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縣政辦函〔2014〕78號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嶽陽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的
通 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縣直及駐縣各單位:
《嶽陽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嶽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5-28
嶽陽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
1.1 編製目的
1.2 編製依據
1.3 適用範圍
1.4 工作原則
1.5 工作重點
2 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
2.1 領導指揮機構
2.2 綜合協調機構
2.3 專家谘詢機構
2.4 各地應急機構
3 災害分級
3.1 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
3.2 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
3.3 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
3.4 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4 預警和預防機製
4.1 監測預警
4.2 預警預防行動
4.3 預警支持係統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5.2 分類響應
5.3 先期處置
5.4 信息報告
5.5 指揮協調
5.6 社會動員
5.7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5.8 應急結束
6 後期處置
6.1 救濟救災
6.2 醫護治療與衛生防疫
6.3 基礎設施恢複
6.4 災後重建
6.5 保險理賠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保障
7.2 資金保障
7.3 通信保障
7.4 交通運輸保障
7.5 電力保障
7.6 物資裝備保障
7.7 治安保障
7.8 避災場所保障
7.9 醫療衛生保障
8 監督管理
8.1 宣傳、培訓與演練
8.2 調查評估
8.3 獎懲
9 附錄
10 附則
10.1 名詞解釋和說明
10.2 預案管理與更新
10.3 預案解釋部門
10.4 施行時間
1 總 則
1.1 編製目的
保證全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麵提高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嶽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嶽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1.3.1 本預案所稱雨雪冰凍災害,指持續大範圍低溫、雨雪和冰凍極端天氣造成的大麵積雨雪冰凍災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
1.3.2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發生的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本縣以外發生的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本縣與外縣市重要交通運輸通道中斷,嚴重影響進出我縣的人員和重要物資運輸,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應急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資源,實現信息共享,形成應對合力。
(3)強化基層,提高能力。以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工作為先導,認真抓好農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和組織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防範措施,依靠基層力量,提高基層防災避災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應對。依靠科技進步,全麵提高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現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預警,及時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加強預防和處置雨雪冰凍災害的研究,提高科學應對水平。
1.5 工作重點
(1)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維護社會穩定;
(3)保障電力供應和通信安全暢通;
(4)保障交通運輸安全、有序、暢通;
(5)保障農林業作物生產安全和設施安全;
(6)保障市場商品物資供應和價格穩定;
(7)保障城鄉建築、市政設施等易損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眾信息知情權,穩定公眾情緒,營造良好的防災抗災輿論氛圍。
2 組織指揮體係及職責
全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體係由領導指揮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專家谘詢機構和各地應急機構組成。
2.1 領導指揮機構
應對特別重大、重大雨雪冰凍災害,縣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嶽陽縣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雨雪冰凍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1.1 縣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必要時由縣委副書記、縣長擔任)。
副指揮長:各分管副縣長、縣人武部部長、縣政府辦主任(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適當增加相應副指揮長)。
成 員: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縣交警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局、縣水務局、縣農辦、縣林業局、縣農業局、縣畜牧水產局、縣衛生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商務局、縣安監局、縣氣象局、 縣旅遊局、縣物價局、縣工商局、縣糧食局、縣信訪局、縣維穩辦、縣應急辦、縣供電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石油公司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組成。
2.1.2 縣指揮部職責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防禦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2.1.3 成員單位職責
按照分工,各成員單位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並確定應急工作聯絡員,及時向縣指揮部上報應急處置工作動態和災情信息。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抗災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牽頭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相關事宜,督促、檢查縣委、縣政府抗災救災重要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聯係、協調武警、民兵預備役參與地方抗災救災工作的有關事宜,做好有關抗災救災綜合工作。
縣委宣傳部:指導、協調、監督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情信息,做好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宣傳報道、輿論引導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縣人武部:組織指揮所屬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災。
