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
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部門(單位)名稱: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預算編碼: 077
評價方式: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績效自評
評價機構: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績效評價小組
報告日期: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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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單位)基本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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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係人 |
謝芳芳 |
聯絡電話 |
765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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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編製 |
57 |
實有人數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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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職責概述 |
負責全縣畜牧水產養殖業生產發展規劃、計劃的製訂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畜牧水產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引導產業結構合理調整和資源合理配置,促進全縣養殖業經濟發展;指導全縣畜牧水產技術推廣體係建設;負責全縣獸醫醫政、曾藥藥政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動物防疫計劃的製訂、組織實施強製防疫,承擔動物防疫及監督、監測、預報、發布動物疫情、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負責全縣動物及動物產品食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除東洞庭湖以外的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鄉鎮農技推廣中心的有關行業管理、技術指導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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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內容 |
任務1: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 落實畜禽養殖業發展規劃,加強部門協調、明確劃出我縣規模養殖的禁養區、限養區及適養規劃區;提升養業產業化水平、引導養殖業健康有序的發展;加強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民和服務;建設標準化養殖示範場,指導創建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場1-2個,引導楊林、中洲、麻塘等鄉鎮肉牛養殖小區發展,創建畜禽標準化示範場2家。 任務2:提升動物疫病防控水平 突出抓好重大動物疫病強製免疫,全麵實施《湖南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標考核;強化動物疫情監測和風險評估,加強禽流感、口啼疫等優先防治病種的監測和流調工作,定期召開動物疫情分析會,加強《種畜禽經營許可證》核發和管理;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強化動物血吸蟲病的綜合防控。 任務3: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 強化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食品安全法》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推進誠信體係建設;嚴格質量安全常態監管,製定年度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計劃,提高依法監管工作水平,加強例行監測,整縣排查工作力度,對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檢查率達100%,對欄生豬、牛等的規模養殖戶瘦肉精抽檢率達100%;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定期開展生豬 “瘦肉精”、水產苗種、飼料、獸藥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來曆查處非法添加、製假售假等違法行為。 任務4:竭力爭取國家重點投入。 任務5:結合農技推廣等項目,定期開展生豬品改、牛冷配、特種水產、草食動物等集中培訓活動,擴大農技推廣覆蓋麵和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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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門(單位)總體運行情況及取得的成績 |
一年來,我局在縣委縣政府堅強領導下,品牌創建卓有成效,特色產業如火如荼,疫病防控基礎強力夯實,高標準完成了免疫任務,強化了春季集中免疫,嚴格了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規範了疫情監測報告和應急處置。全麵規範畜禽水產養殖生產行為,大力開展畜禽養殖汙染和水產養殖汙染治理,深入開展“瘦肉精”等投入品專項整治,著力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建設。食品安全監管持續發力。一年來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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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門(單位)收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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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況(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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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收入合計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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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 |
公共財 政撥款 |
政府基金撥款 |
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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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
464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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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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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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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機關 |
33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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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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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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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嶽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18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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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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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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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嶽陽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 |
19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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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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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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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213.27 |
|
6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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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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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嶽陽縣養殖技術推廣站 |
178.93 |
|
1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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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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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嶽陽縣畜禽良種繁殖場 |
320.54 |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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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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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嶽陽縣漁政監督管理站 |
213.12 |
|
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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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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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單位)年度支出和結餘情況(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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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支出合計 |
其中: |
結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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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項目支出 |
