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優辦發〔2021〕6號關於印發《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優化辦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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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直各有關部門:

現將《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是以《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為基礎,結合我縣各部門實際情況製訂,確定了“任務書”、“路線圖”、“時間表”、“責任人”,縣優化辦將聯合縣紀監委、督查室將對措施落實情況全程跟蹤、及時督辦、掛銷號管理。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把《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同優化營商環境其它工作統籌安排、整體推進,全麵提升我縣營商環境工作水平。

附件:《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

措施>實施細則》

嶽陽縣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辦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嶽陽縣落實<2021年嶽陽市優化營商環境100條措施>實施細則

序號

所屬領域

100條改革措施

實 施 細 則

牽頭單位

及責任人

責任單位

責任人

完成時限

1

開辦企業

推行線上“一表填報”申請辦理,力爭全縣網辦率達到80%以上。

依托湖南省政務服務網和湖南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台,引導申請人通過線上“一表填報”辦理營業執照、公章、稅務、社保、預約銀行開戶等事項。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公安局、政務中心、人社局、稅務局、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將企業開辦涉及的各部門業務申請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業工商登記申請的基本信息為主表,涉企事項其他部門補充信息為附表,申請人無需重複提交材料。

2021年9月

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企業開辦自助服務區,加大宣傳、指導力度,通過導辦、幫辦等形式引導企業上網辦理企業開辦事項。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公安局、政務中心、人社局、稅務局、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持續壓縮辦理時間,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業設立登記在4小時內辦結,開辦企業實現“一天辦結”。

2021年12月

2

開辦企業

政務服務大廳設置企業開辦綜合專窗,“一個窗口”辦理涉企開辦全部事項,提供一站式服務。

服務大廳優化設置含有企業登記、印章刻製、涉稅辦理等功能的企業開辦綜合辦理區域(專區或專窗),配備綜合窗口人員負責全部對外服務工作,各部門人員進駐後台,負責事項審批和相關服務工作,通過前台後台全程無縫銜接,為企業開辦提供一站式服務。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公安局、政務中心、稅務局、人社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由統一出件窗口為企業一次性免費發放營業執照、首套印章、發票及UKey,並提供免費郵寄服務。

2021年9月

提升主動服務意識,加強窗口人員培訓工作,優化開辦企業谘詢、導辦、幫辦服務,確保企業開辦便利程度,提高辦事效率。

2021年9月

3

開辦企業

推進“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全麵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製,加強事中事後核查和信用監管。

落實《嶽陽市“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通過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發改局、司法局、政務中心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本級政府確定的實施告知承諾製證明事項目錄;2021年6月30日前,除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業審慎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風險較大、糾錯成本較高、損害難以挽回的證明事項外,原則上全部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

2021年10月

強化事中事後核查和信用監管。針對事項特點等分類確定核查辦法,將承諾人的信用狀況作為確定核查辦法的重要因素,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探索建立信用修複、異議處理機製。

2021年12月

4

開辦企業

加快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發票在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積金、商業銀行等領域的普遍應用。

市場主體新設或變更登記重新核發紙質營業執照時,同步核發電子營業執照,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公安局、人社局、政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在涉及市場主體準入、納稅申報、銀行開戶、社保繳納、公積金登記等政務、商務事項中的應用。

2021年12月

電子營業執照存儲於電子營業執照庫,經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後,申請人通過手機等裝載有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程序的智能移動終端進行領取、下載和使用。

2021年12月

5

開辦企業

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製,強化稅務、社保、金融、市場監管等環節協同辦理,擴大簡易注銷範圍。

完善簡易注銷改革。除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外所有市場主體均可申請簡易注銷,將簡易注銷登記公告時間統一壓縮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上向社會公示20天。企業申請簡易注銷存在異常情況,允許申請人有兩次機會申請簡易注銷。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公安局、人社局、稅務局、政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優化普通注銷程序。清算組備案、發布注銷公告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湖南)上免費辦理,並無需提交清算組《備案通知書》、報紙樣張等材料。

2021年12月

通過政務服務大廳“一窗注銷”綜合窗、湖南省企業注銷“一網”服務平台,企業可以同步辦理營業執照、社保、稅務、海關、刻章、公積金等注銷各環節業務。

2021年12月

適時開展市場主體強製退出工作試點,對於提供虛假住所等失聯企業和冒用他人身份證虛假注冊、利用簡易注銷程序逃廢債務等違法失信企業,研究製定通過完善企業撤銷登記程序等探索特殊市場主體的強製出清製度。

2021年12月

6

辦理建築許可

按照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情況,製訂更加精準的分類改革措施和要求,實現精細化、差別化管理,各類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總曆時壓縮30%以上,分類製定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帶方案出讓、小型低風險等項目耗時目標。

實施風險等級差異化管理,簡化低風險等級項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通過取消審批、實施備案製、應用“秒批”等,精簡審批事項,壓縮審批時限。

縣住建局

責任人:張四文

縣發改局

責任人:楊經緯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城管局、水利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應急局、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製定標準地+承諾製實施方案。編製《“標準地+承諾製”審批指南》。擬定“標準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將建設方案納入出讓條件,按規定程序報人民政府批準後出讓。企業取得“標準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後,即可組織編製審批申報材料、開展方案設計等,向行政審批職能部門申請審批。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住建局、發改局、水利局、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政務中心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6

辦理建築許可

按照項目類型、投資類別、規模大小等情況,製訂更加精準的分類改革措施和要求,實現精細化、差別化管理,各類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總曆時壓縮30%以上,分類製定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帶方案出讓、小型低風險等項目耗時目標。

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在線審批,實現信息一次填報、材料一次上傳、評審意見和審批結果即時推送,實現各類社會投資工程建設項目總曆時壓縮30%以上。

縣住建局

責任人:張四文

縣發改局

責任人:楊經緯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水利局、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應急局、市政務中心等工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壓縮房屋建築工程類社會投資項目審批總時限至50個工作日,帶方案出讓社會投資項目審批總時限至30個工作日,小型低風險社會投資項目審批總時限至25個工作日。

2021年12月

7

辦理建築許可

探索推行“幫代辦”政府購買服務,由第三方機構負責審批事項“幫代辦”,擔負綜合谘詢、幫辦代辦、引導服務、流程監管等工作。

在大廳設置“幫代辦”服務窗口,安排專業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審批事項“幫代辦”,擔負綜合谘詢、幫辦代辦、引導服務、流程監管等工作。