縣發改局:及時上報災情和災後重建項目,統籌安排災後恢複建設項目和投資,協調做好相關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協調有關工業企業的災害防禦及搶險救災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煤、電、油、運正常供應工作;負責融雪劑等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調度;負責做好相關防災抗災物資儲備和有關災後重建物資的生產供應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學校(幼兒園)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縣公安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物資和破壞防災救災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處置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會同縣維穩辦等部門做好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的社會穩定工作;負責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必要時依法實施交通管製;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縣消防大隊:負責參與鏟冰除雪工作,及時調派警力參加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農貿市場等重要建(構)築物的破冰除雪工作,盡快排除險情隱患,最大限度地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全力開展各類災害事故救援工作,配合交警、城管、公用事業等單位進行險情處置,做好被困人員的疏散營救工作,保護群眾生命安全;充分利用自身裝備優勢,主動做好上門送水等民生保障工作,保障群眾生活基本所需。
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所屬人員參加重要設施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協助公安機關保護重要目標安全,維護災區社會穩定;按照武警總隊授權,組織指揮增援武警部隊搶險救災行動,協調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縣交警大隊:負責指導全縣城鄉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和處理,與有關部門做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指導全縣城鄉道路交通疏導,交通執法和勤務,特種車輛及其標誌的秩序管理,重要警衛和大型活動的交通安全保衛工作以及協調各地對有關物資、人員的牽引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協調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導全縣公路交通的治安管理工作。
縣民政局:組織、協調全縣雨雪冰凍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工作;組織核實災情,並按有關規定發布雨雪冰凍災害災情和救助工作情況;指導各鄉鎮(場、辦)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
縣財政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向上級財政部門申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救災資金並且提出救災資金分配方案,及時下撥落實到位,加強救災資金的管理和監督。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引發滑坡、山體崩塌、地麵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應急調查和災害評估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城市房屋、項目建設工地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指導和監督管理;指導和督促開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各鄉鎮(場、辦)疏通通鄉、通村公路;協調和組織運力,做好人員疏散和物資的運輸工作;配合鄉鎮(辦)和有關部門做好公路、水路滯留人員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公交車輛、社會客運車輛的養護、運輸工作,組織落實能夠隨時調度使用的機動應急運輸車隊。
縣公路局:強化幹線公路養護,及時做好低溫雨雪冰凍天氣下重點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凍和清障工作,對公路急彎、陡坡、橋梁、渡口上下車道及山路等重要路段實施24小時監控,保證幹線公路、農副產品基地公路的暢通。
縣水務局:負責指導、協調做好水利工程及相關供水設施的防凍工作,加強水利工程調度運行、監測和維護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做好因災損毀水利工程的恢複重建。
縣農業局:結合主要農作物苗情長勢和特點,製定防寒預案,組織農業科技人員深入一線和田間地頭,對農業園區、大戶集中區、養殖小區、蔬菜基地現場開展技術服務,指導防寒抗凍、抗雪保溫和生產恢複等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核查、評估林業因災損失情況,組織林農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專家和林業技術人員赴災區對林農給予技術指導和服務,盡快恢複林業生產。
縣畜牧水產局:製定畜禽、漁業生產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科技人員加強養殖小區防寒抗凍、抗雪保溫和生產恢複等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組建救災防病應急隊伍,隨時準備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對各鄉鎮(場、辦)衛生應急工作進行指導和援助;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應急物資儲備和綜合管理。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協助做好醫療救援工作。
縣商務局:負責組織雨雪冰凍期間糧、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負責保障市場供應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部門銜接,確保市場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縣安監局:負責組織開展預防性檢查、督查,組織專業救護隊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各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縣氣象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預報,及時發布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評估工作,為縣指揮部啟動和終止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縣旅遊局:負責做好旅遊景區的安全監督管理,配合相關單位組織協調旅遊企業做好遊客和旅遊從業人員疏散工作,在旅遊行業開展防災知識宣傳。
縣物價局:負責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場價格監測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采取價格幹預措施,穩定市場價格,維護社會穩定。
縣工商局: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的市場管理。依法打擊囤積貨物、欺行霸市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災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重點加強災區食品、食用農產品以及災後重建所需農業生產資料、建築材料等生活生產必需品的市場管理。
縣糧食局:負責做好糧食儲備和市場糧情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原糧加工和受災區域應急糧油調用安排,保證雨雪冰凍災害期間的糧食供應。
縣信訪局、維穩辦:加強矛盾糾紛調解,及時化解問題,確保社會穩定。
