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有關建設法規、政策,研究擬訂局屬相關產業、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與報批相關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貫徹執行推進新型城市化、城鄉規劃、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等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城市公用事業、建築業、建設市場和園林綠化等方麵的行政執法;對全縣建設監理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城市建設、風景園林(雕塑)、建築抗震設防(加固)建設;負責指導、協調城市供水、排水、供氣、城市、路燈、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建監察等工作;負責“12319”城市管理熱線管理和服務;指導、管理城建檔案和市政工程建設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招商引資。
3、負責對全縣房地產業的協調和指導,加強對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宏觀規劃、指導、監督和協調;負責組織保障性住房年度計劃的擬訂和監督實施。
4、參與縣本級城建資金年度計劃的編製、管理和調控;指導和監督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參與城建工程項目概(預)算的審查,負責工程項目竣工結算的初審;協調實施城市綜合開發和舊城改造工作。
5、負責全縣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全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和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負責建築企業勞動保險基金的征收、調劑、撥付和統籌管理。
6、負責貫徹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造價、標準定額的實施;監督管理全縣建設工程發包、承包計價活動和造價谘詢市場;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涉及本係統、本行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7、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資質審核和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
8、負責全縣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谘詢市場管理;參與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選址定點;負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的矛盾和問題。
9、負責防震加固並參與竣工驗收;負責全縣建築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監督管理。
10、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標準的貫徹執行;負責建設新科技、新項目、新材料的推廣和應用。
11、承擔推進全縣城鎮減排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汙水處理設施和重大減排項目建設;負責城區綠化休閑廣場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
12、承擔全縣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建製鎮、鄉鎮鎮規劃編製和方案評審;指導全縣各鄉鎮、村場建設,負責全縣小城鎮建設協調工作。
13、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我局內設機構8個即:辦公室、計財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辦公室)、安全管理股、 城市建設管理股(住房保障指導股)、村鎮建設管理股、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人事股,機關在職人員37人,退休20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預算總收入611.82萬元,其中:經費撥款311.82元、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300萬元。預算總支出611.82萬元。
三、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1、基本支出409.82萬元,其中:工資116.84萬元、津補貼116.53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3.59萬元、一般商品服務支出25.2萬元、非稅收入執收成本45萬元,養老金39萬元、職業年金15.6萬元、醫保金12.93萬元、工傷保險1.72萬元、住房公積金23.4萬元 。
2、項目支出202萬元,其中文明創建、農村危房改造等工作經費50萬元、城市建設配套經費152萬元。
四、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主要包括辦公費5.04萬元、印刷費1.12萬元、水費0.84萬元、電費3.36萬元、郵電費5.60萬元、公務接待費20萬元等
2、“三公經費”預算23.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萬元、公務用車費3.4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主要為執法執勤車費用,招待費比2016年增加主要是因為項目爭取、引資、爭資等原因。
3、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沒有編製政府采購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