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保障性住房相關稅費。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保障性住房,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此外,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築麵積占總建築麵積的比例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涉稅專業服務基本準則》和《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基本準則》對涉稅專業服務業務承接與業務實施中的合規執業、流程管控和質量管理設定基本標準,《道德守則》從誠信守法、廉潔從業、客觀公正等方麵明確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及從事涉稅專業服務的禁止行為。
優化納稅服務,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10月10日起,《居民企業參股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和《受控外國企業信息報告表》合並為《居民企業境外投資信息報告表》,報送頻次調整為年度申報,填報數據由57項優化調整為28項,大幅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
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支付比例和限額有所調整。10月1日起,符合規定的代扣代繳稅款,支付手續費比例下調至最高0.5%,限額70萬元。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手續費比例的,按規定比例執行;代收代繳稅款返還的手續費下調至不超過代收稅款的1%;委托交通運輸部門海事管理機構代征船舶車船稅返還的手續費,不超過代征稅款的5%;委托代征人代征車輛購置稅,按每輛車支付15元手續費;委托代征人代征農貿市場、專業市場等稅收返還的手續費,不超過代征稅款的5%;委托代征人代征其他零星分散、異地繳納的稅收返還的手續費,不超過代征稅款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