縣住建局

責任人:張四文

財政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城管局、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製訂第三方幫代辦服務工作細則和監督考核細則。強化對代辦服務及行政審批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有效的代辦服務分類考核辦法。對代辦服務機構進行全程監督,從業務能力、服務態度、按時辦結、台帳情況等方麵進行綜合考核,確保代辦工作順利開展。

2021年9月

8

辦理建築許可

全麵應用工程審批係統,杜絕線下審批、線上補錄現象,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和告知承諾製審批。

規範工程建設審批辦理流程,簡化材料清單,統一在政務中心窗口受理,受理後通過分發到審批人員審批,統一窗口出件。

縣住建局

責任人:張四文

縣發改局

責任人:楊經緯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政務中心等工改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全麵應用工程審批係統,堅持每月對係統審批情況進行電子監察,堅決杜絕“線下審批、線上補錄”“體外循環”的違規審批行為,定期通報、查處典型案例,並將監察結果納入績效考評。

引導幫助報建單位全流程網辦、並聯辦、告知承諾辦、綜合辦。

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和告知承諾製審批,出台實施細則和負麵清單。

9

辦理建築許可

完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係統建設,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管理。

擴大網上中介服務超市應用範圍,實現網上中介服務超市覆蓋到全部領域。

縣發改局

責任人:楊經緯

財政局、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10

辦理建築許可

深化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市場主體在已完成綜合性區域評估的區域建設項目不再單獨開展相應的評估評審。

加大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力度,市場主體在已完成綜合性區域評估的區域建設項目不再單獨開展相應的評估評審,加快形成一批案例。

縣發改局

責任人:楊經緯

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應急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將區域評估成果運用納入對園區專業化、特色化、高質量發展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園區區域評估成果運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和定期考核。

住建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應急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宣傳,及時解讀區域評估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落實

11

辦理建築許可

深化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相分離改革,發布工程領域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細則,製定分期驗收工作方案。

深化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相分離改革,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技術審查專家組承擔技術審查責任。

縣住建局

責任人:張四文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發改局、城管局、縣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水利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推行消防、人防“技審分離,技術先行”,審批部門不再進行技術審查,依據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施工圖技術審查意見,開展相關行政審批。

2021年9月

發布工程領域行政審批和技術審查細則,規定審查程序、時限、專家、方式、標準等要素,發布可研報告、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設計方案、環評報告、防洪影響評價等技術審查細則。

2021年9月

12

辦理建築許可

推進土地出讓用地清單製,建立《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

結合省“用地清單製+告知承諾製”,落實市級《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實施方案》、《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方案聯審實施細則》。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孫細金

住建局、發改局、水利局、城管局、交通局、應急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推進土地出讓用地清單製,將各類評估評價工作,調整至土地出讓前完成,由政府部門統一辦理。相關部門於規定時間內反饋評估評價和普查意見至土地儲備機構,形成統一的土地資源評估指標。

2021年12月

用地單位取得土地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用地單位豁免用地紅線範圍內的部分審批手續。

2021年12月

2021年12月

13

水電氣網接入服務

對水電氣網接入涉及的工程規劃、施工、綠化、占掘路等許可實行並聯辦理,對符合條件的小型水電氣網接入工程,實行告知承諾製,同時納入事中事後監管。

在現有網上行政審批的基礎上推行行政審批網上並聯辦,連接政務服務網站和水電氣網企業信息係統,實現水電氣網企業可在線提交行政審批相關資料,行政審批線上一次提交全部資料,係統自動分派至相應部門並聯審批。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城管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局、水利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國移動嶽陽縣分公司、中國聯通嶽陽縣分公司、中國電信嶽陽縣分公司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置水電氣網接入綜合受理專窗,明確專人負責,實現一窗受理,並聯辦理。

2021年9月

對涉及隻需挖掘人行道或臨時占用綠地,施工長度小於100米的外線工程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製,由各公用事業單位(或受委托的具體施工實施單位)向審批部門作書麵承諾。承諾內容中涉及需由企業用戶執行的部分,由公用事業單位與企業用戶進行約定。審批部門根據企業承諾不再進行批前審查,即時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2021年9月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將違規項目和失信單位納入黑名單。

2021年9月

14

水電氣網接入服務

社會投資備案申報批複後或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時,實現相關信息同步推送至水電氣網公共服務單位,及時提供水電氣網接入相關服務。

新建企業投資項目在土地出讓階段,提前采集需求信息,進行意向登記。在企業簽訂出讓合同後,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推送項目需求信息至水電氣網公共服務單位。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聘宏

城管局、住建局、發改局、水利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國移動嶽陽縣分公司、中國聯通嶽陽縣分公司、中國電信嶽陽縣分公司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公用事業單位根據需求信息聯合上門對接,提前布局項目周邊區域管網建設,前置現場踏勘和外線施工等外業服務,為企業用戶後續獲得水電氣網接入作好準備,壓減實際報裝時限。

2021年9月

15

水電氣網接入服務

建設電子證照庫,自動獲取客戶電子證照和政務數據,減少水電氣網報裝申請材料,實現“無感報裝”。

建設本縣電子證照庫,將水電氣網報裝係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自動獲取客戶電子證照和政務數據,減少客戶報裝材料準備時間、準備數量,減少申請資料,最終實現“無感報裝”。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發改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國移動嶽陽縣分公司、中國聯通嶽陽縣分公司、中國電信嶽陽縣分公司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16

水電氣網接入服務

推動水電氣網接入進駐各級行政服務大廳,推行全過程一門式集成服務。

實現水電氣網業務報裝一站式辦結,在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水電氣網業務報裝綜合受理窗口(專區)。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曙紅

發改局、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華潤燃氣有限公司、中國移動嶽陽縣分公司、中國聯通嶽陽縣分公司、中國電信嶽陽縣分公司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綜合受理窗口(專區)通過統一收件、統一出件、資料共享、並聯審批,實現用戶一次申請,同步辦理獲得用水、用電、用氣、用網服務。

2021年9月

強化考核、完善機製,通過定期到檢查、回訪等方式督促推進水電氣網接入進駐各級政務服務大廳。

2021年12月

17

水電氣網接入服務

對符合條件的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實行用電報裝“三零”服務、高壓用戶用電報裝“三省”服務。

