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 〔2023〕10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
關於方軒君等同誌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方軒君同誌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督查專員(掛職一年);
駱美華同誌任縣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慰林同誌任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主任,免去其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胡斌同誌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彭會同誌任縣統計局副局長;
喻勇輝同誌任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段欣同誌任縣水利局副局長;
毛寧同誌任縣水旱災害防禦事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西兵同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龔琪同誌縣統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楊鵬飛同誌縣融媒體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鋒同誌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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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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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3年11月3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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