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縣人大預算公開說明
來源:嶽陽縣人大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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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職能職責

根據憲法規定: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國家根本政治製度,人大常委會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組織法》確定的,其中縣級人大常委會共有十四項職權,概括為四大類。一是監督權,監督同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二是執法檢查權,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三是重大事項決定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四是人事任免權。

二、部門收支概況

嶽陽縣人大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一級預算單位,設有一辦六委,無下屬單位。實在有編全額撥款在職人員39人,退休人員33人,共72人。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機關基本的運行經費,也包括代表活動經費、常委活動經費、各專門委員會等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7--初預算6,156,888.00 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156,888.00元。

(二)支出預算,2017--初預算6,156,888.00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7--初預算數4,841,888.00 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運轉、完成業務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公務用車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常公用經費,其中公務接待費120000元。

2、項目支出:2017--初預算數為1,315,000.00 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代表活動經費、常委活動經費、領導活動經費、各專門委員會等專項法律檢查經費。

201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