實施符合條件的居民用戶和低壓小微企業(電壓等級220/380伏)用電報裝“三零”服務:提供預約上門服務,推廣“網上國網”APP等線上辦電方式,客戶辦電“一次都不跑”,實現“零上門”;供電企業精簡辦電資料,一次性收取所有材料,代替用戶辦理電力接入工程審批手續,實現一窗受理、並行操作、限時辦結,實現“零審批”;報裝容量城區在160kW及以下、農村地區在100kW及以下的客戶可通過低壓方式接入,電能表及以上工程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實現“零投資”。

縣發改局

責任人:薑曙光

國網嶽陽縣

供電公司

責任人:易  浩

自然資源局、城管局、政務中心、住建局、交通局、交警大隊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全麵實現10千伏及以上大中型企業客戶省力、省時、省錢“三省”服務:推動政企辦電信息互聯互通,供電企業直接獲取用戶辦電所需證照信息,用戶在線提交用電申請、查詢業務辦理進程、評價服務質量,實現辦電“最多跑一次”,實現“省力”;行政審批部門簡化電力接入外線工程審批程序、壓減審批時限,供電企業實行業務辦理限時製,加快業務辦理速度,實現“省時”;組建市場開拓團隊,為園區大客戶提供能效診斷、智能代運維、市場化售電等綜合能源服務,幫助客戶降低用電成本,實現“省錢”。

2021年12月

低壓辦電環節減至3個環節以內,符合“三零”政策的減至2個環節、平均接電時長壓減至10天以內,低壓居民用戶、低壓小微企業電網環節辦理時間分別壓縮至2個、6個工作日以內;高壓辦電環節壓縮至4個環節以內,符合高壓“三省”政策的高壓辦電環節壓縮為3個環節,平均接電時長壓減至50天以內、10千伏客戶電網環節辦理時間壓縮至30個工作日以內。

縣發改局

責任人:薑曙光

國網嶽陽縣

供電公司

責任人:易  浩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實行配套電網接入工程“項目經理+客戶經理”雙經理負責製,實現網格化全過程跟進。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18

財產登記

取消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網簽,整合不動產交易、登記、稅費繳納等事項,實現不動產轉移登記“一網通辦”。

取消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合同強製網上簽約要求,遵從自願原則。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對企業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登記機構做形式性審查,內容條款符合記載登記簿要求即可作為收件。

2021年9月

稅務部門與不動產登記部門通過數據接口對接的方式,不動產登記涉稅業務實現網上繳稅,實現不動產轉移登記“一網通辦”。

稅務局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19

財產登記

在不動產登記大廳設置綜合受理窗口,對辦理兩個以上不動產登記事項的,實行“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實現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即辦即取。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稅務局、住建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實行房屋轉移登記和抵押登記合並辦理。

2021年9月

持續優化不動產登記企業服務專窗設置工作,用醒目顏色和標識宣傳引導,結合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專窗數量,最大化服務辦事企業。

2021年9月

20

財產登記

對符合登記條件、完成繳稅的商品房實行“交房即交證”。

出台並完善相關的實施方案,通過不動產登記審核程序前置,對符合登記條件、完成繳稅的商品房實行“交房即交證”。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住建局、稅務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0月

通過信息共享、部門聯動、網上辦理等舉措,實現購房業主收樓即拿證,簡化購房人的辦證手續。

2021年10月

加強與房地產開發商的溝通,推廣“交房即交證”。

2021年10月

21

財產登記

實現房產過戶與辦理用水用電用氣賬戶開、過戶聯動。

推動不動產登記係統與水、電、氣等公用服務係統對接,居民在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房產過戶時,隻需提供一套材料即可同步辦理不動產產權證和用水、用電、用氣過戶業務。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洞庭供水有限公司、國網嶽陽縣供電公司、華潤燃氣有限公司、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不動產登記部門將已獲取的買賣雙方數字信息及不動產電子證書通過網絡接口傳輸至水電氣服務單位。

2021年12月

水電氣服務單位接收信息後,按要求完成過戶,不再向申請人收取身份證、結婚證、不動產證等證明材料。

2021年12月

22

財產登記

在不動產登記服務中推廣使用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證書證明。落實房屋網簽一網通辦,優化電子合同管理,落實網簽即備案。

擴大不動產電子簽名、電子印章、電子合同、電子證書證明應用範圍,在房屋交易登記、戶籍、入學、企業開辦、金融等領域推廣使用,引導企業群眾應用電子證照。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稅務局、住建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應用電子簽章技術,申請人通過網上提交登記業務申請時,申請表使用電子簽名、電子簽章,確保登記安全。

2021年12月

23

財產登記

繼續推行不動產抵押登記進銀行業務,推進不動產登記與公積金貸款、公證等業務聯辦。

繼續推進不動產登記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延伸服務,通過“互聯網+不動產抵押”,將抵押登記業務延伸到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六大國有銀行與公積金管理中心。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推進公積金貸款、公證與不動產登記業務係統融合和數據實時共享,實現當事人一次信息錄入就可以完成公積金貸款、公證和不動產登記等業務聯辦,一窗受理,一次辦好。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司法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嶽陽縣管理部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健全不動產抵押登記受理製度,對融資、轉貸、續貸、展期及涉及的簽訂不動產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實行“一站式”服務。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24

財產登記

實現在中介機構可申請辦理不動產網簽以及不動產登記。

通過“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將存量房網簽延伸到中介機構。實現在中介機構可申請辦理不動產網簽以及不動產登記,及時更新可辦理的中介機構清單。

縣自然資源局

責任人:李  霄

住建局、市場監管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25

納稅

大力推動企業辦稅繳費事項網上辦,個人辦稅繳費事項掌上辦,不斷提升網上辦稅率。

配合省稅務局做好電子稅務局的功能優化。優化大廳資源配置,日常維護自助辦稅終端設備。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加強辦稅服務廳綜合管理係統線上業務辦理數據的分析,定期通報線上業務辦理占比情況。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進一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積極推廣應用電子稅務局移動端,加強對網上辦、掌上辦業務的宣傳、培訓和引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將網上辦稅率納入稅收征管質量5C監控評價專項績效考評,分季度設置考核目標,按季考核。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26

納稅

落實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擴大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的實施範圍。

