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於2022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加強黨對統一戰線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發揮縣委在統戰工作方麵的參謀機構、組織協調機構、具體執行機構、督促檢查機構作用。了解情況、掌握政策、協調關係、安排人事、增進共識、加強團結,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麵關係。組織和落實中央、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統一戰線工作重大決策部署,鞏固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
2.協調開展全縣統一戰線重大理論研究,擬訂全縣統一戰線政策並推動落實。深入調查研究,及時向縣委報告統一戰線工作情況並提出建議。統籌協調和指導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統一戰線工作。
3.負責發現、培養黨外代表人士,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及其他單位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助民主黨派、縣工商聯做好幹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協調解決黨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4.貫徹落實黨的宣傳工作方針,統籌推進全縣統一戰線宣傳工作,擬訂我縣統一戰線宣傳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判涉及全縣統一戰線的輿情並協調有關部門應對處置。
5.負責聯係民主黨派成員,通報情況,反映意見,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以及對民主黨派的方針政策,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支持民主黨派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工作。
6.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督促落實,協調處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管理縣民族宗教事務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根據分工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工作,聯係、培養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
7.負責聯係培養無黨派代表人士,支持、幫助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發揮作用。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係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國有企業等有關單位開展黨外知識分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其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調查研究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聯係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充分發揮新的社會階層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積極探索建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機製和方法;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指導國有企業等有關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9.參與製定、推進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製經濟發展的政策,調查研究非公有製經濟人士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了解和反映非公有製經濟人士的意見,團結、服務、引導、教育非公有製經濟人士,促進非公有製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製經濟人士健康成長。
10.統一領導全縣海外統戰工作,牽頭開展港澳統戰工作,開展對台統戰工作。聯係香港、澳門、台灣有關黨派、團體及代表人士,聯係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有關工作。做好統一戰線外事管理工作。
11.統一管理全縣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僑務工作規劃並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落實。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有關情況,管理僑務行政事務,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係海外有關僑團和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華文教育工作等,保護華僑和歸僑僑眷在國內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12.受縣委委托,領導縣工商聯黨組和縣僑聯黨組,指導縣工商聯和縣僑聯工作,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的管理工作。
13.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縣委統戰部內設5個辦(室):辦公室、黨外幹部辦和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辦、經聯辦、民宗辦和港澳台僑統戰工作辦。二級機構二個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研究中心和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不獨立核算。共有幹部職工24人,其中在編在職人數17人,退休人員7名。核定行政編製8名,實有人數11人;全額撥款事業編製5名,實有人數6人。
(二)決算單位構成。縣委統戰部2022年部門決算僅為本級部門預算。因下屬二個二級機構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政策中心、中共嶽陽縣委統戰部民族宗教事務中心,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不獨立核算。
第二部分部門決算表(見附件)
注:以上單位預算公開報表中,空表表示本單位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535.04萬元(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0.22萬元),與上年相比,增長59.56萬元,增長11.13%,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支出的增加。
2022年度支出總計535.04萬元(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長59.56萬元,增長11.13%,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合計534.82元(不含年初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72.79萬元,占88.4%;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經營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62.03萬元,占11.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支出合515.39萬元(不含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其中:基本支出430.99萬元,占83.62;項目支出84.4萬元,占16.3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472.79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56.9萬元,增長12.03%,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的增加。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472.79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12.79萬元,增長2.71%,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72.7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1.73%,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2.79萬元,增長2.78%,主要是因為職工薪級工資正常普調上漲以及繳納社保費用的增加。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472.7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2.79萬元,占100%。(其中統戰事務行政運行支出388.39萬元,占82.15%;統戰事務一般行政事務支出84.4萬元,占17.85%。)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20.4萬元,支出決算數為472.7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4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行政運行
年初預算為316.7萬元,支出決算為388.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63%,決算數大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的職級晉升、工資普調等原因,致使人員經費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一般行政事務支出
