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印發《關於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局相關業務股室、執法大隊、市場所:
現將《關於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嶽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
關於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
實施方案
為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規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經營行為,加強重點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菜籃子”安全,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現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問題導向、重典治亂,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排查整治一批風險隱患,嚴肅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嚴厲打擊一批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一批長效機製,切實解決重點食用農產品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全麵提升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工作重點
以全縣農貿市場、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商超、冷庫(倉庫)等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為重點場所,以“8條魚”:黃鱔、牛蛙、泥鰍、大口黑鱸、鯿魚、鯽魚、烏鱧、甲魚;“3個果”:荔枝、芒果、香蕉;“4棵菜”:豇豆、芹菜、辣椒、薑為重點品種。其中,辣椒和薑主要整治規模化商業化生產主體。以違規使用農獸藥、不履行索證索票製度、無檢驗檢疫證明、進口農產品無標簽標識為重點問題,深入開展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
三、行動開展時間
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
四、工作內容
結合轄區實際,對重點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建檔立冊,加大風險隱患排查,找準問題根源,緊密圍繞上述重點食用農產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案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一)狠抓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落實入場查驗要求。督促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完善基礎設施,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並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要重點督促市場開辦者認真落實市場準入、信息公示、市場抽檢或者快速檢測、追溯來源等工作,發現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無法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品質量合格憑證或快檢證明無進貨查驗等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要求銷售者停止銷售,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與銷售者簽訂的協議進行處理,並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對隱瞞、不作為、弄虛作假、不配合監管的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進行嚴厲打擊,以案為鑒,發揮典型案例震懾作用。
(二)嚴查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商超、冷庫經營行為。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主動落實索證索票製度,分批次隨貨查驗、索取並留存食用農產品進貨憑證、檢驗檢疫證明、承諾達標合格證或者供貨商提供的快檢證明等產品質量合格憑證。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定期檢查,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並以中文標明產品信息,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應當查驗並留存海關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貯存對溫濕度有特殊要求的食用農產品應當具備保溫、冷藏或者冷凍設施設備,並保持有效運行。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風險隱患排查防控。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求,開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動,對全部經營主體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重點食用農產品建檔信息台賬》,摸清各類風險隱患。按照“存量隱患全部清零、增量隱患動態清零”原則,對重點食用農產品落實動態管理措施並進行快檢檢測工作,對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全麵推行承諾達標合格證製度。
(二)提升監管能力。采取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完善監管體係、建立駐點巡查檢查記錄等工作,落實日常巡查、產品速測、信息報送、宣傳培訓等製度。
(三)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完善準出準入銜接機製,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對於監督抽檢中不合格的食用農產品,要追根溯源,查清源頭,要與農業農村局完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及反饋機製,加強問題通報協查,強化輿情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聯動。
(四)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要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麵向食用農產品經營者進行法律知識宣貫培訓,要將宣傳資料發至農貿市場,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要將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提醒告知書等發放到市場主辦方,並張貼上牆,使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樹牢“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識。
(五)總結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對專項整治進行全麵總結,梳理提煉各自工作亮點和創新舉措,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件。各基層所每月28日前報送《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總結》(附件1)至食品流通股陳靜怡,聯係電話:7667315。
重點食用農產品攻堅治理行動總結提綱
一、總體情況
貫徹落實整治行動總體情況。
二、整治行動任務完成情況
整治行動取得的成效、特色亮點及經驗做法總結(包含經驗做法、工作成效和長效機製建設等方麵的成果範例,以及查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方麵的典型案例)。
三、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查找落實任務存在問題,分析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
四、下一步工作
明確下一步深化推動落實的工作計劃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