為,引導農村村民規範建房開展村莊整治,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途徑,是建設美麗鄉村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舉措,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對於集約節約用地和建設美麗鄉村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原則同意縣農辦提出的《嶽陽縣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方案》、《嶽陽縣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試點示範實施方案》和《嶽陽縣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請縣農辦結合會議所提意見建議,對係列文件進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發文。

會議要求,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嶽陽縣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張中於同誌任組長,易新嶽同誌任副組長,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農辦、縣規劃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局、縣農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商務局、縣移民局、縣供電公司、縣扶貧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農辦)。各鄉鎮要組建相應工作班子,狠抓工作落實。二是要廣泛宣傳發動。在縣電視台、手機報、網站等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有關政策,要廣泛開展入戶宣講活動,爭取廣大村民的理解支持,積極引導村民規範建房開展村莊整治。三是要注重發揮村民的自治作用。推行村內事務“村民議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各村(居)委會要盡快建立村民建房理事會,製定村規民約,引導村民全程參與建房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逐步形成村民建房自治長效機製。四是要加強督查考核。將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納入全麵建成小康社會評估考核範疇,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和縣農辦要加強考核,定期督查,定期通報情況。

會議就有關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1.關於審批職權下放問題。除涉及農用地轉用外,村民住宅用地建房行政審批權、執行權和監管權一並下放到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審批流程和審批權限由縣農辦會同縣政府法製辦、縣國土資源局研究確定。行政審批權下放後,縣住建局、縣規劃局、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大麵監管,指導鄉鎮有序開展村民住宅用地建房行政審批工作。各鄉鎮要嚴格把住村民建房的審批關、監管關,要加強動態巡查和聯合執法,堅決遏製違法建設,對在動員大會後違反“四禁止”的建房行為,要一律依法予以強製拆除,對拆遷不力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關於村莊規劃問題。在縣城規劃區、鄉鎮集鎮規劃區範圍內,嚴格規劃編製管理,按照正規程序和要求編製總體規劃和詳規;對非規劃區的村莊規劃,由村民委員會按照“因地製宜、集約節約、有利生產、改善生活、保護生態、傳承文化”的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發動群眾參與,編製簡易規劃,報鄉鎮會審,縣規劃局進行業務指導。

3.關於有關培訓工作。要切實加強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努力提高工匠按圖施工水平,防止規劃、建設“兩張皮”;加強對鄉鎮規劃建設管理站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切實提高業務水平。縣住建局要迅速組織開展培訓工作,縣人社局將培訓項目納入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範圍予以支持。

4.關於試點村選擇問題。重點打造1個市級、2個縣級集中規範建房示範點。試點村的選擇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要盡快選擇群眾有意願、村級班子強、工作基礎較好、示範引導作用突出的村作為示範試點村。試點村選定後,規劃設計要盡快進場,縣裏整合項目配套基礎設施,確保-底前完成主體工程建設。各鄉鎮要盡快與相關部門銜接,整合好相關項目打造示範試點村。全縣大麵上全麵落實“三鼓勵、四禁止”,先批後建、一戶一宅、建新拆舊,拆除破舊空心房。

5.積極籌措資金。統籌安排2016-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專項資金不低於2000萬元,其中縣財政安排1000萬元,整合相關項目資金不低於1000萬元。要嚴格按照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中明確的獎補條件和標準進行獎補。關於鄉鎮執法隊伍經費,在-底視縣財力狀況作適當安排。縣財政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中拿出1萬元,與規範村民建房開展村莊整治工作考核掛鉤。

二、研究調整成立有關工作領導小組

1.研究調整嶽陽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會議原則同意調整嶽陽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組成人員。調整後,張中於同誌任主任,李勇、劉小良同誌任副主任,方正春、李有根、陳亞兵、方衛兵、方屏、楊前進、易治國、楊明敏、劉亮甫、胡秉陽、姚海洋、劉傳雄、王靖、周岩、萬次龍、鍾九生、袁文琪、李航、吳承棉、陳俊、張忠新、周方-、劉修平、鄭一夫、劉四兵、彭澤民、續廣寧、毛紅波、梁億仲、高興球、王勇、付海苗、黃晨、劉三軍、盧興國、黃洋、綦小廣、吳紅兵、湯少文、陳擁軍、李革偉、王四平、周立雄、費時銘等同誌為委員,縣城鄉規劃委員辦公室設縣規劃局,萬次龍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2.研究成立嶽陽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原則同意成立嶽陽縣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易新嶽同誌任組長,陳亞兵、黃甲地同誌任副組長,方曙光、鍾九生、楊斌君、廖淩、李幹取、劉煒、陳民主、周衛兵、胡海保等同誌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縣民政局,周衛兵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此項工作結束後,領導小組自行撤銷。

會議還就有關人事任免進行了研究。

出 席:張中於,李 勇,劉小良,黃豔娥,易新嶽,

王衛兵,周 裏,彭碧芳,楊前進。

列 席:湯小娥,湯森林,彭西羅,洪國明,胡團生,

方衛兵,方正春,易治國,謝雨星,李傳忠,

王 靖,袁文琪,胡秉陽,姚海洋,鍾九生,

周方-,周 岩,李 航,吳承棉,陳曉華,

萬次龍,薑宏毅,徐 特,毛紹波,李淩東,

鄒三龍,梁望春,龍新獻,劉四兵,彭澤民,

續廣寧,毛洪波,梁億仲,高興球,王 勇,

付海苗,黃 晨,劉三軍,盧興國,黃 洋,

綦小廣,吳紅兵,湯少文,陳擁軍,李革偉,

王四平,周立雄,費時銘。

請 假:劉四清,劉曙光。

記 錄:李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