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重點部門和重要、高危用戶用電的供應;及時組織電網受損電力設施的搶修,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最大限度地滿足搶險救援和居民生活的電力供應。
縣電信、移動、聯通公司:負責組織對因災受損的通信設施進行搶修,保障公用通信網正常運行;指導災後公用通信網的恢複重建工作。
縣石油公司:負責災區油品供應設施的維護和供應工作,確保救災需要和市場供應。
2.2 綜合協調機構
2.2.1縣指揮部辦公室
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為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期間的常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相關副主任、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副主任。根據實際需要指揮部辦公室設立綜合協調組、交通運輸暢通組、能源物質供應組、基本生活供應組、基礎設施搶險組、醫療衛生救援組、社會治安維護組、人員轉移安置組、應急處置力量支援組、次生災害防禦組等。
2.2.2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承擔縣指揮部的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常工作;
(2)組織編製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3)負責傳達縣指揮部工作指令,及時掌握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應急工作動態,編印相關應急工作簡報;
(4)建立縣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間的聯絡機製及兄弟縣市間的跨市協作聯絡機製,督促檢查、協調聯絡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具體協調處理在實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5)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研究會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發展趨勢;
(6)收集整理成員單位上報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和災情動態,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並及時通報;
(7)組織、協調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抗災救災的應急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擬定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新聞發布方案及內容,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新聞發布工作;
(8)組織開展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對評估工作;
(9)完成縣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谘詢機構
依托縣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建立防範和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專家谘詢機構,主要參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重要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和應對評估等工作,為縣指揮部提供決策谘詢、技術支撐和工作建議。
2.4 各地應急機構
各鄉鎮應設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在上級指揮機構和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本地區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搶險救災等應急工作。
3 災害分級
按照雨雪冰凍災害影響範圍和程度,分為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四級、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3.1 一般雨雪冰凍災害(Ⅳ級)
縣內四分之一以上鄉鎮出現低溫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已對交通運輸、電力供應等有影響,或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
(1)24小時內降雪量已達5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2)積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3)雨凇、電線積冰、地麵結冰直徑(厚度)在5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4)平均氣溫連續5天在0℃以下,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3.2 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Ⅲ級)
縣內三分之一以上鄉鎮 出現低溫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已對交通運輸、電力供應等造成影響,或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
(1)24小時內降雪量達10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2)積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3)雨凇、電線積冰直徑在8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4)平均氣溫連續8天在0℃以下,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5)其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情況,需要縣政府應急處置的。
3.3 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Ⅱ級)
縣內二分之一以上鄉鎮 出現低溫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已對交通運輸、電力供應等造成較大影響,或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
(1)24小時內降雪量達15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2)積雪深度在15厘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3)雨凇、電線積冰直徑在12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4)平均氣溫連續10天在0℃以下,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5)其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上級政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的。
3.4 特別重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
縣內三分之二以上鄉鎮 出現低溫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已對交通運輸、電力供應等造成影響,或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
(1)24小時內降雪量達20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2)積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3)雨凇、電線積冰直徑在15毫米以上,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4)平均氣溫連續12天在0℃以下,且預報雨雪天氣持續。
(5)其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上級政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的。
