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自評報告
評價類型:項目實施過程評價□ 項目完成結果評價☑
項目名稱: 食品藥品監管、檢驗及打假專項
項目單位: 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管部門: 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評價方式:部門(單位)績效自評
評價機構:部門(單位)評價組
報告日期:2020年7月28日
嶽陽縣財政局(製)
|
一、項 目 基 本 概 況 |
||||||||||||||
|
項目負責人 |
陳曉軍 |
聯係電話 |
0730-7667301 |
|||||||||||
|
項目地址 |
嶽陽縣榮家灣鎮長風路8號 |
郵 編 |
414100 |
|||||||||||
|
項目起止時間 |
2019年1月起至2019年12月止 |
|||||||||||||
|
計劃安排資金 (萬元) |
150 |
實際到位資金 (萬元) |
150 |
實際支出 (萬元) |
192.54 |
結餘 (萬元) |
||||||||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其中:中央財政 |
|||||||||||
|
省財政 |
省財政 |
省財政 |
省財政 |
|||||||||||
|
市財政 |
市財政 |
市財政 |
市財政 |
|||||||||||
|
縣市區財政 |
150 |
縣市區財政 |
150 |
縣市區財政 |
192.54 |
縣市區財政 |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
|
二、項目支出明細情況 |
||||||||||||||
|
支出內容 |
實際支出數 |
會計憑證號 |
備注 |
|||||||||||
|
食品藥品監管專項 |
37.43萬元 |
|||||||||||||
|
食品藥品檢驗經費 |
40.25萬元 |
|||||||||||||
|
打假專項 |
114.86萬元 |
|||||||||||||
|
支出合計 |
192.54萬元 |
|||||||||||||
|
三、項目績效自評情況 |
||||||||||||||
|
項目績效定性目標及實施計劃完成情況 |
預 期 目 標 |
實際完成 |
||||||||||||
|
嚴格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確保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順利開展。監督檢查覆蓋率100%;不合格食品檢查處置率100%。 |
所有預期目標全部順利完成 |
|||||||||||||
|
項目績效定量目標(指標)及完成情況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內容 |
指標(目標)值 |
實際完成值 |
|||||||||
|
項目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食品抽檢 |
1800批次 |
2054批次 |
||||||||||
|
質量指標 |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
100% |
完成 |
|||||||||||
|
時效指標 |
任務完成時間 |
年底前 |
完成 |
|||||||||||
|
成本指標 |
任務完成成本 |
150萬元 |
192.54萬元 |
|||||||||||
|
項目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非稅收入入庫率 |
100% |
完成 |
||||||||||
|
社會效益 指標 |
規範食品生產產經營活動 |
100% |
完成 |
|||||||||||
|
生態效益 指標 |
食品安全市場巡查監督率 |
100% |
完成 |
|||||||||||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社會公眾滿意度 |
≥95% |
完成 |
|||||||||||
|
績效自評綜合得分 |
99 |
|||||||||||||
|
評價等次 |
優秀 |
|||||||||||||
|
四、評價人員 |
||||||||||||||
|
姓名 |
職稱/職務 |
單 位 |
簽字 |
|||||||||||
|
馮小蘭 |
副局長 |
黨組 |
||||||||||||
|
李育軍 |
副局長 |
黨組 |
||||||||||||
|
李建華 |
副局長 |
黨組 |
||||||||||||
|
李小葉 |
主任 |
辦公室 |
||||||||||||
|
周林霞 |
股長 |
財務股 |
||||||||||||
|
許元愛 |
股長 |
人事股 |
||||||||||||
|
趙光新 |
主任 |
監察室 |
||||||||||||
|
蔣湘君 |
會計 |
財務股 |
||||||||||||
|
評價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
||||||||||||||
|
部門(單位)意見: 部門(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
|
財政部門歸口業務股室意見: 財政部門歸口業務股室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
填報人(簽名): 蔣湘君 聯係電話:0730-7667328
