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農產品核查處置公示(11月3日)(新開)
來源: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發布時間:2022-11-10 09:01 瀏覽次數:1次
| 核查處置階段性公示(11月3日)(新開) |
| 序號 |
報告編號 |
不合格企業名稱 |
不合格產品名稱 |
不合格項目 |
核查處置情況 |
| 1 |
NCP22430602566242557 |
嶽陽縣新開鎮興隆菜店 |
胡蘿卜 |
甲拌磷 |
經檢查這批次胡蘿卜共購進了6公斤,進購價格3元/公斤,銷售價5元/公斤,貨值金額30元,獲利12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鑒於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立案。 |
| 2 |
NCP22430602566242591 |
嶽陽縣新開鎮鐵棚子超市 |
四季豆 |
甲胺磷 |
經檢查這批次四季豆共購進了5斤,進購價格7元/公斤,銷售價10元/公斤,貨值金額50元,獲利15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鑒於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立案。 |
| 3 |
NCP22430602566242549 |
嶽陽縣新開鎮興隆菜店 |
小米椒 |
鎘(以Cd計) |
經檢查這批次小米辣共購進了5斤,進購價格10元/公斤,銷售價13元/公斤,貨值金額65元,獲利15元。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鑒於當事人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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