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部門決算
來源:嶽陽縣住建局計財股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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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一)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是嶽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我中心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保障和住房製度改革的政策,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鄉鎮住房保障和住房製度改革、國有企業住房製度改革等業務指導;負責全縣存量公有住房出售、保障性住房、房改房上市交易等業務受理和報批;起草和報批全縣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維修、改造項目的實施;籌集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保障性住房貨幣補貼資金;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租賃服務和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服務對象的登記和調查核實等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統計工作; 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財務股、工程項目股、住房服務股四個股室。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訪、接待、維穩、安全、文稿等工作;財務股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財務工作,負責有關財務統計上報工作;工程項目股負責起草和報批全縣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維修、改造項目實施;住房服務股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租賃服務和保障性住房實物配租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服務對象的登記和調查核實等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統計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2021年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包括: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本級,本單位沒有所屬二級機構,因此本年度部門預算僅為本級部門決算。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4479.65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3440.3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94.35萬元,減少29.72%,主要是因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製經費開支。

  2021年度支出總計4479.65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285.19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894.35萬元,減少29.72%,主要是因為上年部分項目按施工進度付款,大量資金均集中在第二年由年初結餘資金支付。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合計1039.29萬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970.31萬元,占93.36%;其他收入68.98萬元,占6.64%。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支出合計4194.46萬元(不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基本支出781.01萬元,占18.62%;項目支出3413.45萬元,占81.38%。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970.31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減少836.84萬元,減少46.31%,主要是因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格控製經費開支。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087.35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1200.72萬元,增加41.60%,主要是因為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施工進度付款,大量資金均集中在第二年由年初結餘資金支付。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087.3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45%,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00.72萬元,增長41.6%,主要是因為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支出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087.35萬元,城鄉社區(類)支出200.77萬元,占4.91%;住房保障(類)支出3886.58萬元,占95.09%。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850.21萬元,支出決算數為4087.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80.75%,其中:

  1、城鄉社區支出(類):年初數為200萬元,支出決算數為200.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39%。主要用於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及日常運行經費。

  ①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數為193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主要用於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及日常運行經費。

  ②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住宅建設與房地產市場監管(項)

  年初預算為7萬元,支出決算數4.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70.86%,決算數小於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縮減房地產服務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開支。

  ③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2.81萬元。主要是財政根據項目需要追加部分經費撥款,此類經費主要用於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2、住房保障支出(類):年初預算數為650.21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886.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7.74%,決算數大於預算數是因為部份項目屬跨年度完工,部分資金的支付集中在在第二年進行支付,主要用於棚戶區改造建設支出。

  ①住房保障支出(類)—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戶區改造(項)

  年初預算為650.21萬元,支出決算數為3886.5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97.74%。決算數大於預算數是因為跨年度工程,按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該項主要用於棚改項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73.9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27.2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8.88%,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546.6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1.12%,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1萬元,支出決算為1.03萬元,完成預算的93.64%,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出國出境,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國出境。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1.1萬元,支出決算為1.03萬元,完成預算的93.64%,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縮減開支,與上年相比增加1.03萬元,增長100%,增長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檢查需要。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完成預算的0%,決算數等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購置公務用車及運行維護費支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03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03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11個、來賓106人次,主要是國內公務接待支出即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本單位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十、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46.6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或者上年決算數)減少176.31萬元,降低24.39%。主要原因是:一是貫徹落實“過緊日子”有關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部分委托業務費屬跨年度業務,其支付在第二年的1-2月份支付。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0.00萬元;開支培訓費3.68萬元,人數115人,內容為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和棚戶區改造新係統上線培訓。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3413.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413.4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0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413.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0%,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10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1個,二級項目1個,共涉及資金3413.4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100%。

  組織對“榮家灣鎮天鵝片區棚改”等1個項目開展了部門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8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從評價情況來看,加強組織領導。爭取領導重視,我單位先後多次召開黨委會、中心專題研究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管理工作,明確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能小組和職責分工,確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聯絡員,並將其作為部門日常性重要工作來抓。根據財政局預算資金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和一係列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實際,細化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標準,修改製定了《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預算資金績效評價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了績效考核工作目標,明確了評價管理考核責任,使我中心的各項工作有標準、有措施的穩步開展。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榮家灣鎮天鵝片區棚改項目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項目全年預算數為180萬元,執行數為18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榮家灣鎮天鵝片區棚改造項目主要是棚戶區拆遷戶數為90戶,拆遷戶數按每戶2萬撥付到位,施工期限2021.1-2021.11,按工程進度,截止2021年12月,按合同約定進度100%應撥款180萬元,實際到位180萬,資金到位率為100%。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各部門銜接有待加強;二是項目工程檔案管理需要加強,部分資料不齊全,績效評價人員收集資料較困難。

  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加強領導,落實各部門責任。為了該工程項目順利實施,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成立相關領導小組,做到職責明確、分工負責、團結協作、齊抓共管,確保組織到位,促使項目建設嚴格按照立項要求實施;二是遵守財政項目相關管理製度,做好前期工作。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遵循財政項目相關管理製度,充分做好項目的規劃、設計、申請等前期準備工作,保障項目有序開展,且後續項目資料保管及時、完整。

  (3)部門評價項目績效評價結果。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榮家灣鎮天鵝片區棚改”項目績效自評得分為100分,等級為優。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等

  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於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政府采購 :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谘詢費:反映單位谘詢方麵的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租賃費:反映租賃辦公用房、宿舍、專用通訊網以及其他設備等方麵的費用。

  會議費:反映會議中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鍾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工會經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稅金及附加費用:反映單位提供勞務或銷售產品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費用,包括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的補助等

  醫療費: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軍隊移交政府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學生醫療費,優撫對象醫療補助,以及按國家規定資助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支出和對城鄉貧困家庭的醫療救助支出。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金。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資本性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嶽陽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決算公開.xls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報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