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規劃局概況
1、主要職能
2、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部門收入決算總體表
3、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
一、嶽陽縣規劃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嶽陽縣規劃局為正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承擔全縣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我縣城鄉規劃管理方麵的規範性文件。
2.負責縣域城鎮體係規劃、縣城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編製、審查、報批及管理工作。
3.參與國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
4.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劃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5.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用地規劃的管理。
6.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工程(含臨時建設)的規劃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臨時建設工程規劃的管理。
7.負責縣城鄉規劃區內村民個人建房、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建設項目的審批和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8.負責對城鄉規劃的編製、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
9.負責全縣規劃設計單位資質審核與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
10.指導鄉鎮城鄉規劃的編製和管理工作。
11.承辦縣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和縣控建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縣規劃局係縣財政全額預算撥款單位,為正科級行政支持類事業單位,2017年編製部門核實縣規劃局編製76人,實有人數76人,其中機關參公人員23人、監察大隊事業編45人,退休8人,與財政預算人數相符。大專以上學曆占90%。局機關內設股室7個: 辦公室、信息中心、綜合股、工程股、用地股、鄉鎮股、監督檢查股,下設二級機構一個:規劃監察大隊。二級機構財務由規劃局局機關統一核算。
二、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2、收入決算公開表
3、支出決算公開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公開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公開表
(公開表格附後)
三、嶽陽縣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一)2017年度規劃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2017年總收入958.5642萬元,比上年減少5.1%。總支出958.5642萬元,比上年增加4.8%。收入減少的主要因素是財政撥款減少,支出增長的主要因素是調增了人員工資,增加了相關工作任務,支出相應增加。
(二)2017年度規劃局收入決算情況。2017年收入958.564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76.5642萬元,比上年減少4.2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的主要因素是專項經費撥款減少,其他收入82萬元,比上年增加2.3%。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縣財政對二級機構投入較上年加大。
(三)2017年度規劃局支出決算情況。2017年支出958.5642萬元,其中: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支出354.7105萬元,占總支出的37%。城鄉社區支出603.8536萬元,占總支出的63%。比上年增加1.5%。支出增長的主要因素是2016年財政撥付禁拆治違專項經費在2017年支出。
(四)2017年度規劃局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收入958.5642萬元,比上年減少3.21%。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17年度財政撥款總支出958.5642萬元,比上年增加5.95%。均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按功能分類如下: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支出354.7105萬元,占總支出的37%。城鄉社區支出603.8536萬元,占總支出的63%。比上年增加1.5%。支出增長的主要因素是2016年財政撥付禁拆治違專項經費在2017年支出。
(五)2017年度規劃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76.5642萬元,比上年減少4.21%。用於基本支出的收入876.5642萬元,比上年減少3.9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76.5642萬元,比上年增加8.95%。收入減少的主要因素是禁拆治違專項資金減少,支出增長的主要因素是2016年財政撥付禁拆治違專項經費在2017年支出。
(六)2017年度規劃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76.5642萬元,比上年增加8.95%。按功能分類: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354.7105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03.8536萬元。
(七)2017年度規劃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30.6萬元,決算數為49.302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數為2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數為38.7710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公務接待費預算數為4.6萬元,公務接待費決算數為10.5311萬元,公務接待356批次1358人次;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2016年減少18.7萬元。“三公”經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八八九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嚴控公務用車管理,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大有節約。
(八)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2017年本年政府性基金決算財政撥款支出82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7年縣規劃局收入總額為9585642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8765642元。2017年縣規劃局支出總額9585642元,其中: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540792元,其它資本性支出22485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20000元。
較上年有所增長,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購置了1台執法車。
2、政府采購支出情況。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99.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99.8萬元,主要用於《城鄉統籌示範區麻塘核心區控製性詳規》《嶽陽縣城市總體規劃(2020-2040)》等規劃的編製。
3、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固定資產合計204.39萬元,在用固定資產204.39萬元。本單位共有車輛6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6輛。
(十)預算績效情況
2017年,縣規劃局緊扣縣委縣政府各項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確保縣規劃局年度績效考核任務全麵完成按照“做大新型工業,做強現代農業,做活生態旅遊,做旺商貿物流,做美縣城集鎮”,突出項目興縣,強化實幹擔當,加快全麵建成小康社會步伐,努力打造“產業興旺、生態美好、民生殷實、社會和諧”的富饒美麗幸福嶽陽縣的指導思想,堅持高層次、高起點、高標準原則,精心組織規劃編製工作、創新規劃管理、鐵腕禁拆治違、狠抓機關建設、黨建工作、幹部素質提升,圓滿完成了全年工作。
1、堅持依法行政,強化規劃管理。嚴把規劃公示關。建立了我縣私人住房信息查詢係統,落實規劃方案批前公示和批後公示,公示率達到100%,成立市民監督團。嚴把行政許可關。共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49份,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99份,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315份。嚴把批後監管關。全年處理縣政府12345熱線單493份,對違法建設立案19起,結案18起,執行罰沒款50多萬元。出台了《建設工程規劃批後管理暫行製度》,完成16個項目的規劃竣工驗收。
2、堅持城鄉統籌,強化規劃編製。城鄉規劃體係得到完善。已先後完成縣城總體規劃修編和縣城控詳規劃編製,縣城控詳規劃實現全覆蓋。全麵完成了各鄉鎮總體規劃和鎮(鄉)域村鎮布局規劃。嶽陽縣城鄉統籌示範區總體規劃已完成正式成果。完成居民點規劃26個後,重點編製精準扶貧安置點,其中毛田、月田完成精準扶貧安置點7處。
3、堅持鐵腕整治,強化禁拆治違。堅持以實現“新增違法建設為零、存量違法建設兩年清零”為目標,強化工作措施,狠抓責任落實。確保了市控區各項工作目標如期如質完成。在全市率先完成存量違建片區清零任務、完成航拍數據比對工作、榮家灣鎮和新開鎮分別對2011年12月至2015年市控區範圍內衛星圖片新增圖斑進行普查,逐棟逐戶核實,完成了核查結果報送。如質如量完成重點項目重點區域打擊違法建設行動。全年共組織拆違行動100餘次,其中縣鄉兩級聯合執法行動30多次,全年拆除違法建設麵積85644㎡,為重點項目建設順利推進提供保障。
4、優化作風建設,隊伍彰顯活力。以“兩學一做”教育為主線,提高了黨務工作水平和幹部隊伍戰鬥力,基層黨建工作在全縣84個縣直單位中排名14;被評為2016年度全市禁拆治違先進單位,獲全縣禁違拆違治違工作優勝單位、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優質服務單位獎項,信訪、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12345公眾服務熱線、法製等工作上獲得優勝單位的榮譽。
四、相關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