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17〕2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吳承棉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吳承棉同誌任縣預防腐敗局局長(兼);
陳擁軍同誌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兼);
周-同誌任縣信訪局局長;
黃洋同誌任縣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主任;
胡誌剛同誌任縣建材產業改造升級管理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免去其縣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鄒三龍同誌任縣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局長,免去其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陳琳同誌任縣畜牧水產局局長;
陳君輝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局長;
姚小孔同誌任縣預防腐敗局副局長;
免去易治國同誌縣預防腐敗局局長(兼)職務;
免去毛紹波同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人民政府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彭華同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兼)職務;
免去張忠新同誌縣城市建設投資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李愛民同誌縣建材產業改造升級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許石雄同誌縣鐵山水資源保護綜合執法局局長職務;
免去柳衛平同誌縣畜牧水產局局長職務;
免去李德軍同誌縣東洞庭湖管理局副局長(兼)、縣漁政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古閣城同誌縣預防腐敗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劉煒同誌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17-1-20
抄 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
辦公室,縣人民法院,縣檢察院。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1-20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