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嶽陽縣麵向全縣“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嶽陽縣人社局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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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樹立注重基層一線選人用人導向,充分調動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積極營造關心關愛基層幹部的良好氛圍,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2019]1號)和《嶽陽縣“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評選工作方案》(嶽縣辦[2022]26號)等規定,決定從全縣“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麵向獲評“2022年度全縣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人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符合《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對黨忠誠、敢於擔當,廉潔奉公、遵紀守法,一貫表現優秀;

  2.全縣範圍內任職滿 1個任期且仍在任的村(社區)幹部;

  3.男45周歲以下(1977年5月31日之後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31日之後出生);

  4.具有中專(職)、高中及以上層次學曆;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3年6月7日--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補報。

  2. 報名地點

  縣人社局東辦公樓301室

  3.報名資料

  ①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填寫《從“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張。

  ③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學信網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④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⑤所在鄉鎮黨委加蓋公章認定為“我縣範圍內任職滿 1 個任期且仍在任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的證明。

  ⑥縣委組織部提供的獲評全縣“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證明。

  4.報名注意事項

  ①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報名確認後不得修改報名信息。②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偽造、塗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③未按要求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和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④報名結束,報考人員應主動關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https://www.sgf2.com)”。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https://www.sgf2.com)”上發布,非特殊情況不再另行通知。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組負責,並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信訪等相關職能部門與單位的意見。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一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等情形的,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由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方式為“筆試+結構化麵試”。

  1.筆試

  (1)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3。報名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的,經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以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於1:2)。相關情況在筆試開考前另行公告。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23年6月17日(上午7:30-8:00);領證地點:縣人社局東辦公樓301室。

  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試必須出示的證件,兩證不全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3)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2023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內容、形式及分值。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鄉村工作應知應會等;筆試為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

  (5)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麵試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麵試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同進入麵試)。

  (1)麵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2)麵試分值與形式。麵試分值為100分。

  麵試形式為:結構化麵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素質。

  (3)麵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麵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麵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綜合成績合成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

  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成績均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https://www.sgf2.com)公示3天。

  4.同分處理辦法。按下列方法依序處理

  ①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麵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②麵試成績相同的,按任職時間長短排名;③再相同的,按學曆高低排名;④再相同的,增加麵試確定。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組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1.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其中涉毒檢查為毛發檢測。

  2.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比例為1:1),體檢合格人員才能進入考察環節。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麵的情況。

  (五)人員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1次。擬聘人選公示後,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再遞補。

  (六)公示

  1.對擬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七)辦理聘用手續

  1.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到縣人社、編製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聘用人員原則上安排至原任職所在鄉鎮的事業單位,如原任職所在鄉鎮的事業單位編製無空缺,則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後,調劑至其他事業編製有空缺的鄉鎮安排,如不服從調劑,取消其聘用資格。

  2.被聘用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五、其他事項

  1.成立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任組長,縣委組織部分管副部長和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紀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組,從上述職能部門和單位抽調專人組成。招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社局負責具體實施,縣委編辦參與,縣紀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全程監督。

  2.考生凡未按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3.筆試成績、麵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擬聘對象名單等相關通知、公告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公布。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嶽陽縣政府門戶網”,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錯過的責任自負。

  4.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5.谘詢及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0730-7621045(嶽陽縣委組織部)

  0730-7608836(嶽陽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730- 7639895 (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專項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1:從“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報名表

  中共嶽陽縣委組織部

  嶽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從“十佳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