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林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政府采購情況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五)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1. 部門收支總表
2. 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預算表
9.政府采購預算表
10.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1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嶽陽縣林業局2018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1、職能職責
1、 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2、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
3、承擔森林資源保護發展監督管理的責任;協助管理國有林場的國有森林資源。
4、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設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
5、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6、負責林業係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7、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責任;擬訂集體林權製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
8、製定全縣林業產業發展政策,合理調整林業產業發展布局,促進林業產業協調發展。
9、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10、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解政策,管理監督縣級林業資金,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編製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處度生產計劃。
11、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12、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設置
嶽陽縣林業局實有人數347人,其中:在職人員265人,離休人員2人,退休人員80人。縣林業局機關在職人員111人含:實有公務員25人,嶽陽縣森林公安局8人,嶽陽縣林業局濕地保護分局9人,嶽陽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役所9人,嶽陽縣林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32人,其他二級機構事業人員28人;鄉鎮林業站在職人員154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8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 嶽陽縣林業局機關
2、 嶽陽縣鄉鎮林業站
3、 嶽陽縣森林公安局
4、 嶽陽縣林業局濕地保護分局
林業部門2018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所以公開的附件07表為空。
(一)收入預算情況:2018年年初預算數2785.3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785.36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較去年增加330.76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調增了人員工資、增加了相關工作任務。2018年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較上年減少50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罰沒收入的減少。
(二)支出預算:2018年年初預算數2785.36萬元,其中:行政運行2592.76萬元,森林培育192.6萬元。調增了人員工資、增加了相關工作任務。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785.36萬元,其中:行政運行2592.76萬元,森林培育192.6萬元。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機關人員經費支出 2169.56萬元、公用經費423.2萬元、。
(二)項目支出:2018年年初預算數為192.6萬元,其中:森林防火35萬元,造林野保157.6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林業部門縣本級、嶽陽縣鄉鎮林業站、嶽陽縣森林公安局、嶽陽縣林業局濕地保護分局人員經費比上年增加了330.76萬元。
2、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公務接待費45萬元,同比2017年公務接待費45萬元,與上年持平。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22萬元),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同比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萬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用車增加。(3) 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個,因公出國(境)人次0人。2017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因公出國(境)團組數0個,因公出國(境)人次0人,與上年持平。
3、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支出合計159.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59.1萬元、主要原因是森林病蟲害防治藥劑、大麵造林用苗采購量大。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年末共有車輛3輛;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有辦公用房 2275 平米。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5、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項目支出績效目標192.6萬元,全年完成造林任務7.6萬畝;實施楠竹低改3000畝;新增義務植樹基地12個,麵積30餘畝;森林病蟲害防治麵積26萬畝;辦理行政執法案件8起;完成管護生態公益國林麵積78萬畝。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縣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