當年結餘 |
累計結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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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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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
5570.08 |
1612.72 |
955.71 |
657.01 |
3957.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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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局機關 |
4366.65 |
846.36 |
480.67 |
365.69 |
35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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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嶽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198.34 |
193.69 |
142.22 |
51.47 |
4.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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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嶽陽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 |
201.83 |
147.13 |
102.68 |
44.45 |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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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160.38 |
44.07 |
34.56 |
9.51 |
11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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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嶽陽縣養殖技術推廣站 |
186.77 |
148.57 |
70.32 |
78.25 |
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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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嶽陽縣畜禽良種繁殖場 |
238.13 |
174.07 |
67.12 |
106.95 |
6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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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嶽陽縣漁政監督管理站 |
217.98 |
58.83 |
58.14 |
0.69 |
15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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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三公經費 合計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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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
公務用車運維費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因公出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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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
30.84 |
26.21 |
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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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機關 |
11.16 |
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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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嶽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9.15 |
4.52 |
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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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嶽陽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 |
2.35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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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2.19 |
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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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嶽陽縣養殖技術推廣站 |
1.84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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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嶽陽縣畜禽良種繁殖場 |
1.2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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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嶽陽縣漁政監督管理站 |
2.95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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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名稱 |
固定資產 合計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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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資產 |
出租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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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及二級機構匯總 |
1745.07 |
174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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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機關 |
720.01 |
7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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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嶽陽縣動物衛生監督所 |
21.68 |
2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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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嶽陽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 |
56.55 |
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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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嶽陽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 |
126.75 |
12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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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嶽陽縣養殖技術推廣站 |
4.07 |
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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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嶽陽縣畜禽良種繁殖場 |
761.21 |
7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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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嶽陽縣漁政監督管理站 |
54.8 |
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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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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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支出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預期目標 |
實際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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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1:全年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5%以上,三公經費變動率≤0目標2: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預期目標 目標3:動物防疫服務重大疫病免疫力100%、畜禽水產品安全無重大事故、確保全縣畜禽水產品養殖健康發展 |
全年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100%、完成縣出欄生豬192萬頭、牛3.5萬頭、羊7.1萬頭,出籠家禽559萬羽,實現水產品總產量5.06萬噸。年生產魚苗3.6億尾,年生產飼料13.8萬噸,全縣養殖業產值達到31.08億元,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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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支出 績效定量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評價內容 |
績效目標 |
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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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出目標 (部門工作實績,包含上級部門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點工作、實事任務等,根據部門實際進行調整細化) |
質量指標 |
