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人大2016年決算公開說明
來源:嶽陽縣人大   20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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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職能職責

根據憲法規定:人民代表大會製度是國家根本政治製度,人大常委會是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是《組織法》確定的,其中縣級人大常委會共有十四項職權,概括為四大類。一是監督權,監督同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二是執法檢查權,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三是重大事項決定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四是人事任免權。

二、部門收支概況

嶽陽縣人大屬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一級預算單位,設有一辦六委,無下屬單位。嶽陽縣人大常委會共有67人,其中在職 36人,退休31人。行政編製 34個,事業編製 2個。調研與接待用車1台。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機關基本的運行經費,也包括代表活動經費、常委活動經費、各專門委員會等專項經費。

(一)收入:

2016-全-收入6,845,964.00元,其中:一般公共財政撥款收入6,845,964.00元。

(二)支出:

2016-全-支出6,845,964.00元,其中一般財政撥款支出6,845,964.00元。

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常公用經費和代表活動經費、常委活動經費、領導活動經費、各專門委員會等專項法律檢查經費。

其中公務接待費 78,684.00 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489,021.00 元,三公經費與上-基本持平。

201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