落實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行政確認、稅收減免等依申請的稅務事項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時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將涉稅資料事前報送改為留存備查,明確實行告知承諾製的證明事項範圍。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以公告形式發布實行告知承諾製的稅務證明事項目錄,通過稅務機關網站、辦稅服務場所等向社會公開,同步發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和辦稅指南,方便申請人查閱、索取或者下載。

2021年12月

統一規範告知承諾事項辦理工作流程,加強事中事後核查與管理。

2021年12月

27

納稅

加快增值稅留抵退稅審核,進一步提升退稅申請的便利化水平,製度性留抵退稅正常審核時限不超過9個工作日。

依托電子稅務局,拓展納稅人網上申請和辦理增值稅留抵退稅業務渠道,提高退稅效率。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政策宣傳輔導,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現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政策“應享盡享”。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人提交退稅申請後,在9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向納稅人出具《稅務事項通知書》

2021年12月

推行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和申報留抵退稅一並辦理,將留抵退稅申報納入增值稅日常申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完成增值稅申報後可直接申請留抵退稅。

2021年12月

28

納稅

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幫助納稅人充分適用優惠政策。

深化大數據分析和應用,主動甄別符合享受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精準推送稅費政策信息,幫助納稅人繳費人充分適用優惠政策。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確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標準的收費基金項目及時落實到相關企業和個人。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結合我縣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製作相關稅費優惠政策解讀產品。采取“雲課堂”、在線答疑、現場培訓、編發指引、定點推送等方式,向納稅人繳費人推送相關優惠政策和辦理指引。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29

納稅

深化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將稅務機關發現的低等級稅收風險,通過湖南省電子稅務局、湖南稅務服務平台點對點向納稅人發送提示提醒函。

根據稅務機關提取的低等級稅收風險,通過省局平台點對點向納稅人發送提示提醒函引導納稅人自我糾正。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對逃稅、避稅問題多發的重點行業和領域提供免費的政策風險提示服務。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加強稅務、公安、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密切協作,嚴格依法查處利用“假企業”“假出口”“假申報”等手段虛開騙稅行為,規範稅收秩序。

縣稅務局

責任人:胡永忠

公安局、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30

獲得信貸

加大涉企信用數據、金融資源、惠企政策和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業務數據整合共享力度,在風險可控情況下,為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提供靈活的貸款保證保險產品。

升級改造金融信用信息服務平台。加大涉企征信數據、金融資源、惠企政策和涉企服務等資源整合力度,為金融機構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詢服務。

縣金融辦

責任人:梁望春

人民銀行嶽陽縣支行、工信局、市場監管局、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鼓勵發展訂單、倉單、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產品。

2021年12月

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加強合作,建立風險共擔機製,完善工作聯係機製,爭取保險公司在風險可控情況下,為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提供增信支持,針對小微企業的還貸方式,提供更靈活的銀行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產品。

2021年12月

31

獲得信貸

完善知識產權金融服務能力,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企業可通過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獲得融資。

創新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服務機製,鼓勵銀行機構對資質優的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業務;將有融資需求的知識產權質押企業名單及時向銀行機構推介。將知識產權質押指標納入年底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內容。

縣金融辦

責任人:梁望春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科技局、財政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推動商業銀行落實單列信貸計劃和放寬不良率考核等政策,豐富知識產權質押物範圍,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推動專利、商標質押政策互通。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加大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利息及評估、保險、擔保等有關費用財政補貼力度,完善質押融資風險分擔補償機製,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保證保險,提高金融機構風險容忍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2021年12月

32

獲得信貸

引導金融機構適當降低利率水平、合理降低貸款綜合融資成本。

出台優化金融服務、降低融資成本政策,加強融資擔保能力建設,擴大信貸風險“4321”風險分擔機製。

縣金融辦

責任人:梁望春人民銀行

嶽陽縣支行

責任人:李  景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鼓勵銀行機構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內嵌到內部定價環節。引導銀行加大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力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

2021年12月

出台銀行業、保險業考核辦法,將降低融資成本納入考核加分項,對高於全省平均利率水平的銀行機構,進行通報。

2021年12月

加強應急轉貸基金的運用與推廣,為企業提供陽光化、規範化、低成本的過橋資金,平抑過高短期融資利率,降低企業過橋融資成本和斷貸風險。

2021年持續落實

清理規範不合理和違規融資收費,對金融機構小微貸款中違規收費及借貸搭售、轉嫁成本、存貸掛鉤等變相抬高中小微企業實際融資成本的亂象加強監管檢查,從嚴問責處罰。

2021年12月

33

獲得信貸

推行商業銀行共享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水電氣、納稅、社保、海關數據等領域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係。

歸集相關職能部門信用信息數據,與商業銀行共享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水電氣、納稅、社保數據等信息。

縣金融辦

責任人:梁望春人民銀行

嶽陽縣支行

責任人:李  景

市場監管局、工信局、發改局、政務中心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完善信用評價標準和指標體係,提高信用狀況良好中小企業的信用評分和貸款可得性。

2021年12月

實現銀行機構與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對接,提高客戶識別和信貸投放能力。

2021年12月

34

招標投標

加強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強化招標代理項目事中事後監管,規範招標代理市場。

結合新頒布實施的《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落實《嶽陽市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管理考評辦法》,明確抽查比例,並及時公布抽查結果,促進招標代理機構及其人員規範從業行為,提升招標代理服務質量。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局、醫保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承接市招標代理機構考評體係,會同各行政監督部門對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進行監管。縣招投標綜合管理辦公室對監管情況進行匯總上報。

2021年12月

針對電子招投標監督的建設要求,製定出台招標投標活動在線監督辦法。

2021年12月

35

招標投標

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大力推行電子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投標保證金。

在相關行業監督部門確定房建市政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項目、農開項目、環保項目、能源項目招投標文件、評標文件範本確定後,完成全流程電子化係統開發。完善在線收取交易服務費功能。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發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局、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積極宣傳推廣電子保函等非現金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企業僅需繳納保費即可實現投保,減輕企業現金流負擔。

2021年12月

鼓勵調整紙質保函提交方式,建議招標人在開標前不強製要求提交紙質原件,由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前提交並在網上公示。

2021年12月

36

招標投標

暢通招投標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決定書模板。

各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投訴受理渠道。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局、醫保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各行業主管部門在完成投訴處理後,將處理決定及時進行公示。