指標1:三公經費控製率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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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政府采購執行率100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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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公務卡刷卡率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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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4:固定資產利用率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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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5:水產品抽樣完成年初指標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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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6:飼料抽檢合格率9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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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7:瘦肉精檢驗合格率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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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8:動物防疫重大疫病免疫率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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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指標 |
指標1:財政供養人員控製率10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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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三公經費”變動率≤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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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3:質量安全督查、產品抽檢15個鄉鎮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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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4:水產品抽樣30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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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5:飼料抽檢11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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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6:瘦肉精檢驗4000餘份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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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指標1:專項資金到位率春節前下達全部資金95%以上,結餘不超過上年結轉 |
已按時按質完成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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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2:質量安全 |
年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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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指標1:財政支出績效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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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標 (預期實現的效益) |
社會效益 |
指標1:無重大產品安全事故、畜禽死亡率降低2個點、農民平均增收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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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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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效益 |
指標1:對養殖業帶來長遠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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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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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
指標1:排瀉物對環境無汙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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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指標1:社會公眾比較滿意97%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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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自評綜合得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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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等次 |
優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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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價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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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職務/職稱 |
單 位 |
簽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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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石定 |
副主任 |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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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芳芳 |
財計股長 |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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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丹 |
辦公室主任 |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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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組組長(簽字): 許石定
自評真實可靠,績效明顯。
2022 年 6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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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單位)意見:
自評真實可靠,績效明顯。
部門(單位)負責人(簽章):劉滿榮 2022 年 6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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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簽名):聯係電話:謝芳芳 0730-76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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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價報告綜述(文字部分)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是縣人民政府主管養殖業的職能部門。負責全縣養殖業生產規劃、計劃製訂,爭取、落實好養殖政策、項目和資金,積極推動畜牧水產生產發展和現代化進程,大力推廣新技術、新品種;依法履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加強行業管理和執法監督,實行強製免疫和檢疫,確保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和養殖業生產健康發展。 我中心下設辦公室、財計股、人事股、畜牧股、水產股、獸醫藥政股等6個內設機構和縣動物衛生監督所、縣動物疫病預防控製中心、縣漁政監督管理站、縣養殖技術推廣站、縣畜禽水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縣畜禽良種繁殖場等6個二級機構及歸口管理單位—嶽陽縣中洲漁場。共有幹部職工111專業技術人員40人。我中心近幾年來分別榮獲全省“畜牧生產先進縣”、“生豬品改先進縣”、“項目管理先進縣”、“漁業工作先進縣”、“水域灘塗信息采集先進縣”、“動物防疫工作先進縣”等,2012、2013、2014年連續三年被市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評為“目標管理紅旗單位”,多次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工作先進單位。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規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內容、涉及範圍等 2021年我中心基本支出共計5570.08萬元,主要用於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主要包括防疫費、無害化處理等。 二、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 2021我中心基本支出共計1612.72萬元,主要用於人員支出955.71萬元,公用支出657.01萬元,其中“三公”經費合計30.84萬元,包括公務接待費26.21萬元、公務用車運維費4.63萬元。 (二)專項支出 2021我中心項目支出為3957.36萬元。其中2021年縣財政預算安排我單位項目資金3957.36萬元,(其中:鄉鎮檢疫及檢測經費48萬元、養殖技術推廣4萬元、漁政執法專項經費24萬元、瘦肉精檢測費4萬元、重大動物疫苗購置經費30萬元、防疫經費8萬元、屠宰場駐場官方獸醫檢疫經費18萬元、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50萬元、新牆河流域禁捕專項經費30萬元等)。 关键词2按照相關項目管理辦法和要求嚴格管理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戶核算、專款專用,確保專項資金使用安全、合法、合規,確保專項資金充分發揮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部門(單位)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我中心高度重視項目管理工作,製訂了《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項目管理辦法》,嚴格按國家有關項目管理規定規範項目實施程序,規範項目財務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四、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情況 目標1:全年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95%以上,三公經費變動率≤0。 目標2: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影響和社會公眾滿意度達到預期目標。 目標3:動物防疫服務重大疫病免疫力100%、畜禽水產品安全無重大事故、確保全縣畜禽水產品養殖健康發展。 全年預算申請到位和下達數量在100%;全縣出欄生豬192萬頭、牛3.5萬頭、羊7.1萬頭,出籠家禽559萬羽,實現水產品總產量5.06萬噸。年生產魚苗3.6億尾,年生產飼料13.8萬噸,全縣養殖業產值達到31.08億元。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1、監督管理機製還有待加強。 2、財務工作是一個單位的命脈,創新機製正在逐步加強,業務工作水平有待更進一步提高。 六、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1、加強監管力度,用製度約束。 2、進一步完善財務製度,規範財務紀律。 3、財務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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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報告
