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單位2023年度
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說明
第二部分 單位預算公開表格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3年單位預算說明
一、單位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綜合執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研究擬訂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擬訂全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與城市管理相關單位的工作聯係;參與城市建設管理規劃設計評審、重點工程可行性方案論證和公用基礎工程設施規劃設計審查。推進城市管理數字化、精細化、智慧化建設;承擔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係統內城市路燈、園林綠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維護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擬訂城市管理方麵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負責本係統各單位財務情況的監督管理;審核環衛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維護、路燈維護等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工程預(決)算;負責本係統各種規費征收的監管。
4、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擬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關閉、閑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場所核準;負責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及城市建築垃圾處置審批;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製度;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日常管理和環衛基礎設施管理。
5、負責宣傳貫徹執行戶外廣告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編製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城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核;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和設施的日常監管,對不符合廣告規劃和城市容貌標準的戶外廣告定期維護和清理。
6、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維護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查;負責在城市公共綠地內開設商業、服務攤點及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負責砍伐城市樹木審批;負責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維護的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擬訂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作業標準、操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影響城市道路作業許可。負責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城市地下管線、城市照明、供氣、加油加氣充電設施、公共廁所和公共停車場等市政公用設施開展日常巡查和運行管理。
8、負責宣傳貫徹燃氣行業的法規,擬訂全縣燃氣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規範與管理城市供氣和燃氣市場。負責擬訂本縣供氣、供熱行業標準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縣城燃氣設施改動審批。負責天然氣行業市場管理工作。
9、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10、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社會生活噪聲汙染、建築施工噪聲汙染、建築施工揚塵汙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汙染、露天燒烤汙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汙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汙染、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等環境保護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1、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等工商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2、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3、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傾倒廢棄物和垃圾以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水務管理方麵的行政處罰權。
14、行使縣城控詳規劃區範圍內城鄉規劃管理方麵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製權。
1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嶽陽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縣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局機關現有幹部職工44人,其中在職人員44人,退休0人。局機關內設10個股室:辦公室、人事股、計劃財務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股、園林綠化建設維護管理股、戶外廣告股、燃氣管理股。除上述內設股室外,還設有紀檢監察室、黨建辦、創建辦。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財政撥款收入,以及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單位資金。2023年本單位收入預算4452.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2681.4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1770.9萬元。(見表2)收入較去年增加1075.85萬元,主要是因為二級機構其他管理人員工作經費均納入到局機關本級預算。(本單位2023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及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所以19-20表為空)
(二)支出預算
2023年本單位支出預算4452.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39.2萬元(其他執法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科目39.2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071萬元(其他節能環保支出科目107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243.36萬元,其中:行政運行科目727.22萬元,城管執法科目1390.68萬元(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科目173萬元,城鄉社區環境衛生科目407.32萬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18.8萬元,城市建設支出291萬元,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15.34萬元,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科目2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43.62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科目41.0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2.5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4.38萬元(行政單位醫療科目24.3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0.79萬元(住房公積金科目30.79萬元)。(見表6)支出較去年增加2846.7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17萬元,項目支出增加2774.58萬元。(見表7、16、19、20)其中基本支出較上年增加主要是因為人員增加,項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因為二級機構其他管理人員工作經費均納入到局機關本級項目預算。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452.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39.2萬元,占0.08%(其他執法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科目39.2萬元,占100%);節能環保支出1071萬元,占24.5%(其他節能環保支出科目1071萬元占100%)。城鄉社區支出3243.36萬元,占72.85%(行政運行科目727.22萬元,占22.42%;城管執法科目1390.68萬元,占42.88%;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科目173萬元,占5.3%;城鄉社區環境衛生科目407.32萬元,占12.56%;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18.8萬元,占6.74%;城市建設支出291萬元,占9%;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15.34萬元,占0.5%;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科目20萬元,占,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43.62萬元占9.8%(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科目41.06萬元占94.13%;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科目2.57萬元占5.87%。衛生健康支出24.38萬元占5.47%(行政單位醫療科目24.38萬元占100%)。住房保障支出30.79萬元占6.92%(住房公積金科目30.79萬元占100%)。(見表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預算數為574.71萬元,(見表5),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3年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877.64萬元(見表5),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業務工作經費、運行維護經費等。其中:業務工作經費支出46.74萬元,主要用於城管協管員工作經費等方麵;運行維護經費2168.43萬元,主要用於城市管理執法、城區環境衛生、城區環境執法、城區規劃控建、風景園林建設養護、城市公園廣場維護、燃氣行業綜合管理、中央隔離護欄防護、城市綜合、城管執法其他管理經費等方麵。
四、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62.8萬元,其中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設施291萬元,占62.88%,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171.8萬元,占37.12%。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本單位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51.9萬元,比上一年增加31.92萬元,增加61.5%。主要是因為增加機構預算在局機關,未獨立核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
本單位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數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比上一年減少4.98萬元,降低98.9%,主要原因是節約成本,減少公務接待開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3年會議費預算0萬元,擬召開0次會議,人數0人,內容為0;培訓費預算0萬元,擬開展0次培訓,人數0人,內容為0;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0萬元,內容為0。2023年度本單位未計劃安排會議、培訓,未計劃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活動。
(四)政府采購情況
本單位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17.8萬元,其中工程類0萬元,貨物類176.8萬元,服務類41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
2023年擬報廢處置公務用車0輛,擬新增配置車輛0輛,其中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主要用於0資金來源為0。
2023年擬新增配備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2023年度本單位未計劃處置或新增車輛、設備等。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本單位所有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3年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4452.3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4.71萬元,項目支出3877.64萬元,詳見文尾附表中單位預算公開表格的表22-23。
六、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