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部門收入決算總體表
3、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1、決算總收入
2、決算總支出
(二)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1、基本支出
2、項目支出
(三)年度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
(四)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專項項目資金決算情況
3、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5、預算績效情況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嶽陽縣農村經營管理局本單位主要承擔農經“三大管理”和“三項指導”職能。“三大管理”即村級財務和集體資產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三項指導”即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指導農業社會服務體係建設。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機關內設4個股室,分別為:辦公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股、農村財務管理股、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加掛農民權益維護及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轄一個正股級二級事業單位“嶽陽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服務中心的財務未單立,納入局機關財務一並進行核算。
第二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2、部門收入決算總體表
3、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1、決算總收入:2017年總收入478.58萬元,加上年初項目支出結轉516.22萬元,共計可支配資金額度994.8萬元,與上年度對比減少794.2萬元,主要是土地確權工作專項資金減少,減幅44.4%。
2、決算總支出:2017年度總支出總79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萬元、項目支出482.8萬元。與上年度對比減少480萬元,主要是因人員增資和辦公室搬遷影響單位基本支出增長70萬元和受土地確權專項工作進度影響項目支出減少550萬元,總體減幅37.7%。
3、因全縣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專項工作暫未完工,根據合同按進度支付,結轉202.6萬元至2018年支付。
(二)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92.2萬元。
1、基本支出309.4萬元,係保障我局基本運轉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工資、機關事務、機關服務等日常公用經費。與上年度對比增長70萬元,增幅29.2%,主要是人員增資和辦公室搬遷影響。
2、項目支出482.8萬元,是我局為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的臨時專項業務而發生的支出,主要用於農民權益維護及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確權登記頒證、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和村會計培訓、農業品牌建設等專項開支。與上年度對比減少550萬元,減幅53.3%,主要是土地確權工作專項資金減少。
(三)年度政府性基金決算情況
本單位無政府基金資金收支發生。
(四)年度“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無。
2、公務接待費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務接待3.6萬元,未超控製數;項目支出公務接待3.4萬元,主要用於農民維權減負和農村土地確權頒證工作迎檢。
3、公務用車自2017年2月實行公車改革,機關小車移交國資辦,2017年度無小車運行維護開支。
與上年度對比,公務接待費減少1.9萬元,降幅20%;公務用車降幅100%。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09.4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79.4萬元(工資福利支出148.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30.5萬元),主要用於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工資及津補貼的發放、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等;日常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130萬元,主要用於機關辦公、印刷、會議、郵電、公務接待、差旅、交通及其他等方麵開支。與上年度對比,單位基本收支增長70萬元,主要是人員增資和辦公室搬遷相關開支。
2、專項項目資金決算情況
項目支出482.8萬元,主要用於縣委、縣政府安排的臨時專項業務開支,其中:農民權益維護及農民負擔監督管理4.2萬元、確權登記頒證421.6萬元、村集體經濟發展規劃和村級財務管理8.5萬元、農業品牌建設13.9萬元、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建設34.6萬元。與上年度對比,項目收支減少550萬元,主要受土地確權專項工作進度影響。
3、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
無。
4、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資產總計893271元。其中:1、無辦公房屋資產。2016年局機關從縣政府辦公樓中搬遷至民中路,與扶貧辦合用辦公樓,辦公房屋資產由扶貧辦負責管理,賬內無土地房屋類固定資產。2、賬內雖有公務車及附加費資產195384元,但在2017年2月實行公車改革後,公務小車已經移交縣國資辦,因移交手續一直未辦理,賬內暫未核銷。3、無形資產類的土地流轉服務平台管理和服務軟件293000元。4、辦公所需的各項資產404887元,包括電腦及投影打印設備、電話及傳真設備、空調和辦公桌椅櫃架等。
5、預算績效情況
2017年我縣農經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適應新常態,謀求新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工作再創佳績,有力促進了我縣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維護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一、嚴把政策,攻堅克難,農地承包管理進一步完善。1、農地確權頒證工作基本完成:全縣確權實測麵積68.1萬畝,全縣161個行政村6108個村民小組14.7萬戶承包農戶的承包地確權階段工作任務基本完成。2、繼續深入推進農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截止2017年11月底,我縣耕地流轉麵積達29.04萬畝,占全縣耕地總麵積的38.76%,對12000多份流轉合同進行了備案,為92家農業經營主體辦理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登記,234名農業經營主體辦理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登記,累計發放貸款412筆,放貸金額1.53億元。
二、健全製度,加強監管,惠農減負政策進一步落實。1、政策宣傳到位。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15萬多份,到戶率100%;通過縣電視台、嶽陽縣門戶網、嶽陽縣農經信息網、鄉鎮政務網、手機報、固定公開欄等形式及時公開公示強農惠農信息。2、製度執行到位。嚴格監督各類惠農補貼資金3.3億元足額及時發放到戶;嚴格審批一事一議110村次,監督財政獎補資金1778萬元全部用於項目建設;全縣161個村級組織除因部分村“一事一議”籌資外,縣、鄉、村沒有向農民收取任何費用,農民群眾實現零負擔;農民建房、農村義務教育與村級報刊訂閱等涉農收費均嚴格按標準執行。3、專項整治到位。製定下發涉農亂收費亂攤派專項治理文件。4月、7 月對全縣15個鄉鎮(辦事處)開展了2次專項督查,督查麵100%;對電力、國土、教育、農業、林業、農機、畜牧等涉農涉負部門進行了重點督查,並督促整改到位。
三、規範程序、突出監督,農村三資管理進一步加強。1、村級財務管理持續加強。上半年,對村居財務清理、清查督查3次,確保了村居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9月份分五批對全縣鄉鎮記賬員和村報賬員274人進行了政策法規和財會業務專項培訓。積極做好“三資”管理軟件升級聯網工作,通過“互聯網+監督”平台公開村級財務。2、大力開展審計監督。組織對全縣190個村居進行了2014—2016年度的清查審計,清查審計資金總額5.63億元,發現違紀案件15件,其中立案12件,違紀金額16萬元,涉及村幹部14人,處理違紀人員7人。對群眾信訪的中洲鄉北垸村、毛田鎮原誌元村、張穀英鎮芭蕉村、風水村、饒村村、朱公橋村、步仙鎮原北鬥村、長湖鄉原塅潘村、新牆鎮原袁嶺村等村進行調賬審計,查處違規違紀資金總額50.54萬元,移交案件5起,已追究紀律責任5人。
四、科學指導集體經濟發展。堅持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推進美麗鄉村建設、助推脫貧攻堅的重要工作,通過爭取項目支持、利用現有集體資源、產業扶持等措施,全縣村級集體經濟獲得較快發展。2017年我縣村集體經營收入1122萬元。其中:年收入2-4萬元的村95個、4-6萬元的村39個、6-10萬元的村14個、10-50萬元的村11個、50-100萬元的村2個。其中出租集體資產收入663萬元,發包山林等資源收入459萬元。
五、積極培育,典型示範,新型經營主體進一步發展。至年末,農民合作社總數達到546家,其中當年新增注冊登記114家,創建省示範合作社2家、市示範合作社2家;家庭農場總數達到365家,其中當年新增163家,創建省示範家庭農場1家,市示範家庭農場27家。
第四部分 相關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附件表格:
嶽陽縣經管局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