評價類型: 項目實施過程評價 □ 項目完成結果評價√
項目名稱 2021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運行經費
項目單位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主管部門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評價方式: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績效自評
評價機構: 嶽陽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績效評價小組
報告日期: 2022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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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 目 基 本 概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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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劉滿榮 |
聯係電話 |
765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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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涉及全縣14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 |
郵 編 |
41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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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起止時間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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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安排資金 (萬元) |
295 |
實際到位資金 (萬元) |
295 |
實際支出 (萬元) |
295 |
結餘(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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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央財政 |
|
其中:中央財政 |
|
其中:中央財政 |
|
其中:中央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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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財政 |
|
省財政 |
|
省財政 |
|
省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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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財政 |
|
市財政 |
|
市財政 |
|
市財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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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區財政 |
295 |
縣市區財政 |
295 |
縣市區財政 |
295 |
縣市區財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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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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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支出明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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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內容 |
實際支出數 |
會計憑證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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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收集點運行費用 |
1950000 |
2021年10月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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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害化處理補貼 |
600000 |
2021年10月5#,2022年1月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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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和執法費用 |
400000 |
2021年10月5#,2022年1月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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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計 |
29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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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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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預 期 目 標 |
實際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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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8個收集暫存點正常運行,覆蓋全縣14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實行全環節處理。 (一)社會效益 通過建設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係後,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場、流入餐桌,從源頭上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養殖場戶亂拋亂棄病死畜禽,影響公共環境衛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因傳統掩埋方式對地下水的汙染問題。 (二)經濟效益 經測算,全縣每年需在處理中心集中處理病死豬約4萬頭及200噸其他畜禽,企業工業油脂銷售收入38萬元、肉骨粉銷售收入45萬元,扣除燃料、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利息、管理費等開支費用,可獲利潤餘83萬元。 |
8個收集暫存點正常運行,覆蓋全縣14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實行全環節處理。 (一)社會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場、流入餐桌,從源頭上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養殖場戶亂拋亂棄病死畜禽,影響公共環境衛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因傳統掩埋方式對地下水的汙染問題。受到了養殖戶和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普遍認為無害化處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實事。 (二)經濟效益 全年處理病死豬約6萬頭及200噸其他畜禽,工業油脂銷售收入40萬元、肉骨粉銷售收入52萬元,扣除燃料、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利息、管理費等開支費用,可獲利潤約9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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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績效定量目標(指標)及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指標(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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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年處理病死生豬 |
4萬頭 |
6萬頭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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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指標 |
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
100% |
達到預期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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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指標 |
體係正常運行 |
正常運行 |
達到預期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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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標 |
財政投入 |
295萬 |
實際支出29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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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將其轉化成動物飼料添加劑、工業用油;將其轉化成有機肥 |
獲利83餘萬元 |
獲利約9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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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指標 |
保護環境安全、公共衛生安全、食品安全,保證畜牧業可持續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
效益明顯 |
效益較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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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指標 |
