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14〕1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鄧輝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鄧輝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免去其縣水務局副局長職務;
劉慶福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縣東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李鋒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長;
免去劉琦新同誌縣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何軼飛同誌縣招商局副局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