4 預警和預防機製
4.1 監測預警
(1)氣象部門加強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監測和預報,及時通過各種媒體發布低溫報告、降雪程度和路麵結冰等預警信息,具體按照《嶽陽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
(2)電力、交通運輸、通信、住建、農業、林業等部門要根據氣象部門的監測預警信息,結合本行業實際,認真做好雨雪冰凍災害可能對本行業影響及危害的分析預測,做好預警預報工作,及時向縣指揮部報告。
(3)縣指揮部辦公室要建立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會商機製,多渠道、多途徑收集匯總和分析研判雨雪冰凍災害有關信息,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並通報各成員單位。
4.2 預警預防行動
每-11-下旬至次-3-30為本縣雨雪冰凍災害防禦警戒期。遇有特殊情況,縣指揮部視情宣布雨雪冰凍災害防禦關鍵期提前或者延長。
(1)在防禦警戒期,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建立預警預防常值班製度。主要做好雨雪冰凍天氣氣象監測、預警信息收集;雨雪冰凍天氣對交通運輸、供電供水、農林漁業等影響信息收集;對各類信息進行匯總評估,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會商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其影響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成員單位;檢查、督促、協調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做好防禦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傳達縣指揮部工作指令,擬定相關應急工作通告。
(2)公安、電力、交通運輸、通信、鐵路、住建、農業、林業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和處置工作機製。加強防災減災人員、裝備、物資、資金等管理,細化處置流程,督促有關企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落實災害防禦措施。
(3)基層組織、單位和社會公眾要按照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防範的有關要求,積極做好防禦工作,減少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3 預警支持係統
加快全縣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係統建設,完善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和預警係統,提高雨雪冰凍災害預警信息發布能力。
5 應急響應
5.1 分級響應
雨雪冰凍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雨雪冰凍災害的性質、級別和影響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
5.1.1 一般、較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Ⅳ級、Ⅲ級)。
發生較大、一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縣政府迅速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縣指揮部辦公室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收集,做好雨雪冰凍災情匯總。相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發展趨勢和災害影響情況,掌握重要信息。必要時,縣指揮部召集主要成員召開分析會商會,研究防禦重點和對策,並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縣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視情給予應急支援。
5.1.2 重大、特別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響應(Ⅱ級、Ⅰ級)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縣指揮部迅速啟動本預案,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縣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視情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和周邊縣市提出支援請求。
(1)縣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主持召開會議,動員部署防範和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工作。氣象部門匯報雨雪冰凍天氣監測和預報意見,公安、交通運輸、公路、鐵路、電力、通信、住建、 農業、林業等部門(單位)分析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展趨勢,提出各自防禦對策。縣指揮部確定防禦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組織指揮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向縣委、縣政府匯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報請縣委、縣政府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禦工作。
(2)縣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傳達縣指揮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雨雪冰凍天氣發展趨勢、災害影響動態、搶險救災情況等;做好災情匯總、核查;及時將工作信息報告縣指揮部領導,並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成員單位;組織有關專家加強技術指導,調配搶險物資,聯係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支援災區搶險救災;通過有關媒體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以及政府防禦災害的工作情況。
(3)各鄉鎮指揮部由本級指揮長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主持會議,根據上級指揮部要求,動員部署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防範和應對工作。及時發布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預報、預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電網、通信、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雨雪冰凍圍困群眾。及時將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情況報上級指揮部辦公室。
5.2 分類響應
雨雪冰凍災害發生時,根據雨雪冰凍天氣所造成的影響和災害類別,在縣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相關部門牽頭實施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
氣象部門負責雨雪冰凍災害的氣象保障服務,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交通等運輸管理部門(單位)負責雨雪冰凍災害造成旅客大量滯留事件的應急處置以及交通運輸保障行動,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電力、通信等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電力供應、通信傳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農業、林業管理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農業、林業生產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處置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公安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社會安全突發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處置與保障,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住建部門負責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供水、供氣等公共設施突發事件的處置,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根據需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由雨雪冰凍災害引起的其它種類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管理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視情況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行動方案。