2021年9月

完善投訴處理決定書模板,包括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及有效聯係方式、投訴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處理單位和處理意見、辦結時間。

2021年9月

37

招標投標

完善履約評價製度,招標人對中標人開展履約評價,實現信息共享,嚴格約束違約行為。

完善履約評價製度,落實招標人對中標人在各類履約管理平台履約行為的考核責任,考核結果及處罰措施由行業行政監督部門上傳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處罰措施對不良行為投標人(含黑名單)CA進行鎖定;中標人應確保嚴格按照投標承諾的技術力量和技術方案履約。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縣住建局

責任人:許奇龍

縣交通局

責任人:江擁軍

縣水利局

責任人:鳳  飛

交通局、衛健局、醫保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招投標行為及標後履約行為及時共享至“信用嶽陽縣”,納入市場主體信用管理,作為擇優的重要依據,引導樹立契約精神,嚴格約束違約行為。

2021年12月

38

招標投標

探索借助區塊鏈等技術手段,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運作。

推動區塊鏈技術在數據共享、流程優化、可信體係建設等方麵的創新應用,通過共享專家資源、場地資源,為遠程異地分散評標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推動公共資源交易跨區域合作。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落實《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暫行管理辦法》(湘發改公管(2020)686號)規定,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積極配合探索研究跨省遠程異地評標。

2021年12月

39

招標投標

完善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台,進一步提升對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甄別和發現能力。

招投標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圍標串標甄別係統隨機抽查比例,對投標人數量較多的項目重點甄別,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涉嫌串通投標行為及時甄別,並移送至相關職能單位。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衛健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40

政府采購

推進政府采購信息係統與公共資源交易係統實現對接共享,完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投訴處理、信息曝光等功能。

推進電子化政府采購信息係統與公共資源交易係統的對接,實現數據同步共享。

縣財政局

責任人:張大東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完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功能,包括電子賣場的邀請、成交、驗收、終止、異常和處理等公告以及公示等功能的建設。

41

政府采購

各預算單位建立政府采購事項內部決策機製,健全內部控製製度,履行好政府采購主體責任。

將內部控製管理貫穿於政府采購活動的全流程、各環節,明確政府采購業務歸口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製製度建設和組織實施。

縣財政局

責任人:張大東

縣直各預算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各預算單位及采購實體的政府采購內控應涵蓋做好政府采購工作的主要事項,包括統籌管理、績效管理、落實政策、采購預算、采購需求、采購活動、合同管理、履約驗收、信息支撐、營商環境、完善機製和其他事項12大類。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42

政府采購

建立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製度,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

各預算單位及采購實體落實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製度,推進采購意向公開。采購意向包括主要采購項目、采購內容及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

縣財政局

責任人:張大東

縣直各預算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各預算單位及采購實體應在采購項目所屬預算年度內按季度統一公開。預算單位應當於每年“二上”預算上報後10個工作日內公開第一季度采購意向,因特殊原因未能按季度公開采購意向的,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於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采購意向公開的渠道為“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www.ccgp-hunan.gov.cn)和本部門門戶網站。

2021年9月

推進開標活動對外公開,在保證正常開標秩序的前提下,允許除投標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員觀摩開標活動。

2021年12月

43

執行合同

推行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承諾確認製度。

市場主體通過企業登記平台自行填報公示的其他地址承諾作為紙質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同意適用電子送達的,在相關平台填寫的企業電子郵箱等,視為其確認的電子送達地址。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易斌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數據共享向人民法院提供最新送達地址,有效提高法律文書送達效率。

2021年12月

推行法律文書送達地址電子送達製度,倡導通過短信、閃信、郵箱方式開展送達工作。

2021年12月

完善集約送達機製,建立集約送達中心,建立、完善市場主體送達地址數據庫。

2021年9月

44

執行合同

在人民法院推行商事案件“隨機分案為主,人工分案為輔”模式,建立人工分案負麵清單和定期公示製度。

在確保審判專業化的前提下,建立“隨機分案為主,人工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通過案件信息管理係統智能分案代替傳統的人工輪序分案方式。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易  斌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建立人工分案負麵清單和定期公示製度。一些重大、敏感、疑難、複雜等案件,在隨機分案的基礎上先行在院長、分管院領導間分案。

2021年9月

45

執行合同

建立統一的在線糾紛多元化解平台,建立覆蓋多領域的訴前調解工作機製。

推動調解與訴裁對接機製建設,建立統一的在線糾紛多元化解平台,糾紛案件數據實時記錄到平台,實現60%民商事案件在訴訟前端解決。

縣司法局

責任人:李海波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易  斌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推廣人民法院調解平台APP應用,與司法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協調,共同建立、完善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名冊。

2021年12月

建立訴前調解工作製度,完善特邀調解組織、特邀調解員選聘、退出機製,完善補貼、獎勵製度。

2021年12月

在人民法院設立人民調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安排人民調解員參與訴前調解工作。

2021年12月

指導各級人民調解組織使用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管理係統開展“掌上調解”。

2021年12月

建立覆蓋勞動爭議、物業服務、金融等多領域的訴前調解工作機製。

2021年12月

46

執行合同

加強對律師收費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法律援助工作製度,降低商業糾紛化解成本。

結合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湖南省律師事務所規章製度指引》落地執行,強化律所規範化管理,完善收費監管機製,全麵落實收費公示製度。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

蘭雙虎

人民法院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積極對接法律援助工作部門,及時掌握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相關情況,綜合運用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年度檢查考核、違規執業專項治理、掃黑除惡專項督查等手段,督促律師認真履行法律援助義務。

2021年12月

嚴格落實法律援助工作製度,進一步規範訴訟費減緩免工作流程,充分發揮訴訟費用優惠政策對促進案件調解、和解的激勵作用。切實降低商業糾紛化解成本。

2021年12月

47

執行合同

優化完善法官績效考核辦法,全麵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進一步完善審判質量評估指標體係,製定完成法官和法官助理績效考核辦法,充分發揮審判執行工作績效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全麵提升法院管理水平。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歐陽磊易  斌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定期開展績效評估,公布績效考核通報。

2021年12月

48

辦理破產

規範破產案件中審計、評估等費用收取,切實降低破產案件處置成本。

推廣應用全國法院詢價評估係統,加大網絡司法拍賣力度,進一步降低執行環節的費用成本,提高執行效率。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戴清波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選定審計、評估機構。