年初預算為103.7萬元,支出決算為8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1.39%,決算數小於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費用在2023年結算。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88.3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91.0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74.9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相關社保經費。
公用經費97.31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5.0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谘詢費、手續費、勞務費、工會經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機關運行開支。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3.2萬元,支出決算為0.4517萬元,完成預算的14.12%,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故無百分比。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3萬元,支出決算為0.4517萬元,完成預算的14.12%,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是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的“規定辦法”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與上年相比減少2.15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的“規定辦法”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製“三公”經費開支。。
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本單位無公車,故無百分比。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本單位無公車,故無百分比。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4517萬元,占100%,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4517萬元,全年共接待來訪團組9個、來賓87人次,主要是全市各縣市區統戰部來縣交流考察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更新公務用車0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7.31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0.71萬元,增長21.28%。主要原因是:黨的二十大召開,為落實會議精神開展統戰人士培訓費用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2年本部門開支會議費16.52萬元,用於召開日常工作部署會議和黨外代表集中談心會,人數260人,內容為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和黨外代表集中談心會;開支培訓費2.17萬元,用於開展全縣統戰工作培訓,人數90人,內容為全縣統戰工作;沒有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開支0萬元。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2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88.8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5萬元,占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的87.5%。貨物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貨物支出金額的62.5%,工程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工程支出金額的0%,服務采購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占服務支出金額的37.5%。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
十四、關於2022年度績效評價情況的說明
(1)績效管理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其中,一級項目0個,二級項目0個,共涉及資金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總額的0%。
組織對本單位開展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72.7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專項工作經費資金按實際情況實行了專款專用,分管領導對資金的使用進行了全程監管,保證了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年度財政支出績效目標總額472.79萬元,實現年度績效目標,具體績效目標詳見績效評價報告(附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分98,評價等級為“優”;
已按縣財政局統一要求隨同部門決算作為附件公開。
2.本單位無項目支出。
3.本單位無重點(專項)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於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群眾團體事務、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組織事務、宣傳事務、統戰事務、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等方麵的支出,包括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政府采購: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或為了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不僅是指具體的采購過程,而且是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的總稱,是一種對公共采購管理的製度。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幹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工資、軍銜(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軍隊士官的軍銜等級工資、基礎工資和軍齡工資等。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業年金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反映按規定可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公務員醫療補助費。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軍隊(含武警)為軍人繳納的傷亡、退役醫療等社會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項目未包括的人員支出,如各種加班工資、病假兩個月以上期間的人員工資、編製外長期聘用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和依照公務員製度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轉入企業工作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給予的一次性補貼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誌等支出。
印刷費:反映單位的印刷費支出。
水費:反映單位支付的水費、汙水處理費等支出。
電費:反映單位的電費支出。
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麵的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係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賠償費和訴訟費、國內組織的會員費、來訪費、廣告宣傳、其他勞務費及離休人員特需費、公用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於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撫恤金:反映按規定開支的烈士遺屬、犧牲病故人員遺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傷殘人員的撫恤金,離退休人員等其他人員的各項撫恤金。
生活補助:反映按規定開支的優撫對象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退役軍人生活補助費,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和遺屬生活補助,因公負傷等住院治療、住療養院期間的夥食補助費,長期贍養人員補助費,由於國家實行退耕還林禁牧舍飼政策補償給農牧民的現金、糧食支出,對農村黨員、複員軍人以及村幹部的補助支出,看守人員和犯人的夥食費、藥費等。
獎勵金:反映政府各部門的獎勵支出,如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獎勵、計劃生育目標責任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如嬰幼兒補貼、職工探親旅費、退職人員及隨行家屬路費、符合條件的退役回鄉義務兵一次性建房補助、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的一次性經濟補助費、對農戶的生產經營補貼、保障性住房租金補貼等。
辦公設備購置:反映用於購置並按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納入固定資產核算範圍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的支出,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反映政府用於信息網絡方麵的支出。如計算機硬件、軟件購置、開發、應用支出等,如果購建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等不符合財務會計製度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