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達到無害化處理標準 |
效益明顯 |
效益較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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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滿意度 指標 |
群眾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落實情況是否滿意 |
95%以上 |
滿意度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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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價綜合得分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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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等次 |
優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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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評價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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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稱/職務 |
單 位 簽字 |
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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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石定 |
副主任 |
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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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愛華 |
副主任 |
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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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芳芳 |
計財股長 |
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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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冬雲 |
畜牧師/衛監所所長 |
縣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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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組組長(簽字): 自評真實可靠,項目實施效果明顯 許石定 2022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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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意見: 自評真實可靠,項目實施效果明顯 項目單位負責人(簽字):劉滿榮 2022年6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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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意見: 自評真實可靠,項目實施效果明顯 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劉滿榮 2022年6月 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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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人(簽名):謝芳芳 聯係電話:0730765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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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評價報告綜述
(一)項目基本概況 我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於2016年4月開始運行,根據運行情況,每年需運行經費295萬元,其中:8個鄉鎮收集點共195萬元,無害化處理廠政策性補貼60萬元,監督信息平台、執法監管重大疫病處置40萬元。 (二)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2021年度縣財政實際安排運行資金295萬元,由縣財政局專戶管理,按時間進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撥付到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畜牧水產發展服務中心根據工作進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向縣財政局申請資金,資金到賬後實行專戶管理和專戶核算。2021年實際使用支付資金295萬元,其中:鄉鎮8個收集暫存點195萬元,無害化處理廠補貼60萬元,監管平台及執法等40萬元。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該項目具體由我中心下屬二級機構縣動物衛生監督所(以下簡稱衛監所)負責組織實施,衛監所設有專門的監管平台,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落實全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 (四)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一年來,我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運行狀況良好,收到了較好的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受到了中央、省、市領導的高度關注,被命名 “嶽陽模式”向全國推介。 (五)項目主要績效情況分析 1、社會效益 首先是有效防止了病死畜禽流向市場、流入餐桌,從源頭上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其次是有效防止了養殖場戶亂拋亂棄病死畜禽,影響公共環境衛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再次是從根本上解決了因傳統掩埋方式對地下水的汙染問題。受到了養殖戶和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普遍認為無害化處理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大實事。 2、經濟效益 全年處理病死豬約6萬頭及200噸其他畜禽,工業油脂銷售收入40萬元、肉骨粉銷售收入52萬元,扣除燃料、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利息、管理費等開支費用,可獲利潤約92萬元。 (六)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 1、主要經驗和做法: (1)科學謀劃無害化處理工作體係。按因地製宜原則建收集暫存點。堅持分區設點、合理布局,結合全縣14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地域特點和養殖量實際,將全縣劃分為8個收集區域,分別建設8個病死畜禽收集暫存點。病死畜禽收集暫存點作為國有資產由各鄉鎮政府接管,縣政府與鄉鎮政府、縣畜牧水產中心與鄉鎮農技推廣中心簽訂資產管理責任書,實行統一管理。按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無害化處理廠。以10年特許經營權向社會公開招標,由湖南盛祥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投入1500多萬元建設了日生產能力30噸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處理廠實行自主運營、自負盈虧。 (2)積極構建無害化處理工作機製。探索政府引導、企業運作的共贏機製。成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製定財政投入補償機製,出台相關鼓勵支持政策,完成病死畜禽收集工作。湖南盛祥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則利用人才、技術和管理優勢,完成病死畜禽的集中處理,拓展油脂產品市場,開展“肉骨粉——黑水虻(蠅蛆)養殖——幼蟲養雞(養鴿)”模式探索。縣政府向湖南盛祥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購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服務,對處理廠病死畜禽的處理環節給予一定補貼支持。 (3)全麵強化無害化處理監督管理。開展無害化處理宣傳。通過縣電視台、局信息網宣講病死畜禽無害化集中處理要求,出動宣傳車輛進村入戶,組織基層幹部深入畜禽養殖場戶張貼《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公告》,發放《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告知書》,簽訂病死畜禽“五不一處理”承諾書。引生豬養殖保險聯動。積極構建政府監管部門、保險部門、無害化處理企業、養殖戶聯動機製。參加能繁母豬、育肥豬保險的養殖場(戶)必須憑保險公司、暫存點收集(監督)人員、養殖戶三方簽字憑證才能辦理保險理賠、補償等手續,保險公司對於沒有佩戴免疫耳標、沒有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生豬一律不予賠付。推“接力式”痕跡化管理。健全各項管理製度,落實監督工作責任,各收集點堅持在收集病死畜禽過程中,由收集人員向戶主出具收集憑證。收集點向處理廠移交時,由鄉鎮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到場監督,填寫移交表。處理廠開機處理病死畜禽時,由縣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到廠清點數量,登記表冊,確保帳實無誤。建違法打擊處理機製。設立違法處置病死畜禽舉報電話7800800,接受社會監督,受理群眾投訴。強化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堅決打擊亂丟、亂拋病死動物的行為,對經營加工病死動物的從業人員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嚴格日常監管,強化處理廠和各個收集點常態化檢查,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建立病死動物收集處理的工作督查考核機製,將病死動物收集處理納入美麗鄉村建設的責任考核內容。 2、存在問題: 我縣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建設過程中,既有一定可取的經驗和不能忽視的教訓,同時也遇到了相應的工作困難。 (1)生豬保險有短板,聯動效果打折扣 建立無害化處理與養殖保險聯動機製,有利於減少養殖戶和承保公司雙方的損失,實現監管部門、養殖戶、承保公司的“三贏”。但目前一是生豬保險未全麵覆蓋,對未納入保險的這部分生豬,極有可能成為“風險點”。二是理賠標準偏低,目前育肥豬保險賠償最高為500元,能繁母豬保險賠償最高為1000元,均遠低於實際養殖成本,不利於通過市場手段引導養殖戶積極參加生豬保險。三是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暫未作為申請保險理賠的必備條件,“保險+無害化處理”聯動機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2)補貼政策存缺陷,執行操作有雜音 通過近幾年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落實情況來看;第一,對補償機製有質疑。提出不應僅僅對年出欄50頭以上生豬規模養殖場、生豬定點屠宰場病死動物無害化出台補償規定,對其他環節的病死生豬和散養生豬也應明確相關補助的看法。第二,對補償種類有需求。目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對其他畜禽、水產品無害化處理沒有相應補貼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給全縣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帶來一定影響,群眾呼聲較大。 (3)畜禽收集有困難,體係建設待加強 病死畜禽的收集好壞,決定著病死畜禽的統一集中處理。通過運行情況來看,目前病死畜禽收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分區域收集,收集中難免會出現少數大中型規模養殖戶的生豬死後不能及時有效收集,造成腐敗變質,對疫病防控帶來影響。二是基層防疫人員人數較少,工作任務繁重,普遍都是身兼數職,加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收集工作時間緊,要求高,造成了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收集工作明顯有違初衷。 3、建議: (1)加強合作,努力推進養殖業保險“全覆蓋” 要重點完善生豬保險理賠和無害化處理監管的聯動機製,鼓勵支持養殖戶參保生豬保險,堅持能繁母豬“應保盡保”和育肥豬“能保盡保”,提高生豬保險覆蓋麵。適當調高生豬保險金額,確保能繁母豬和育肥豬保險的理賠金額同養殖戶成本基本匹配,提升生豬保險的吸引力和正麵導向作用。將市場手段同行政手段有機結合,在推進政策性生豬養殖保險的基礎上,將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作為申請保險理賠的必要條件,充分發揮保險機製的社會管理功能。同時,要開展家禽、水產養殖保險探索,堅持家禽、水產等其他動物的無害化處理研究。 (2)出台政策,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係建設 要會同財政部門研究現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貼政策的缺陷。重點調整對2月齡以下、其他環節和散養戶病死生豬的補貼政策,要對其他病死畜禽和水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製定相應意見,給予適度補貼支持。要堅持調出大縣獎勵資金使用方向,鼓勵支持規模養殖場開展病死畜禽冷藏冷鏈設施建設。 |