2021年12月

對管理人報請的聘用人員,從破產案件審理實際需要出發,從嚴把握聘用人員人數和期限。

2021年12月

除非確有必要,原則上破產案件審理隻召開一次債權人會議。

2021年12月

49

辦理破產

吸收具備專業資質能力的人員參與重整企業經營管理,促進重整企業保持經營價值。

依據法律法規,與人民法院等單位製定破產管理人準入條件,嚴格審查,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破產管理人隊伍。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

人民法院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與財政、稅務、金融、市場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等相關部門協商,吸收律師、會計師、稅務師等具有專業資質能力的人員參與重整企業經營管理,促進重整企業保持經營價值。

2021年12月

50

辦理破產

厘清破產辦理中的司法裁判事務與行政管理事務,健全府院聯動聯席會議製度。

依據法律法規,厘清破產辦理中的司法裁判事務與行政管理事務。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

人民法院、檢察院等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夯實“府、院”統一協調製度機製,加強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與法院之間的信息共享,依法支持市場化債務重組,統籌解決破產工作難題。

2021年12月

51

辦理破產

通過多種方式籌措破產援助資金,建立政府破產保障基金,解決無產可破企業的費用問題。

建立政府破產保障基金,製定破產專項基金管理辦法。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縣財政局

責任人:張大東

人民法院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爭取政府安排破產保障基金預算經費,並通過多種方式籌措破產援助資金。依據相關規定提取管理人個案報酬補充破產保障基金。

2021年11月

破產保障基金專項用於支付“無產”可破案件中發生的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訴訟費、分配債務人財產費用、管理人報酬等。

2021年11月

對無產可破的國有企業,按照處理國有改製企業遺留問題相關政策,經政府審批後解決相關費用。

2021年12月

52

保護中小投資者

建立嶽陽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製度,定期開展文件研究、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政策法律宣傳解讀等工作。

建立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製度,明確相關成員單位,組織引導律師參與“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加強對營商環境建設的專題研究。

縣工信局

責任人:易洛斌縣工商聯

責任人:彭碧芳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定期開展文件研究、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政策法律宣傳解活動,幫助企業預防犯罪、防範司法風險。

2021年12月

53

保護中小投資者

全麵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準確界定產權關係,合理劃定責任財產範圍。

嚴格執行產權保護司法政策,審慎處理投資產權類案件,依法打擊侵犯產權行為,懲治侵犯企業產權犯罪,全麵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製經濟產權和合法權益。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戴清波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0月

加強保護產權的法律宣講普法活動,提升投資者的產權法治意識。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2021年12月

54

保護中小投資者

妥善審理各類商事合同案件,促進疫情常態化防控背景下中小微企業的穩定發展。

依法盡可能采取“活查封”等靈活保全、執行措施,實行“放水養魚”,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微企業經營發展的影響。

縣人民法院

責任人:戴清波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依法支持當事人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未采取適當減損措施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2021年12月

55

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力爭提升5%以上,大力培育行業性、區域性品牌。

對優勢、特色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實施專項補貼政策,著力提高創造水平。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  濤

財政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力爭2021年有效發明專利授權量提升5%。

2021年12月

在重點市場舉辦品牌展覽推介,大力培育行業性、區域性品牌。

2021年9月

56

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構建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係,培養多元化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為中小微企業開展專利創造培訓和服務。

引進高水平知識產權代理服務機構參與共建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台。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  濤

工信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探索產業知識產權集群管理,培養多元化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開展專利創造培訓和服務,探索建立“知識產權管家”製度,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定製化知識產權工作方案。

2021年12月

57

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綜合運用司法裁判、行政調解、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各種渠道,形成知識產權“大保護”的工作局麵。

成立知識產權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知識產權訴調對接機製,推動糾紛調解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仲裁相銜接,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糾紛“一站式”解決方案。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  濤

縣委宣傳部、人民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檢察院、農業農村局、林業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開展知識產權糾紛裁決試點工作。

2021年12月

成立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引進社會專業機構、行業組織等各類知識產權機構,充實“一站式”協同保護平台執法資源,拓展服務範圍。

2021年12月

58

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建立專項執法與常態監管相結合、行政執法與調解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監管模式,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打擊力度。

製定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方案,調整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專項執法與常態監管相結合、行政執法與調解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的監管模式。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  濤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打擊力度,建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對接機製。

2021年12月

59

政務服務

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梳理發布標準化,通過第三方評估排名提升網上服務能力,確保政務服務事項發布率和準確率達95%以上。

出台事項管理辦法,明確事項管理責任,建立事項動態管理機製。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標準化梳理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和實施清單,持續做好政務服務事項認領和辦事指南編製工作。

2021年12月

聘請第三方評估機構對事項發布情況開展評估,提升網上服務能力,確保政務服務事項發布率和準確率達95%以上。

2021年12月

60

政務服務

進一步加強係統集成、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網辦三級深度90%以上,總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60%以下,政府核發申請材料免於提交,最多跑一次事項占總事項90%以上。

推進事項按照“減時限、減環節、減材料、減跑動次數”方式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網辦三級深度90%以上,總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60%以下,政府核發申請材料免於提交,最多跑一次事項占總事項90%以上。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定期發布部門事項網辦和服務能力評估報告。

61

政務服務

全麵推行綜合窗口服務和窗口前移,繼續擴大“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覆蓋麵,完善公民、企業兩個“生命周期樹”,實現企業和群眾便捷查找不同生命周期階段和不同情形下的辦理事項。

全麵推行綜合窗口服務,實現“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辦理、統一窗口出件”。規範窗口人員日常培訓、管理和考核,提高服務水平。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跨域通辦”窗口。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優化“一件事一次辦”辦事流程,通過放權賦權、協同審批、容缺辦理、告知承諾、信息共享等方式,實現事項一張表單填報、一套材料提交、一個流程辦理、一口同步出證,形成標準化辦事事項清單。

2021年12月

繼續擴大“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覆蓋麵,完成一至二個公民、企業“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辦改革落地。

2021年12月

62

政務服務

統一線上辦事平台,加快各部門數據對接,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

加強數據歸集,推進數據下放和開放接口。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曙紅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推進政務中心與各部門審批係統對接。