5.3 先期處置
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開展抗災救災行動。重點做好電力、通信、市政等設施維護和搶修,加強地質災害點、易損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暢通安全和市場供應,加強農業減災和衛生防疫等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5.4 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重大、較大雨雪冰凍災害(Ⅰ級、Ⅱ級、Ⅲ級)發生後,受災情況應在1小時內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 、各行業後續災情和抗災救災情況以續報方式及時上報縣指揮部辦公室。
5.5 指揮協調
5.5.1 啟動預案
縣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雨雪冰凍災害的危害程度及發展趨勢,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縣政府或縣指揮部批準後,啟動本預案。
5.5.2應急處置
(1)氣象信息監測
氣象部門繼續加強雨雪冰凍天氣監測,密切監視災害性天氣動向,增加觀測次數,提高分析預報和預警預報頻次,及時向縣指揮部和有關成員單位報告和通報監測預報信息。
(2)交通運輸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單位迅速組織力量對因遭受雨雪冰凍災害中斷的國道、省道和高速公路進行應急搶通和養護管理,確保交通大動脈的暢通;住建部門迅速組織開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動,確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鐵路部門迅速組織力量清除鐵軌積雪,加強設施維護,組織調集運力,確保人員和物資運輸的正常進行;地方海事部門加強轄區水路和水上運輸的管理,確保轄區內人員、物資等運輸的安全暢通。
(3)能源物資供應
發改、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外聯係、橫向協調和行業管理,組織協調供電、發電、石油、鹽業等企業,確保煤炭、電力、油料等能源物資的市場供應。特別要做好發電企業電煤供應的應急保障工作。
(4)基本生活供應
價格部門加強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價格的監測監管,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采取價格幹預措施,確保市場價格,維護社會穩定。經信、商務等部門對市場供應緊張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產、動用儲備、外地調運等多種手段,平抑市場價格,確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門加強城市供水供氣等市政管網維護,確保居民用水用氣的正常供應。
(5)基礎設施搶修
交通運輸、電力、住建、通信等部門迅速組織應急搶修隊伍,采取有效措施搶修受損設施,盡快恢複上述設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搶險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公安等部門應為應急搶修車輛的通行提供保障。
(6)醫療衛生救援
衛生部門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對因災受傷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為受災臨時轉移安置人員和滯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衛生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防止災後疾病流行。
(7)社會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加強執勤力量,做好社會麵的控製,特別是人員大量滯留的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治安秩序維護,確保社會穩定。
(8)人員轉移安置
及時組織力量對居住在危房中的群眾進行轉移,民政等部門及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臨時安置轉移群眾。因雨雪冰凍災害造成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人員大量滯留,適時開設避災(避險)場所,疏散滯留人員,同時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隊力量支援
駐縣武警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積極支援地方抗災救災,組織官兵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除雪除冰、人員轉移安置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應急搶險行動。
(10)次生災害防禦
公安、國土資源、住建、林業等部門加強監測、管理和巡查,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凍災害引發交通事故、地質災害、管網爆裂、森林火災及森林病蟲害等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
5.5.3 擴大應急
根據災害發展趨勢和應急處置行動需要,縣指揮部指揮、調用全縣各級各部門(單位)的應急力量和資源參與應急救援,聯係駐縣武警、中央、省駐市單位支援搶險救援行動。
當本級預案或縣內應急力量和資源無法有效控製災情進一步擴大,縣指揮部或縣政府迅速報請上級及有關部門,給予指導和應急力量、裝備、技術支援,或協調兄弟縣市給予支援。
5.6 社會動員
迅速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抗災救災。必要時,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5.7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1)雨雪冰凍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發布。
(2)雨雪冰凍災情及防災救災工作等信息,由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政府新聞主管部門、民政部門審核和發布。
(3)交通(含城市公交)等運輸企業和公安交警部門應采取定時、滾動播報的方式向社會和公眾發布交通運輸相關信息,增加谘詢熱線和有關人員,為公眾出行提供服務。必要時,縣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和電信運營企業,匯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嶽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或短信平台統一發布。
(4)報刊、廣播、電視、新聞網站等媒體,應確保防禦雨雪冰凍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電信運營企業積極配合做好防禦雨雪冰凍短信的發布工作。
(5)新聞宣傳部門負責雨雪冰凍災情及抗災救災的新聞報道。
5.8 應急結束
當雨雪冰凍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得到有效控製時,縣指揮部視情況宣布應急結束。
6 後期處置
6.1 救濟救災
