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人〔2025〕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縣人民政府決定:
孫晗同誌任縣鐵山水資源保護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付紅賓同誌任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監工委主任,免去其縣鐵山水資源保護中心主任職務;
李丹同誌任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方小長同誌任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
張三紅同誌任嶽陽高新技術產業園管理委員會開發建設部部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毛四兵同誌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馮小蘭同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七林同誌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葉輝同誌縣廣播電視新聞中心主任職務。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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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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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7月1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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