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16〕6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姚海洋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姚海洋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長;
免去李石禮同誌縣東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蘇豔明同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兼)職務;
免去宋真梁同誌縣畜牧水產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副科級)。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16-5-13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
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8-1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