附件3-1
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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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評分標準 |
分值 |
自評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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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 (15分) |
預算配置 (15分) |
財政供養人員 控製率 |
以100%為標準。在職人員控製率≦100%,計5分;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5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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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 變動率 |
“三公經費”變動率≦0,計5分; “三公經費”>0,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0.5分,扣完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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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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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支出 安排率 |
重點支出安排率≥90%,計5分;80%(含)-90%,計4分;70%(含)-80%,計3分;60%(含)-70%,計2分;低於60%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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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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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 程 (40分) |
預算執行 (15分) |
預算調整率 |
預算調整率=0,計3分;0-10%(含),計2分;10-20%(含),計1分;20-30%(含),計0.5分;大於30%不得分。 |
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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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進度 |
春節前下達全部專項資金的50%;6月底前所有專項資金指標全部下達完。 每出現一個專項未按進度完成資金下達扣0.5分,扣完為止。 |
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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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結餘 |
無結餘,3分;有結餘,但不超過上年結轉,2分;結餘超過上年結轉,不得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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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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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費” 控製率 |
以100%為標準。三公經費控製率≦100%,計6分; 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 |
6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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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 (15分) |
管理製度 健全性 |
①已製定或具有預算資金管理辦法,內部財務管理製度、會計核算製度等管理製度,1分; ②相關管理製度合法、合規、完整,1分; ③相關管理製度得到有效執行,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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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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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使用 合規性 |
①支出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製度規定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②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 ③項目支出按規定經過評估論證; ④支出符合部門預算批複的用途; ⑤資金使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 以上情況每出現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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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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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決算信息公開性和完善性 |
①按規定內容公開預決算信息,1分; ②按規定時限公開預決算信息,0.5分; ③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真實,0.5分; ④基礎數據信息和會計信息資料完整,0.5分; ⑤基礎數據信息和匯集信息資料準確,0.5分。 |
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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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 執行率 |
政府采購執行率等於100%的,得3分; 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3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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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卡刷卡率 |
公務卡刷卡率達50%以上的,得3分。 每減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扣完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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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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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 (10分) |
管理製度 健全性 |
①已製定或具有資產管理製度,且相關資產管理製度合法、合規、完整,2分; ②相關資產管理製度得到有效執行,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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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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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評分標準 |
分值 |
自評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說明 |
|
過 程 (40分) |
資產管理 (10分) |
資產管理 安全性 |
①資產保存完整; ②資產配置合理; ③資產處置規範; ④資產賬務管理合規,帳實相符; ⑤資產有償使用及處置收入及時足額上繳; 以上情況每出現一例不符合有關要求的扣1分,扣完為止。 |
4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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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利用率 |
每低於100%一個百分點扣0.1分,扣完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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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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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 出(25分) |
職責履行 (25分) |
推進全麵小康建設指標任務完成情況 |
根據嶽縣辦發(2021年)1號《全麵建成小康社會綜合績效考評實施方案》的通知折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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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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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嶽陽縣新增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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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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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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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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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縣重點民生實事完成情況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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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縣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完成情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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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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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實績指標完成情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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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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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20分) |
