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我縣農業保險工作,按照《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5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省級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5〕37號)文件要求,為做好2025年農業保險工作,結合縣情實際,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有關農業保險相關要求,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服務“三農”、支持農業發展為宗旨,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農業支持保護製度,按照“穩住大宗、支持特色”和“優先規模戶、兼顧小農戶”的基本思路,逐步“擴麵、增品、提標”,持續“做實、做細、做精”,推動我縣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保險品種
2025年我縣開辦的中央財政補貼保險包括水稻、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險、油菜、能繁母豬、育肥豬、公益林和商品林保險八個險種;省級創新試點險種生豬“保險+期貨”。
(二)保險金額、費率及補貼比例
2025年,我縣各險種保險金額、費率及補貼比例如下:
1.水稻、油菜、玉米、大豆保險保費補貼:農戶自繳20%,剩餘保費從各級財政補貼中解決,其中: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45%,省財政保費補貼比例25%,縣財政保費補貼比例10%。
2.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保費補貼:農戶自繳15%,剩餘保費從各級財政補貼中解決,其中: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50%,省財政保費補貼比例為25%,縣財政補貼10%。
3.公益林林權權利人自繳15%,剩餘保費從各級財政補貼中解決,其中: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50%,省財政保費補貼比例為25%,縣財政補貼10%。
4.商品林林權權利人自繳35%,剩餘保費從各級財政補貼中解決,其中:中央財政保費補貼比例30%,省財政保費補貼比例為25%,縣財政補貼10%。
各險種的承保規模必須控製在省財政確定的承保數據(附件1、2)之內,不得擅自擴大承保規模,各險種保險費率、保險金額及補貼比例詳見《嶽陽縣2025年中央財政補貼農業保險品種及補貼比例明細表》(附件3)。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縣財政局負責牽頭製定全縣農業保險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對承保機構開展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與遴選評分掛鉤;負責做好中央、省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的申請和落實,做好農業保險的財政政策統籌指導工作;安排好保費補貼資金預算,籌集安排地方承擔的保險費配套資金,做好保費財政補貼資金撥付,結算和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承保進度及簽單情況,確保保費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負責監督各部門和承保機構工作執行情況及按照湘財金〔2015〕8號文件要求落實工作經費使用情況。
2.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縣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向承保機構提供轄區內相關詳細基礎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常年耕地麵積、林木麵積、播種麵積、輪作次數、規模養殖場容量、存欄數量、出欄數量、出欄批次和種養殖大戶清單、林權權利人清單等,促進承保機構強化承保和理賠道德風險管控;加大災情監測,建立防災減災防控工作體係;負責指導加強農業防疫體係建設,科學進行疫情監測、免疫和疫情處置;負責與承保機構密切配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設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機製的意見》精神,把養殖戶是否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作為農業保險理賠的前提條件;負責協助承保機構做好承保前的風險評估及災後查勘定損工作,協助確定損失程度及損失原因等工作。
3.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成立本鄉(鎮)農業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與承保機構密切配合廣泛宣傳農業保險的目的和意義,講解投保理賠範圍、業務流程等內容,提高農戶投保的積極性,確保應保盡保;落實本轄區內農業保險各項政策措施,協同推進農業保險工作;對協助收集的農業保險投保數據真實性負責,督促各村社積極配合承保公司做好農業保險的入戶核實投保;配合做好查勘定損環節,應及時趕赴受損現場,查明受損原因,拍攝現場照片,核定受損數量,並與保戶溝通、確認,製作查勘記錄;負責配合做好賠款支付環節的相關工作。
