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24〕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周旭君同誌任縣公安局副局長;
陳敏方同誌任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免去其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職務;
何輝同誌任縣東洞庭湖漁政監察執法局副局長;
郭利方同誌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殷誌剛同誌縣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嶽陽縣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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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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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4年5月7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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