履職效益 (20分) |
經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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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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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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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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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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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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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 |
95%(含)以上計5分; 85%(含)-95%,計3分; 75%(含)-85%,計1分; 低於75%計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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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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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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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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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備注:如部門(單位)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修改調整了附件3《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係(參考樣表)》,須相應修改調整本表中的對應部分。
附件3-2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係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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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指標 |
分值 |
二級 指標 |
分值 |
三級 指標 |
分值 |
具體指標 |
評價標準 |
自評 得分 |
|
項目決策 |
20 |
項目目標 |
4 |
目標 內容 |
4 |
設立了項目績效目標;目標明確;目標細化;目標量化 |
①設有目標(1分) ②目標明確(1分) ③目標細化(1分) ④目標量化(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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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過程 |
8 |
決策 依據 |
4 |
有關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某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某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某一實際問題和需求 |
①符合法律法規(1分) ②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1分) ③部門年度工作計劃(1分) ④針對某一實際問題和需求(1分) 以上③需提供佐證資料。 |
4 |
||
|
決策 程序 |
4 |
項目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批複程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項目調整履行了相應手續 |
①符合申報條件(2分) ②項目申報、批複程序符合管理辦法(1分) ③項目調整履行了相應手續(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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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分配 |
8 |
分配 辦法 |
3 |
根據需要製定的相關資金管理辦法;管理辦法中有明確資金分配辦法;資金分配因素全麵、合理 |
①有相應的資金管理辦法(1分) ②辦法健全、規範(1分) ③因素全麵合理(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證資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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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配 結果 |
5 |
資金分配符合相關管理辦法;分配結果公平合理 |
①符合分配辦法(2分) ②分配公平合理(3分) 此項需提供相應的資金分配方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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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管理 |
25 |
資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實際到位/計劃到位*100% |
根據項目資金的實際到位率計算得分(3分) |
3 |
|
到位 時效 |
2 |
資金及時到位;若未及時到位,是否影響項目進度 |
①到位及時(2分) ②不及時但未影響項目進度 (1分) ③不及時並影響項目進度(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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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金管理 |
10 |
資金 使用 |
7 |
支出依據合規,無虛列項目支出情況;無截留擠占挪用情況;無超標準開支情況;無超預算情況 |
①虛列套取扣4-7分 ②依據不合規扣2分 ③截留、擠占、挪用扣3-6分 ④超標準開支扣2-5分 ⑤超預算扣2-5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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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務 管理 |
3 |
資金管理、費用支出等製度健全;製度執行嚴格;會計核算規範 |
①財務製度健全(1分) ②嚴格執行製度(1分) ③會計核算規範(1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證資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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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管理 |
25 |
組織實施 |
10 |
組織 機構 |
1 |
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
①機構健全、分工明確 (1分) |
1 |
|
支撐 條件 |
1 |
項目實施單位是否提供或具備了必備的人員、場地和設備等條件 |
具備人員、場地、設備條件(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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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實施 |
3 |
項目按計劃開工;按計劃進度開展;按計劃完工 |
①按計劃開工(1分) ②按計劃開展(1分) ③按計劃完工(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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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 製度 |
5 |
項目管理製度健全;嚴格執行相關管理製度 |
①管理製度健全(2分) ②製度執行嚴格(3分) 以上①需提供佐證資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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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指標 |
分值 |
二級 指標 |
分值 |
三級 指標 |
分值 |
具體指標 |
評價標準 |
自評 得分 |
|
項目績效 |
55 |
項目產出 |
15 |
產出 數量 |
5 |
目標完成率=目標完成數/預定目標數×100% |
完成績效目標100%得5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減。 |
5 |
|
產出 質量 |
4 |
目標完成質量=實際達到的效果/預定目標×100% |
項目產出質量達到績效目標100%得4分,未完成100%的同比例扣減。 |
4 |
||||
|
產出 時效 |
3 |
項目資金使用的預定目標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 |
項目產出時效達到績效目標得3分,未如期完成且無充分理由的扣3分。 |
3 |
||||
|
產出 成本 |
3 |
項目產出成本是否按績效目標控製 |
項目產出成本按績效目標控製得3分,未完成的,按超支比例扣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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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效果 |
40 |
經濟 效益 |
8 |
指項目對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發展所帶來的直接或間接效益等 |
完成績效目標設定的經濟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況酌情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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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效益 |
8 |
項目實施是否產生社會綜合效益 |
完成績效目標設定的社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況酌情扣分。 |
8 |
||||
|
環境 效益 |
8 |
項目實施是否對環境產生積極或消極影響 |
完成績效目標設定的積極的環境效益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況酌情扣分。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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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 影響 |
8 |
項目實施對人、自然、資源是否帶來可持續影響 |
完成績效設定目標的得8分,未完成的,按完成情況酌情扣分。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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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對象 滿意度 |
8 |
服務對象滿意率=項目區被調查人數中表示滿意的人數(戶數)/ 被調查人數(戶數)×100% |
滿意率達90%(含)以上的得8分,80%(含)-90%得6分,70%(含)-80%得4分,60%(含)-70%得2分,60%以下不得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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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100 |
|
100 |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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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備注:部門(單位)根據項目實際,在《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係(參考樣表)》上進一步完
善、量化、細化個性指標,形成本項目的指標體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