4.根據嶽陽市2023-2025年公開競爭性遴選政策性農業保險承保機構的遴選結果,2025年我縣農業保險承保機構為中華聯合財險嶽陽縣支公司、人壽財險嶽陽縣支公司、人保財險嶽陽支公司、平安財險嶽陽縣支公司、太平洋財險嶽陽縣支公司等5家。各承保機構負責承辦全縣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負責通過設立廣告牌、印製牆體廣告、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向廣大種、養殖農戶宣傳普及農業保險;負責提供優質、高效的承保、理賠服務,專賬核算保險收入和賠付支出;負責向縣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縣林業局等部門及時準確報告保險承保和理賠情況、並接受同級和上級財政及有關涉農部門對保險工作的監督檢查。承保機構應據實承保、據實理賠,謹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的“六不得”監管要求,即不得通過虛假理賠返還農戶自繳保費或縣級財政保費補貼,不得虛假擴大承保數量,不得協議承保、協議理賠,不得違反報備的條款費率,不得編製虛假檔案資料,不得虛列農險費用。並嚴格按照《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5年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省級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5〕37號)文件要求不得擅自調劑承保規模,規模戶預算不得調至中小農戶使用,並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簽單和保費繳納工作。單季種植水稻不足30畝或部分地區森林產權未分到戶、確有真實投保需求和意願、暫不具備單戶出單條件的,可由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村民委員會組織投保,嚴禁在農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投保”。
三、績效目標
(一)整體指導目標。基本建成功能完善、運行規範、基礎完備,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階段相適應、與農戶風險保障需求相契合和省與市縣分工負責、相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多層次農業保險體係,水稻等主糧作物農業保險覆蓋率達到86%以上。
(二)投保任務目標。各鄉鎮要加大農業保險政策宣傳力度,配合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將農業保險計劃任務落實落地,各農業保險承保機構要加快基層服務體係建設,切實履行農業保險主體職責,做到適時承保,高效快捷,確保我縣農業保險計劃全麵完成,不留缺口。
(三)農險工作完成節點。各險種應按時序進度開展投保和理賠,全年政策險及特色險投保工作應於12月31日前全麵完成。種植業保險的保險期限須覆蓋各品種生長周期。其中早稻起保日期不得晚於5月20日,晚稻起保日期不得晚於8月10日,中稻或一季稻起保日期不得晚於6月30日;油菜起保日期不得晚於12月20日;其中玉米起保日期不得晚於5月30日;其餘品種合理設置保險期限。
(四)理賠兌現任務目標。保險經辦機構理賠工作要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方針,做到理賠政策公開、查勘過程公開、定損結果到戶、賠款支付到戶和理賠結果公開。理賠款按照保險相關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到位,並對理賠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農業保險理賠款必須通過“一卡通”賬戶直賠到受災戶。截至年末,全年保險理賠兌現率應達100%,農戶滿意度達到95%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農業保險作為專業的現代風險管理工具,具有組合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應,是健全農業風險防範機製,提高農業防災減災能力的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穩定器”作用。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重大現實意義,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和國家的戰略部署和政策要求上來,進一步增強做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加強宣導。要充分利用各種行之有效的宣傳手段,借助電視、報紙、廣播、微信等宣傳媒介,采取發放宣傳單、印刷牆體廣告等方式,開展全方麵、立體化的宣傳,著力提高知曉度、理解度。在廣泛開展視覺宣傳的同時,鄉村兩級要組織精幹隊伍,充分發揮基層幹部的作用,現身說法,開展針對性地宣傳講解,消除政策盲點和認識誤區,科學、準確、及時向廣大農戶宣傳農業保險政策的具體內容,動員農戶積極參加政策性農業保險。
(三)密切協作。各承保機構是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的責任主體,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全力支持,協調配合,按照“五公開、三到戶”要求,跟蹤督促落實政策性農業保險各項政策措施,推動農業保險政策有效落地。
(四)強化組織。縣財政局確定專門領導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資金監管和宣傳實施,各鄉鎮政府要抽調得力業務骨幹,動員村幹部和村防疫員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保險工作,確保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五)據實承保。各農業保險承保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積極落實任務計劃,確保任務計劃全麵完成。全麵落實“一戶一單、一戶一保、一戶一賠”工作要求,做到“願保盡保”,為特色產業穩定發展提供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