五、評價報告綜述(文字部分) 一、項目基本概況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按照職能調整及新組建的單位職能職責要求,我局承擔著全縣市場綜合監管、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市場秩序監管、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藥械化安全監管、食品安全監管、計量監管、標準實施監管、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知識產權保護、消費維權等重要職能職責。我局下設26個內設機構、6個二級機構、 18個派出機構。 (二)項目績效目標 嚴格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不斷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確保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順利開展。監督檢查覆蓋率100%;不合格食品檢查處置率100%。 二、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一)項目資金安排落實、總投入等情況分析 2019年度,財政共計下撥食品藥品監管、檢驗及打假專項資金150萬元。 (二)項目資金實際使用情況分析 2019年度,我局共計支付食品藥品監管、檢驗及打假專項資金192.54萬元,其中:辦公費52.79萬元、印刷費42萬元、水電費1.34萬元、郵電費0.87萬元、物管費3.27萬元、差旅費31.95萬元、維修費4.6萬元、租賃費0.9萬元、會議費0.18萬元、培訓費2.02萬元、公務接待費1.64萬元、專用材料費8.11萬元、勞務費7.13萬元、福利費1.59萬元、公務用車運維費2.8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2.66萬元、其他費用18.66萬元。 (三)項目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在項目資金使用管理上,关键词2一直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內部財務管理製度的規定開支。資金結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按照財經製度的有關要求,做到專款專用,專人保管,單位分管領導對資金的使用進行全程監督,保證資金使用的合規性。資金使用無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相關發票由財務室審核後,再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報賬後方可結算。 三、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一)項目組織情況分析 有效管控風險,安全監管做出新努力。 服務民生發展,中心工作取得新提升。 (二)項目管理情況分析 2019年,我局製定了一係列規章製度,如《財務管理製度》、《經費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管理製度》等,建立了“有章可依、有章必循、違章必究”的管理機製,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嚴格財務程序,強化報銷環節管理,認真落實經辦人、經費使用單位負責人、局領導、財務管理人員責任,為項目依法管理營造了良好的組織管理環境。 四、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2019年我局食品藥品監管、檢驗及打假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綜合得分為99分,評價等次為優秀。 五、項目主要績效情況分析 2019年度,我局堅決履行職能職責,食品藥品監管、檢驗及打假專項績效成績突出,主要績效如下。 食品藥品安全重拳出擊。結合省級食品安全示範縣創建,按照“四個最嚴”要求,圍繞食品生產企業及小作坊、校園食堂及企事業單位食堂、“三小”經營戶、藥品經營單位、醫療美容機構等重點單位,開展專項檢查53次,共檢查食品生產經營4973戶,藥品經營企業175家,覆蓋率100%,排查整改查出證照過期、未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製度、經營過期食品、未辦理健康證明等問題隱患1120條,並依法進行處置,堅決做到不放鬆每一個環節,不放過每一處隱患,保持了全縣群體性食品安全事故年報告發生數為零的良好發展態勢。 消費維權有實效。建立了政府主導、部門主抓、社會參與的工作機製,利用“3.15”“五進”“憲法宣傳日”等節點,廣泛開展各類法律法規宣傳,發放宣傳資料6萬餘份,共銷毀問題食藥品180餘個品種,共6噸,貨值金額30餘萬元。強化維權處理,建立縣局、所兩級快速維權隊伍。2019年共受理消費者谘詢投訴舉報1906件,其中,12345政府熱線投訴舉報1075件,來人來電谘詢743件,辦結率、回複率均為100%。 抽檢監測有力度。圍繞重點食品、重點指標和重點場所,完成食品抽檢2054批次,合格率為98.4%,其中食用農產品1320批次(市局計劃抽檢1076批次),合格率98.7%;藥品抽檢36批次,合格率100%;重點工業產品抽檢53批次,合格率90.6%;成品油抽檢40批次,合格率95%。 六、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 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績效評價資料收集不夠全麵,尤其是社會效益方麵的資料不夠全麵,盡管諸多執法監管工作引起了不同範圍內的社會關注和好評,但由於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時,致使在評價過程中缺乏有說服力的證據。 為保證專項資金規範使用,我局將根據預算資金的總量、方向及實際專項工作情況,對批複到位的專項資金做好精細核算,切實做到專款專用,實現資金使用效率最優化,具體做到:一是強化製度保障。完善單位《財務管理製度》及《經費管理辦法》,將執法辦案經費、打擊傳銷經費、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等專項經費單列出來並要求足額撥付,為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提供製度保障。二是強化績效與經費掛鉤。為保障專項資金用到實處,實行專項績效與經費掛鉤辦法,除了撥付基本的專項經費外,對績效目標明確、完成情況好的單位實行專項經費的再傾斜。三是強化專項經費的報銷程序。規定每一筆經費在核定的支出限額和支出範圍內憑發票據實報銷,每一筆費用支出都必須經過經辦人、使用單位負責人、主管局領導、主管財務局領導及財務管理人員多方核實後方可報銷,確保專項資金支出依法依規依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