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新開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決算
一、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二、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關於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 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決算執行情況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新開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決定本鎮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問題,領導鄉鎮機關和群眾組織為轄區內村、社區、企業、社團、群眾提供指導及服務,領導本鎮的社會主義民主法製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及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我單位包含政府機關及5個二級機構。全部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由政府機關、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辦、公共文化和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農技推廣服務中心、水務工作站構成。
第二部分 公共財政決算
一、 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2020年鎮財政決算收支總計4640.03 萬元比上年增加1010.5萬元,增加原因是新增了部分人員,工資福利、機關建設等相應提標增加。
二、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公共財政決算收入共4045.55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722.57萬元,地方公共財政收入2322.98萬元。
三、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公共財政決算支出4584.7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2224.65萬元 ,占比48.52%;國防支出6萬元,占比0.13%;公共安全90萬元,占比1.96%;教育115.00萬元,占比2.51%;文化體育與傳媒11萬元,占比0.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6萬元,占比0.8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0萬元,占0.65%;節能環保2萬元,占0.044%;城鄉社區支出1287萬元,占比28.07%;農林水事務468萬元,占比10.21%;交通運輸1萬元,占比0.02%;資源勘探5.5萬元,占比0.12%;國土海洋氣象支出205萬元,占比4.47%;預備費100.00萬元,占比2.18%。 。
四、關於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10萬元,較上年預決算數持平。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新開鎮公務接待費5萬元,由於新開鎮是嶽陽縣的近城開發鄉鎮,迎檢較其他鄉鎮多。公務用車5萬元主要用於鎮機關集鎮垃圾車、機關灑水車的維護及維修。
五、新開鎮人民政府2020年度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五部分 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詳見附表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
一、 地方政府債務情況:至2020年12月31日止,新開鎮政府無債務。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2020年新開鎮鎮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共1722.57萬元,其中基數補貼61.85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68.18萬元、稅改轉移支付84.6萬元、工資轉移支付55.61萬元、財力性轉移支付65.76萬元、體製補助22.38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1108.57萬元、縣財政負擔醫保金3萬元、村幹部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12.42萬元、湖區轉移支付33.2萬元,失地農民補助7萬元。
三、“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情況:2020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1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用5萬元(接待260批次、人數1300人)、公務用車費5萬元(主要用於防汛、控建等)。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決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逐步覆蓋一般公共決算、政府性基金決算、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2020年元月关键词2在進行財政決算編製的過程中,結合決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根據下發《嶽陽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縣級決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的通知》,對決算資金開展績效目標申報管理,資金總額2822.48萬元。
2、強化全過程管理。
以績效目標為龍頭,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製、執行、結果應用各環節,構建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三位一體”的績效管理係統。特別是要將績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從源頭防止損失浪費。
第七部分 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