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柏祥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公共財政決算
一、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1)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3)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4)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二、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決算
第四部分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第五部分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三、“三公”經費決算執行情況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第七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柏祥鎮人民政府概況
一、主要職能:主要承擔著落實黨和政府各項路線方針政策,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的重大任務,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我單位包含政府機關及5個二級機構。全部為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製度,在職幹部78人、退休35人。
三、鎮財政決算單位構成:由政府機關、財稅經營管理所、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政務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敬老院組成。
第二部分公共財政決算
一、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公共財政決算情況說明
(一)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鎮財政決算收入、支出總計2547.88萬元,比上年決算減少318.33萬元,增加原因是上級專項指標減少,調出了部分人員。
(二)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2021年公共財政決算收入共2547.88萬元。其中上級財政補助收入1787.3萬元占收入70%,地方公共財政收入313.68萬元占收入的12%,上年結餘446.9萬元占收入18%。
(三)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公共財政決算支出2547.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36萬元,占比60%;國防支出3萬元,占比0.1%;公共安全支出20萬元,占比0.8%;教育支出10萬元,占比0.4%;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萬元,占比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1.03萬元,占比7.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萬元,占比0.4%;節能環保30萬元,占比1.3%;城鄉社區支出100萬元,占比3.9%;農林水支出577.85萬元,占比22.8%;交通運輸支出5萬元,占比0.2%;住房保障50萬元,占比2%。
(四)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1.7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用1.71萬元、公務用車費0萬元。2021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1.71萬元比上年減少12.79萬元,減少原因為鎮政府嚴控非生產性開支,來客嚴格按公務消費製度一律在機關食堂用餐。
(2)“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柏祥鎮公務接待費1.71萬元,主要用於接待上級檢查、協調來客。
二、柏祥鎮人民政府2021年度財政決算表(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政府性基金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本鄉鎮本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收支。
第五部分社會保險基金決算情況
詳見附表
第六部分其他重要事項
一、地方政府債務情況:至2021年12月31日止,柏祥鎮鎮政府無債務。
二、上級轉移支付情況說明:2021年柏祥鎮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共1787.3萬元,其中基數補貼44.94萬元、村級組織運轉經費248.88萬元、專項指標461.12萬元、稅改轉移支付65.94萬元、工資轉移支付41.19萬元、財力性轉移支付80.2萬元、體製補助81.28萬元、均衡性轉移支付674.55萬元、縣財政負擔醫保金2.2萬元、其他收入87萬元。
三、“三公”經費決算執行情況:2021年三公經費支出總額為1.7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公務接待費用1.71萬元(接待批次90次、接待520人)、公務用車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
四、預算績效工作開展情況
1、決算績效目標管理覆蓋麵不斷擴大。
逐步覆蓋一般公共決算、政府性基金決算、社會保險基金決算的所有資金和項目。2021年元月关键词2在進行財政決算編製的過程中,結合決算績效管理的要求。
2、強化全過程管理。
以績效目標為龍頭,將績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預算編製、執行、結果應用各環節,構建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控、事後績效評價“三位一體”的績效管理係統。特別是要將績效管理重心向事前和事中聚焦,從源頭防止損失浪費。
第七部分名詞解釋
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三、“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四、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五、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