2021年12月

強化部門政務服務移動應用能力,實現90%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實現30%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

2021年12月

63

政務服務

統一各級事項標準和網上辦事平台,推進一網通辦,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全域通辦、就近可辦、跨省通辦。

完成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等基本要素和辦事指南共性要素標準化,實現縣、鄉、村三級統一。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一網通辦”實現縣鄉村三級全覆蓋。

2021年12月

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全域通辦、就近可辦、跨省通辦。

2021年12月

64

政務服務

全麵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製度,強化辦件數據歸集,實現群眾辦理事項通過多種途徑和渠道對政務服務績效進行評價。

加大“好差評”數據歸集力度,實現“好差評”數據歸集政務大廳、自助終端、一體化服務平台、“嶽辦嶽好”平台全覆蓋。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  翊易勇兵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強化結果運用,加大“好差評”在政務服務年度績效考核中的權重。

2021年12月

引導企業和群眾參與政務服務評價,提高“好差評”參與度。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健全數據統計、差評處置監管機製,規範差評處置程序,落實服務差評整改通報,嚴格差評處置督查督辦。

2021年12月

65

政務服務

推動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充分應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改造業務流程,實現證照聯辦、秒批秒辦、一窗通辦。

推動政務服務數字化轉型。依托高頻事項梳理實現應用場景,形成各類事項清單,充分應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改造業務流程,打造更多惠民便企智慧政務服務應用場景。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曙紅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電子證照應用,實現電子證照與各部門業務係統對接聯通,提升電子證照應用率。創新推出無感申辦新模式,申報信息和申請材料由後台數據庫和電子證照庫自動識別、自動填充、自動推送,讓居民辦事零信息填報、零材料提交。

2021年12月

不斷優化審批體製機製,利用AI技術、大數據等,新增20項業務量大、企業和市民切身相關事項秒批秒辦。

2021年12月

66

政務服務

完善公共數據采集及更新機製,明確數據標準,加強數據采集源頭管理和數據治理,加快研究建立數據開放應用。

製定政府數據開放共享管理辦法,形成城市管理領域大數據共建共享機製,優化公共數據采集質量,逐步實現公共數據集中匯聚。

縣政務中心

責任人:李曙紅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數據治理,建設完善人口、法人、社會信用、電子證照等基礎信息庫;新增不少於30種企業群眾常用電子證照的簽發,基本實現全縣覆蓋,推動存量證照及曆史檔案信息的電子化工作。

2021年12月

探索電子證照社會化應用,實現加蓋電子印章的電子材料作為辦理依據,鼓勵和引導在醫療衛生、水電氣、金融領域等公共服務中開展電子證照服務。

2021年12月

加強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文件歸檔和電子檔案管理製度建設、機製建設、係統建設,逐步實現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文件以電子形式歸檔。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運用大數據技術進行數據提取和管理密度的關聯性分析,找出居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城市管理提供數據支持。

2021年12月

67

政務服務

建立政企直通渠道和企業訴求快速辦理機製,依托12345政務熱線設立營商環境服務專線,各級涉企部門確定專人通過熱線平台連線直接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答複企業的訴求,暢通政企溝通“綠色通道”。建立營商環境訴求辦理快速協調聯動工作製度,健全企業訴求的受理、辦理、督辦、考評等工作機製,對企業訴求“接訴即辦”、限時辦結,落實辦理責任。

全麵推進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歸並整合,實現政務服務“一號響應”。

縣熱線辦

責任人:龔  城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強化12345熱線企業政策谘詢、辦事引導、投訴舉報快速服務,建立部門與企業“一線牽”機製,各涉企部門確定專人通過熱線平台連線直接聽取企業意見建議,答複企業的訴求,暢通政企溝通“綠色通道”。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進行營商環境投訴和企業問題“清零行動”,限時提醒、記錄跟蹤等方法落實辦理責任,限時辦結,定期發布營商環境投訴建議統計分析報告。

2021年12月

健全協調督辦聯動機製,針對突出和易發問題,建立高效的企業訴求處置流程和限時辦結製度。

2021年12月

68

政務服務

綜合運用企業設立登記信息、稅收大數據等,實現優惠政策出台即推送至符合條件的企業,免予申報即可獲得。

綜合運用企業設立登記、水電氣、社保、稅收大數據等信息,通過信息共享、大數據應用等方式,實現優惠政策出台即推送至符合條件的企業,出台即享受。

縣發改局

責任人:薑曙光

縣工信局

責任人:易洛斌縣工商聯

責任人:彭碧芳

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對於政府專項資金補貼、重點項目支持等確需企業申請的惠企政策,合理設置並公開申請條件,簡化申報材料、辦事流程。

2021年12月

推行線上線下結合的政策宣傳解讀推送體係,深入企業將惠企政策宣傳到位、解讀到位、指導到位。

2021年12月

強化考核、完善機製,通過定期到檢查、回訪等方式督促縣直相關單位及時上傳最新國家和省、市、縣出台的涉企政策,提高政策信息的錄入質量。

2021年9月

69

市場監管

統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的適用範圍、工作指引、實施程序等機製,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係,加強督查考核。

成員單位完善製定“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製定完善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和工作細則、動態管理本部門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庫,統一使用湖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台,科學實施抽查。

縣市場監管局

責任人:李西兵

公安局、發改局、縣生態環境分局、農業農村局、交通局、文旅廣新局、城管局、教體局、林業局、民政局、人社局、商糧局、水利局、稅務局、統計局、衛健局、應急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金融辦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成員單位完善製定部門內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實現全程係統留痕、數據互通共享。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麵,將更多事項納入聯合抽查範圍,實現部門聯合隨機抽查常態化。

2021年12月

製定縣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考核辦法。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係,加強督查考核。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2021年12月

70

市場監管

定期抽查行政執法部門實行行政執法公示製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的落實情況。

建立“三項製度”工作台賬,強化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情況的日常監督,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全麵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

縣直相關行政執法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組織行政執法機關開展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情況自查自糾,督促其針對自查問題,對標對表自行整改。

2021年12月

定期組織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突出問題。

2021年12月

71

市場監管

對輕微違法行為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研究製定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不予處罰減輕處罰清單。

堅持依法監管、過罰相當、程序正當、權責統一的原則,製定科學合理的“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一般違法行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清單”。

