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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漁政局2020年度決算公開
來源:縣漁政局   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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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是湖南省唯一成局建製正科級漁政執法事業單位,轄東洞庭湖1328平方公裏(水麵210萬畝),占洞庭湖麵積的49%,嶽陽縣國土麵積41%。是長江流域重要的漁業資源物種基因庫,其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東洞庭湖原有漁業資源十分豐富,有8目23科125種,有國家級魚類種質資源保護區3個,有省級江豚水生生物保護區1個。東洞庭湖是對外開放型湖泊,也是長江流域禁捕退捕主戰場。高峰期有來自9省市的漁民近萬人。由於長期以來的粗放管理,超強度捕撈,東洞庭湖漁業資源日趨萎縮,長江江豚、中華鱘、長江鱘等重點保護一級動物瀕臨滅絕。2019年12月20日,我縣提前1年啟動東洞庭湖常年禁捕工作,截至2020年12月,所有捕撈漁民全部退捕上岸,妥善轉產安置。東洞庭湖水域達到了“四清”“四無”目標。主要工作職能有:有效修複我縣東洞庭湖等重點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有力促進水域生態環境修複;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製,鞏固東洞庭湖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果;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機構設置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一級預算單位,內設股室、站隊11個:辦公室、計財股、人事股、法規股、安全股、督查室、城陵磯站、鹿角站、紅旗湖站、北洲站和執法監察大隊,無獨立核算二級機構。年末漁政執法在職人員84人,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製,離休1人,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詳見附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11984.35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6042.92萬元),與2019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4396.65萬元,增加57.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底財政已先行撥出2020年度修複長江生態環境的禁捕退捕專項的第一、二批中央禁捕退捕補償資金5,859.00萬元,全部結轉至本年度。2020年度支出總計11984.35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581.02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等本年支出合計11,403.33萬元,與2019年相比,本年支出合計增加9,960.04萬元,增加790.00%。主要原因是為全麵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共抓長江大保護等方麵的決策部署,有效修複我縣東洞庭湖等重點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有力促進水域生態環境修複,我局認真履職,強力推進禁捕退捕,按照“應拆盡拆、應收盡收”的原則,拆解回收捕撈船網,並全麵保障漁民生計,東洞庭湖全麵實現了“無捕撈漁船、無捕撈人員、無水下網具、無捕撈生產”等“四無”目標,確保了禁捕實效。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5,941.4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61.72萬元,占98.6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占0.00%;事業收入0.00萬元,占0.00%;經營收入0.00萬元,占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占0.00%;其他收入79.71萬元,占1.34%。與2019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1544.78萬元,減少20.6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修複長江生態環境的禁捕退捕專項的第一、二批中央禁捕退捕補償資金5,859.00萬元於2019年年底財政已先行撥入本單位,2019年末全部結轉至本年度,為本年度年初結轉資金。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1,403.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45.91萬元,占7.42%。項目支出10,557.42萬元,占92.58%;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占0.00%;經營支出0.00萬元,占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占0.00%。與2019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9960.04萬元,增加79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為全麵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共抓長江大保護等方麵的決策部署,有效修複我縣東洞庭湖等重點水域水生生物資源,有力促進水域生態環境修複,我局認真履職,強力推進禁捕退捕,按照“應拆盡拆、應收盡收”的原則,拆解回收捕撈船網,並全麵保障漁民生計,東洞庭湖全麵實現了“無捕撈漁船、無捕撈人員、無水下網具、無捕撈生產”等“四無”目標,確保了禁捕實效。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5861.72萬元,與2019年收入總計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收入總計減少1544.78萬元,減少20.64%。減少的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修複長江生態環境的禁捕退捕專項的第一、二批中央禁捕退捕補償資金5,859.00萬元於2019年年底財政已先行撥入本單位,2019年末全部結轉至本年度,為本年度年初結轉資金。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1,403.33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等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11,403.33萬元,與2019年支出總計相比,財政撥款本年支出合計增加9,960.04萬元,增加790.00%。主要原因全部拆解回收東洞庭湖區所有漁船網具,全麵保障漁民生計,確保禁捕實效,目前東洞庭湖無涉漁船舶捕撈。2020年年末結轉和結餘581.02萬元,相較2019年年末財政撥款和結餘減少5,461.90萬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結餘的修複長江生態環境的禁捕退捕專項的第一、二批中央禁捕退捕補償資金5,859.00萬元已於2020年元月份開始分批全部撥付。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403.3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00%。與2019年度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9,960.04萬元,增加790.00%。主要原因是為全麵實現東洞庭湖水中無漁船、水下無網具、湖麵無捕撈人員、湖裏無捕撈生產等“四無”目標,確保禁捕退捕實效。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403.3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農林水(類)支出11,403.33萬元,占100.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966.20萬元,支出決算為11,403.33萬元。其中: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執法監管(項)年初預算為966.10萬元,支出決算為1,034.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12%。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資津補貼的普調。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農業資源保護修複與利用(項)年初預算為0.00萬元,支出決算為10,368.42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為全麵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共抓長江大保護等方麵的決策部署,省市縣逐步實施有針對性的禁捕退捕政策,有序撥付相關專項資金,有力促進水域生態環境修複。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845.91萬元,其中:人員經費802.2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43.6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16%,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6.00萬元,支出決算為11.88萬元,未超預算,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決算均為0.00萬元,與上年持平。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8.00萬元,支出決算為7.66萬元,完成預算的95.7%,  決算數與預算數基本一致。與上年相比增加4.09萬元,增加114%,增加主要原因是禁捕退捕工作開展以來,省市縣檢查工作,各部門聯動、協調、聯合執法,多家新聞媒體采訪報道等。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8.00萬元,支出決算為4.22萬元,完成預算的53%。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強內部管理,規範公務用車使用規定,合理調度,持續有效地控製非必要公務開支的發生,與上年相比增加1.24萬元,增加41.61%,增加主要原因是禁捕退捕工作開展以來,省市縣檢查工作,各部門聯動、協調、聯合執法,多家新聞媒體采訪報道等。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00萬元,占0.00%,公務接待費決算7.66萬元,占64.48%,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4.22萬元,占35.52%。具體情況如下: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66萬元,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支出7.66萬元。主要用於與有關單位交流工作情況及接受相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2020年共接待國內公務接待批次89批次、接待人次6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4.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支出4.22萬元,主要是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機關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收支。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單位2020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3.68萬元,比年初預算數減少12.72 萬元,降低22.55%,主要原因是全麵落實牢固樹立政府帶頭過緊日子的思想,2020年一般性支出持續壓減。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年度本單位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43.68萬元,其中:辦公費7.92萬元、印刷費5.38萬元、谘詢費0.00萬元、水費0.90萬元、電費2.20萬元、郵電費1.57萬元、取暖費0.00萬元、物業管理費1.55萬元、差旅費5.9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維修(護)費0.00萬元、租賃費0.00萬元、會議費0.00萬元、培訓費0.00萬元、公務接待費7.66萬元、被裝購置費0.00萬元、勞務費4.45萬元、委托業務費0.0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2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費用1.9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00萬元、房屋建築物構建0.00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00萬元及其他交通工具購置0.00萬元。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嶽陽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2020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0.6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0.60萬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50.6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100%。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3台(套)。

十、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根據相關文件的要求,為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強化績效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單位對2020年度部門整體支出進行了績效自評。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4,評價等級為“優秀”。

已按縣財政局統一要求隨同部門決算作為附件公開。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

3、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農林水支出(類):是指用於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0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xls

2020年度嶽陽縣漁政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報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