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來源:嶽陽縣交警大隊   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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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概況

一、部門職責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察,認定事故責任,依法進行調處。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考試;

4、麵向社會,麵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法行為,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二、機構設置

我大隊沒有所屬二級機構,因此2018年度部門決算僅為本級決算,共內設股所隊16個:內務中隊、法製中隊、行裝中隊、科技所、處罰中隊、農管中隊、城關中隊、新牆中隊、公田中隊、新開中隊、122中隊、秩序中隊、客管中隊、快處快賠、車管所、駕管所。現大隊在職人員共154人,其中聘用人員為82人。離退休人員11人。

第二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嶽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大隊全年收入2445.64萬元,均為財政撥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及相應的開支的財政撥款。

2018年大隊全年支出2445.64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支出,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8年我大隊輔警人數增加,提升了相應的待遇水平;大隊舊警車報廢,新購入警車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並未納入財政年初預算中,因而財政增加了一批紅綠燈維護改造的撥款。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收入總計2445.64萬元,即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445.64萬元,占總收入100%。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支出總計2445.64萬元,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其中:基本支出2445.64萬元,占比100%,支出增長原因:2018年我大隊輔警人數增加,提升了相應的待遇水平;大隊舊警車報廢,新購入警車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並未納入財政年初預算中,因而財政增加了一批紅綠燈維護改造的撥款。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大隊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445.64萬元,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增加了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及相應的開支的財政撥款。

2018年度大隊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445.64萬元,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支出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8年我大隊輔警人數增加,提升了相應的待遇水平;大隊舊警車報廢,新購入警車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並未納入財政年初預算中,因而財政增加了一批紅綠燈維護改造的撥款。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數為2445.64萬元,占本年支出比重100%。比上年增加466.29萬元,增長23.56%。增長原因是2018年我大隊輔警人數增加,提升了相應的待遇水平,大隊舊警車報廢,新購入警車一批;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並未納入財政年初預算中,因而財政增加了一批紅綠燈維護改造的撥款。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445.64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45.64萬元,占1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445.64萬元,支出決算為2445.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項)年初預算為2445.64萬元,支出決算支出2445.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445.64萬,其中人員經費1027.56萬元,占基本支出42.02%,比上年預算增加136.76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日常公用經費共1418.08萬元,57.98%,比上年預算增加338.58萬元,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 維修(護)費、租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年“三公”經費總額為154.4萬,比2018年年初預算增加37.4萬元,增長24.22%。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用為86萬,公務用車購置費65萬元)公務接待費為3.4萬。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務用車購置計劃3輛。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54.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金額0萬元,大隊無出國(境)費用產生;

2、公務接待費3.4萬元,公務接待批次46批,公務接待人數229人,比上年決算數減少16.34萬元,係大隊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嚴格按政策辦事,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控製接待標準、陪餐人數等控製措施;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八八九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51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64.3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1輛,公務用車購置費6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86萬元,原因是:2018年我大隊有5輛警車報廢,需購置新警車保證日常工作的開展,故於2018年購置5輛新警車;公務用車運行費基本與去年持平,係大隊嚴控公務車的使用、管理,縮減不必要的公務用車開支。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本大隊2018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九、關於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整體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加強宣傳教育。

1、充分依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車管等窗口,向群眾發放宣傳資料,播放宣傳光盤,提高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駕車意識。累計播放宣傳片26次、發放宣傳資料2萬餘份。

2、大隊聯合拘留所對因無證駕駛被拘留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大隊通過縣道交委發動鄉鎮開展送頭盔活動,共計贈送頭盔1200頂。

3、通過縣電視台、微巴陵、手機報及微信平台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並到新開中心學校、公田中心學校分別組織1000餘名師生開展“開學第一課”交通安全宣傳;到新牆工業園企業中開展交通安全課堂;組織3次微直播活動;觸動宣傳車宣傳公益廣告20餘天;開展安全生產月和122全國交通安全宣傳月活動等。

(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從源頭抓起。

1、組織各中隊對轄區道路和車輛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排查隱患8處,排查冬季易結冰路段7處,下發整改通知書2份,並組織貨車專項整治行動;

2、通過重點車輛交通安全源頭監管信息係統,對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等情況進行全麵摸底,對駕駛證記12分進行統計,共排查重點駕駛人4名,並相關駕駛人下發了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消除記分,處理違法行為。按程序吊銷駕駛證50本。

3、嶽陽縣道交委組織全縣各鄉鎮、道交委各成員單位、縣公安局各派出所、指揮中心、政工室、消防大隊、巡特警大隊、交警各中隊等單位負責人共80餘人在縣政務公開中心召開“全縣集中打擊無牌無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嶽陽縣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係統推廣應用工作”、“嶽陽縣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監管雲建設”以及“2018年全縣春運道路交通安全保衛工作”等部署會。

