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查處置階段性公示(8月) | |||||
| 序號 | 報告編號 | 不合格企業名稱 | 不合格產品名稱 | 不合格項目 | 核查處置情況 |
| 1 | NO:A2021-J36213 | 嶽陽市金可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山茶油” | “山茶油”過氧化值實測值為0.34g/kg,標準指標為≤0.25g/kg | 經檢查這批次山茶油共生產了20瓶,除抽檢的2瓶。剩餘的18瓶已全部召回,銷售價200元/瓶,貨值金額4000元,獲利40元。當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決定:1.沒收“山茶油”18瓶;2、沒收違法所得40元;3、罰款9960元,合計罰沒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