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紀委監委2021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一)基本支出
(二)項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二)“三公”經費預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四)政府采購情況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六)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表格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部門支出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5、部門支出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6、工資福利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7、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8、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1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14、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15、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工資福利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工資福利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
19、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1、支出預算項目明細表
22、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3、政府性基金撥款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4、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5、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6、經費撥款支出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7、經費撥款支出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8、“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29、部門(單位)整體支出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
30、財政支出項目預算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縣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決定。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製度,協助縣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麵的情況。
3.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縣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的重要案件,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縣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管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製度。
7.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縣和指導中央、省、市在縣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8.按照分級管理製度原則,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縣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縣鄉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縣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9.調查行政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查處行政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做出行政處分 。
10.受理個人和單位對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行政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11承辦省、市紀委和縣委、縣人民政府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縣紀委、縣監委是黨統一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共同設立內設機構。縣紀委(縣監委)機關設置13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組織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舉報中心)、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按章程設立機關黨委,有2個下屬副科級事業機構縣紀委網絡信息中心和嶽陽縣廉政警示教育中心,13個縣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縣紀委現有在編在崗幹部115人,退休人員15人,勞務派遣人員6人。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縣紀委監委機關及下屬二級機構、縣紀委派駐紀檢監察組、縣委巡察組全部納入2021年縣紀委本級財務預算,沒有獨立核算機構。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21年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含預算單位在內的匯總情況。支出包括保障單位機關和13個派駐紀檢監察組及縣委巡查組基本運行的經費,也包括業務工作專項、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經費等項目支出。
本單位2021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22、23、24、25表均為空。
(一)收入預算
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1年本單位收入預算1684.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615.05萬元(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本單位2021年沒有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和納入專戶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開的附件24、25、26、27表均為空。”)。收入較上年增加72.75萬元,增加4.72%,增加原因為人員工資調整,人員經費增加;上年結轉69.43萬元,總收入合計1684.48萬元。
(二)支出預算
2021年年初預算數1684.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5.05萬元,占95.88%,比上年預算增加72.75萬元,增加4.72%。增加原因為人員工資調整,人員經費增加;其他支出69.43萬元,占4.12%,總支出合計1684.48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本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1615.0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15.05萬元,占100%,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 基本支出
本年度年初預算數為1277.05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93.63萬元、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83.4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
(二) 項目支出
本年度年初預算數為338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項目有:1.紀委監委辦案經費270萬元,主要是監督執紀、信訪調證、案件查辦等工作開支的差旅費、辦公費、辦案費等;2.鄉鎮紀檢工作經費60萬元,主要是撥給全縣15個鄉鎮(辦事處)紀委的工作經費;3.作風建設工作經費8萬元,主要是開展全縣性“糾四風”督查行動的工作經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1年度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年度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3.42萬元,比上年減少2.70萬元,下降1.45%,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積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要求縮減行政運行開支。
(二)“三公”經費預算
本年度“三公”經費預算數48.0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7.08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4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1萬元)。比上年增加0.18萬元,增長2.61%,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業務量增大,公務接待量略有上升。本單位本年度公務用車購置數為0輛,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輛,全部為執法執勤用車。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預算共計183.42萬元,其中:辦公費32.04萬元、印刷費16.5萬元、水費7.2萬元、電費9.6萬元、郵電費15萬元、差旅費19萬元、維修(護)費8萬元、會議費3萬元(擬召開會議2次,人數140人,每半年召開一次全縣紀檢監察工作講評會)、培訓費22萬元(擬培訓2次:全市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培訓會,為期四天,人數200人;全市案件評查培訓,人數140人)、公務接待費7.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0萬元,其中貨物類20萬元。另外: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0萬元及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的比重為0%。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止上年底,本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車輛5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本單位占用辦公用房1079平米,為原司法局辦公樓置換,隸屬於縣委大院。
2021年擬報廢處置公務用車0輛,擬新增配置車輛0輛,其中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
2021年度本單位未計劃處置或新增車輛、設備等。
(六)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1年單位整體績效目標總額1615.0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05萬元,項目支出338萬元。財政供養人員控製率100%;三公經費控製率100%;“三公經費”變動率小於等於0;政府采購執行率100%;固定資產利用率100%。總目標為確保全縣紀檢監察工作順利運行,反腐敗工作持續推進,嚴格執行預算開支,在控製辦案成本下順利完成各類案件查辦。(說明:2021年度未安排重點項目預算,詳見文尾附表中單位預算公開表格的表29-30。)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附表: 嶽陽縣紀委監委2021年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