4、農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建設走在全市前列農管中隊牽頭組織,各中隊與鄉鎮密切配合,縣道交委強力調度,我縣農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平台建設穩步推進,成效顯著

(三)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開展多種專項行動。

1、今年以來共開展冬春攻勢、農村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行動、交通安全百日會戰、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總計現場糾違法查處2萬餘起,查處重點車輛超員35起,查處重點車輛超速535起,查處涉牌涉證2676起,查處酒駕毒駕79起,查處非客運車輛載客206起,查處占道違法25956起,查處重點車輛未年檢24起,辦理危險駕駛3起,行政拘留109人,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達99。2%。非現場執法錄入交通違法16萬起,啟動查布控係統,對經過電處子警察的車輛未年檢、未購買保險、黃標車等等違法行為第一時間查緝,提高了執法的針對性和震懾力。

2、以107、240國道、306、201省道為重點,針對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的特點規律,設立檢查執勤點6個,對長途客車、旅遊包車、校車、大中型貨車逢車必查,檢查車輛5620餘輛次,查處“三超一疲勞”違法行為200餘起。

3、我縣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205所(其中中學16所,小學53所,民辦幼兒園136所),校車322輛(其中國標校車275台,非國標校車47台),已基本設置了GPS監控係統;接送中小學生及幼兒26000人(其中中小學生180人,幼兒8000人)校車是管理的重點,关键词2嚴格執行“四個必須、四個不準”,確保校車規範運營,每年上下半年各組織一次督查和教育培訓。

4、加強對重點車輛的管控,由車管所負責對違法未處理、未按期進行安全技術性能檢測、未安裝或按規定使用衛星定位裝置和行駛記錄儀(長途客運)等安全設施配置不齊全的客運車輛進行了全麵排查,對使用GPS衛星定位裝置和行駛記錄儀的情況進行了實時監控。對有違法記錄未處理的車輛下發了限期處理通知書。充分發揮公路電子卡口的監控功能。安排專人對公路電子卡口的視頻資料進行清理,對淩晨2:00--5:00通過國省道運行的長途客運車輛進行登記,抄報或進行查處。在國省道主幹公路設立執勤點,對“兩客一危”車輛堅持逢車必查。已檢查“兩客一危”車輛648台次,改型改造14起,客車超員12起,貨車超限超載158起,無證駕駛9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240起。針對農村鄉鎮、農村道路交通違法的特點,加大巡查執勤力度,集中查處無牌無證、未戴頭盔,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等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出租車輛,進一步規範農村地區道路交通秩序。

(四)維護社會穩定和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

1、建立完善路麵管控責任製,劃定路麵管控網格責任區,定人、定崗、定時、定責。大幅提高城區道路見警率、管事率、執法率;強化路麵勸導疏導,44位交通勸導員分布在城區各個紅綠燈,對摩托車,非機動車及行人撞紅燈、亂穿亂插嚴防死守,充分發揮積極作用;按照交通標誌標線標準化和交通信號智能化建設的標準,提升信號配時精準化、自動化、動態化程度;治理擁堵節點,一點一策製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對縣城亂停亂靠車輛實行抓拍上網、拖移,對屢教不改的車輛鎖定後嚴厲處罰,加大對城區交通亂源的整治,規範交通行為。

2、城關中隊和秩序中隊從9月份開始為期100天的夜查行動,製定專項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與兄弟警種一起夜查;為嚴防非洲豬瘟傳播,一線中隊在全縣主幹道設卡13處,通宵達旦,目不交睫, 2月有餘;大隊督促城區公交車全部更新為電池能源車,利用緝查布控查扣“黃標車”和黑煙車,並大力開展整治黃標車的安全宣傳;在縣內主幹道路設立治超點,對來往貨車改裝改型及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查驗貨車589台,查扣改裝改型車輛5台,查處超限超載車輛159台次;大隊全年警保衛共69次。集中人力和精力全力確保學考、中考、高考交通秩序平安暢通,縣裏舉行大型政治經濟活動,我大隊按照要求到崗到位。警保衛無一次失誤,圓滿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本單位沒有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十、其他重要事項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353.8萬元,比2017 年增加708萬元,增長119.75%。主要原因是:增加協警的人數及增加了協警待遇,增加了紅綠燈、電子卡口的維護和改造費(具體增減原因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填列)。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總額65萬元。本部門2018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5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為6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金額10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大隊年末共有車輛11台,均為執法巡邏警車。房屋建築物465萬元,通用設備608萬元,專用設備929萬元,家具用具7萬元。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餘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夥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於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附件:嶽陽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2018年度縣直部門決算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