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企業複工複產最關心的支持政策,趕緊來看看!!
來源:嶽陽市政府門戶網站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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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政策延長了實施期限或擴大了政策範圍,市文旅廣電局梳理了省、市支持文旅企業複工複產的有關政策措施,現將文件選編推送,供企業參考。

1、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重大損失的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湘政發〔2020〕3號,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2、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繳納稅款的中小企業,準予延期申報或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未按規定期限進行稅費種申報、財務報表報送、稅款繳納的,免予稅務行政處罰。(湘政發〔2020〕3號,省稅務局)

3、自3月1日至5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省稅務局、省財政廳)

4、自1月1日起,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5、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遊等企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並通過適當降低利率、信貸展期、續貸、減免逾期利息等措施給予支持,切實做到應續盡續、能續快續。(湘政發〔2020〕3號,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

6、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新發放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於本行同期全部小微企業貸款加權平均利率,綜合融資成本要較上年降低0.5個百分點,其他貸款費用能減則減、能免則免。(湘政發〔2020〕3號,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

7、從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以單位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執行。(湘人社規〔2020〕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8、從2月起至4月,減半征收全省大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予減免。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參照執行。(湘人社規〔2020〕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9、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湘政發〔2020〕3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0、疫情防控期間,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其中深度貧困地區返還60%)。(湘政發〔2020〕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1、將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由不高於上年度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放寬到不高於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製目標,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以上關於裁員率的規定執行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湘人社規〔2020〕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2、將兼並重組、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穩崗返還標準提高到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湘人社規〔2020〕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3、情防控期間,對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經批準可緩繳的企業在申請此項補貼時可視同為按規定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可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資金中列支。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崗位補貼不重複享受。(湘人社規〔2020〕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4、對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給予企業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湘人社規〔2020〕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疫情結束後半年內,對吸引遊客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2020年度成功創建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五星級旅遊飯店、民宿和營地的企業,給予適當資金補助。(湘政發〔2020〕3號,省文化旅遊廳)

16、從2月17日零時起至疫情防控結束,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湘政發〔2020〕3號,省交通運輸廳)

17、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範圍為全國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關於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省文化和旅遊廳)

18、鼓勵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對於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證、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有效期屆滿不足6個月的,可以辦理許可證延期。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換證的單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辦理。(湘市監發〔2020〕17號,省市場監管局)

19、對於受疫情影響停產而不能接受監督審核的企業所持有的認證證書,認證機構對認證證書實施暫停等處理的時限,可延遲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對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企業承諾保持生產條件持續合規的,延期至疫情結束後換證。(湘市監發〔2020〕17號,省市場監管局)

20、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有關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中介機構的資質許可證和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到期的,證件的有效期順延至應急響應解除之日起後30天。(湘應急函﹝2020﹞36號,省應急管理廳)

21、進一步加快海關通關效率,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加大貿易融資支持力度,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為受疫情影響無法履行國際合約的企業出具相關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湘政發(2020) 3號,省人民政府)

22、支持擴大防疫物資生產。安排產業扶持資金,重點支持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進一步擴大產能;支持鼓勵其他具備條件的企業轉型新增防疫物資生產線,快速形成產能。(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科技局、市商務糧食局)

23、做好保障性金融服務。保險業機構靈活運用賠付手段,對已投保並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客戶優先辦理理賠。持續開展“百行進萬企”活動,券商、銀行等機構通過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中小企業做好顧問服務。(牽頭單位:嶽陽銀保監分局;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24、支持中央、省駐嶽企業和產業鏈龍頭企業發展。加大對中央、省駐嶽等國有企業和我市十二條產業鏈龍頭企業的幫扶,緊緊圍繞石油化工及新材料產業鏈、食品加工產業鏈、生物醫藥及應用產業鏈等12條新興優勢產業鏈52家龍頭企業,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支持企業應對疫情防控和自身發展。(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產業鏈領導小組辦公室;責任單位:市產業鏈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5、2020年4月14日市文旅廣電局下發《嶽陽市市級重點文化旅遊項目管理辦法》(嶽文旅廣發〔2020〕7號),重點對投資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帶動能力強、拉動效果明顯的文化旅遊項目給予傾斜支持,從財政資金、金融支持、空間規劃、用地指標、納入國家、省級項目庫、品牌宣傳等方麵給予優先支持,進一步支持重點文化旅遊項目做大做強。

26、市委、市政府近日正式出台《嶽陽市打造高質量發展人才高地的若幹措施》(簡稱“巴陵人才新政20條”),從引才、聚才、鑄才、育才、扶才、優才等方麵發力,係統升級巴陵人才工程,涵蓋持續實施巴陵人才工程、支持人才創新創業、推進人才發展體製機製改革、提升人才服務保障水平等4個方麵20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