各鄉鎮和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倉儲,做好受災群眾安置和生活救濟救助;做好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具體按照《嶽陽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6.2 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部門加強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和指導工作。負責組織醫療技術力量,做好因災傷病人員的後續治療,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對因雨雪冰凍災害導致受害人群、滯留旅客等群體性人員進行心理幹預。
6.3 基礎設施恢複
電力、交通運輸、住建、通信等部門加強領導,盡快組織力量對受損的電力設施、交通設施、市政設施和通信基站進行搶修,盡快恢複上述設施的正常功能。公安等部門應為應急搶修車輛的通行提供保障。
6.4 災後重建
受災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抓緊統計和匯總災害損失情況,加緊編製災後重建規劃和方案,盡快恢複工農業生產和群眾正常生活。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複,條件允許可適當提高標準重建。
6.5 保險理賠
縣商務局要負責協調保險企業做好災前防災、災中減損和災後賠付工作。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為保險企業的理賠工作提供災情鑒定等服務。各保險企業要依法及時賠付。
7 應急保障
7.1 應急隊伍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根據本轄區、本部門特點,建立健全應急聯動協調機製;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誌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充分發揮武警、民兵預備役和消防官兵在災害應急中的骨幹和突破作用。
7.2 資金保障
財政部門要及時下撥救災資金,確保抗雪防凍救災工作順利進行。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對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7.3 通信保障
通信、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協調低溫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區域應急通信和廣播電視保障工作,負責重大應急信息的傳播。
7.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保障人員轉移以及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7.5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災救災方麵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7.6 物資裝備保障
各鄉鎮和縣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運輸、住建、供電等部門要按照“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加強並督促有關企業做好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救援和搶險救災的專用物料、器材、裝備、工具等的儲備,開展物資裝備的調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資裝備,建立物資裝備數據庫和更新管理製度。
7.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重點部位的警衛和人員聚集場所秩序維護,依法嚴厲打擊盜竊、哄搶防禦雨雪冰凍災害物資、破壞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優先保障搶險運載車隊(車輛)通行,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穩定。
7.8 避災場所保障
各鄉鎮和民政、住建等部門確定本地區的避災(避險)場所,設立標誌,確保防災避災的人員轉移安置需要。必要時,可依法征用學校、體育、文化等社會公共場所用於人員轉移安置。
7.9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8 監督管理
8.1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等相關知識,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減災能力。
(2)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防範和處置雨雪冰凍災害的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麵的培訓,提高相關應急人員的素質。
(3)各級應急指揮機構適時舉行不同類型的防禦雨雪冰凍災害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專業搶險隊伍針對當地易發的險情開展專項應急演練。
8.2 調查評估
縣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雨雪冰凍災害發生的起因、性質、損失、影響和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恢複重建等方麵進行全麵、深入地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上報縣委、縣政府。
8.3 獎懲
對雨雪冰凍災害防禦、抗災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或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重要情況或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錄
建立健全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的各項應急機製。縣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牽頭製定簡單實用、操作性強的預防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或保障行動方案,各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各應急處置或保障行動方案名錄如下:
(1)雨雪冰凍災害氣象保障應急行動方案(縣氣象局負責牽頭製定);
(2)雨雪冰凍災害公路運輸旅客滯留應急處置及交通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牽頭製定);
(3)雨雪冰凍災害電力設施恢複及電力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縣工信局及供電部門負責牽頭製定);
(4)雨雪冰凍災害通信設施恢複及通信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縣工信及通信部門負責牽頭製定);
(5)雨雪冰凍災害公安交通保暢通應急行動方案(縣公安局負責牽頭製定);
(6)雨雪冰凍災害農業生產應急行動方案(縣農業局負責牽頭製定);
(7)雨雪冰凍災害林業生產應急行動方案(縣林業局負責牽頭製定);
(8)雨雪冰凍災害安全供水、供氣應急行動方案(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牽頭製定);
(9)雨雪冰凍災害商品物資和糧食供應應急行動方案(縣商務局、縣糧食局分別負責牽頭製定)。
10 附則
10.1 名詞解釋和說明
道路結冰是指等級公路結冰。
雨凇指過冷卻液態降水碰到碰到地麵物體後直接凍結而成的堅硬冰層,呈透明或毛玻璃狀,外表光滑或略有隆突。
所有氣象數據為氣象觀測站觀測數據,或氣象台站預報數據。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2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製定,報縣政府批準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和應急機製的變化,及時更新、修訂和完善。
各鄉鎮根據本預案製定本級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縣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附錄所列和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應急處置和保障行動方案,報縣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10.3 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10.4 施行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起施行。