縣司法局

責任人:胡鶴鳴

縣直相關行政執法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縣直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按照清單規定,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采用行政指導等柔性監管方式。

2021年12月

按照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實行“觀察期”管理,給予市場主體“容錯”“試錯”的空間。

2021年12月

72

市場監管

針對稅務、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實施信用風險預警和分類監管製度。

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重點領域監管對象的信息采集報送工作。

縣發改局

責任人:任暢學

市場監管局、稅務局、住建局、交通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製度和監管方式,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加強重點社會領域信用管理製度建設。配合各行業主管部門實施信用風險預警和分類監管製度、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製度,對誠信主體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實施限製性措施。

2021年12月

73

市場監管

推動各部門構建事前提供查詢、事中分類監管、事後形成信用記錄的監管體係。

推動各部門開展信用報告應用,依法依規開展信用核查,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中更廣泛、更主動地應用信用報告。

縣發改局

責任人:方秋平

市場監管局等縣直相關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按照《湖南省信用信息歸集目錄(2020版)》,依法依規整合歸集各類公共信用信息。

2021年12月

推動相關部門建立行業信用評價模型,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依據。

2021年12月

74

市場監管

建立政務失信記錄,做到司法裁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全覆蓋。

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製度,重點健全司法裁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政務誠信信息歸集製度。切實做好政務失信信息的采集歸集。

縣發改局

責任人:任暢學

市場監管局、政務中心等縣直單位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建立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數據報送通報機製。

2021年9月

75

勞動力市場監管

加大就業服務供給,清理對職業資格培訓和技能培訓類民辦學校的不合理要求。

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強化政策、資金、組織三大保障,實施“穩企穩崗、創業增崗、見習留崗、就業擴崗、公益安崗”五大工程,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縣人社局

責任人:付海霞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扶持一批創業孵化基地,實施市級“百優資助工程”維持推動就業帶動創業。

2021年12月

清理對職業資格培訓和技能培訓類民辦學校在管理人員從業經驗、培訓工種數量等方麵設定的不合理要求。破除影響就業特別是新就業形態的各種不合理限製,加快調整相關準入標準、職業資格、社會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適應並促進多元化的新就業形態。

2021年12月

76

勞動力市場監管

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實現專業技術人才職稱信息跨地區在線核驗,鼓勵地區間職稱互認。

支持企業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定,按照自願申報、擇優遴選的原則,開展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試點工作。

縣人社局

責任人:付海霞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完成職稱信息錄入和職稱評審數據采集工作。

2021年9月

獲得企業發放的職業技能相關證書的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等政策。

2021年12月

77

勞動力市場監管

建立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預警處置機製,強化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源頭治理,推進精準監察和預防化解。

暢通網絡維權途徑,引導勞動者第一時間進行舉報投訴,執法部門第一時間處理。

縣人社局

責任人:黃  俊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采取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等方式,對在建基建項目和用工單位展開實地核查,構建多層次、多領域、全方位綜合執法網,按照省檢、國檢標準要求指導在建工程項目規範管理,以防為主,消除欠薪隱患。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繼續推行“實名製”“分賬製”“保證金”“工程款支付擔保”四項製度,從源頭上根治建築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2021年12月

78

包容普惠創新

製定實施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計劃,加大創新主體培育力度,加強各級各類科技創新載體建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開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培訓;開設國家技術經紀人培訓班,組織進行高企認定等相關內容培訓。

縣科技局

責任人:淦森柏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9月

組織科技谘詢機構、專利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相關服務機構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進行專題輔導。

2021年12月

加強各級各類創新創業載體建設。爭取新認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台;

2021年12月

為創新創業人員提供開放式、低成本的創新創業空間,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開展產學研合作,對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技術合同交易額實施後補助。

2021年12月

79

包容普惠創新

強化本土人才(團隊)培養激勵,深化人才評價製度改革,拓寬人才引進交流渠道,大力開展柔性引才,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優化高層次人才保障服務工作。

大力培育技能人才,鼓勵企業開展技能培訓和新型學徒製培訓。拓寬人才引進交流渠道,大力開展柔性引才引智,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優化高層次人才保障服務工作。

縣委組織部

責任人:江新德

縣人社局

責任人:付海霞

編辦、高新區、工信局、財政局、科技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繼續加大本土人才(團隊)培養選拔激勵,加強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發揮專家服務團隊作用,抓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

抓好鄉村人才本土化定向培養工作,推動鄉村人才回流,促進人才向基層一線流動。

80

包容普惠創新

開展基本公共服務攻堅行動。推動旅遊消費產業發展;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加強基層醫療服務體係建設;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網絡。

推動旅遊消費產業發展,推出消費惠民便民利民措施。

縣文旅廣電局

責任人:鄒三龍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持續開展旅遊節、品牌節會活動等品牌節會活動,擴大文旅消費水平。

2021年12月

80

包容普惠創新

開展基本公共服務攻堅行動。推動旅遊消費產業發展;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加強基層醫療服務體係建設;進一步完善養老服務網絡。

進一步提升醫院信息化互聯互通共享能力,提高院內、跨機構、跨地域健康診療信息交互共享和醫療服務協同水平和信息惠民成效;推廣住院自助結算業務和電子醫保結算業務,進一步提升患者就醫體驗;建立移動護理平台及網絡,提高醫護人員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推動互聯網醫院建設,打通線上線下就醫流程。

縣衛健局

責任人:許  琦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加強基層醫療服務體係建設。實現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每個鄉鎮有一所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行政村有一個衛生室;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2021年達標率在95%以上,行政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達標率75%以上;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

縣衛健局

責任人:許  琦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完善高中招生政策,深化教育評價改革。推動職業教育產教融合。開展中職學校專業評估,提高專業建設質量,更好服務產業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

縣教體局

責任人:陳亞波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進一步完善縣、鄉鎮(街道)、社區(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2021年底前,實現鄉鎮(街道)示範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

縣民政局

責任人:汪秋寶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2021年12月

81

包容普惠創新

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平,加快公交站場和公交專用道建設。深入推進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規範巡遊出租車和網約車市場管理。

加快公交站場建設。

縣交通局

責任人:甘柏旺

縣交警大隊

責任人:趙兵榮

財政局、自然資源局

各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

深入推進城市交通擁堵治理工作,規範巡遊出租車和網約車市場管理。

縣直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分管領導

持續落實,2021年12月取得階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